厦门卫生人才网
厦门卫生人才网网址:http://www.xmwsrc.com
厦门卫生人才网由厦门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主办,是厦门市卫生人才招聘、护士资格、卫生资格报名考试官方网站。
厦门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系2001年9月经中共厦门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原厦门市人事局(现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成立的全民事业单位,隶属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1年6月经中共厦门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加挂厦门市公立医疗机构退管中心牌子。中心内设综合科、人才科、退管科和培训部,承担全市卫生人才供求信息发布、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人才评价、卫生国际交流合作和卫生健康职业技能鉴定以及市属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与档案管理、市属公立医疗机构退休人员管理等事务性工作,开展人才培训、卫生健康职业技能培训业务,承接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委托的新进人员公开招聘相关业务。
综合科职责
1.做好中心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做到依章办事、管理有序。
2.做好公文处理、综合档案管理及保密工作,做到准确、及时、安全。
3.做好综合协调和上传下达工作,督促落实中心各项工作任务。
4.做好中心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和绩效、薪酬福利、劳动关系管理,做到科学、合理、高效。
5.做好党建、纪检监察、精神文明建设和新闻宣传工作。
6.承办卫生外事相关事务性工作。
7.做好中心网站建设、管理、更新及网安工作,配合做好人才招聘、职称评审系统网络维护工作。
8.协助办理已转退休关系的人员待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工作,以及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津贴。
9. 做好资产管理,及时办理中心各类证件年审。
10.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
科长:0592-2072937
卫生外事:0592-2033572
网络管理、信息发布:0592-2039082
值班室电话:0592-2076780
人才科职责
1.做好系统人才招聘岗位征集、初审、报批和报名考试相关考务的组织实施。
2.承接社会招聘考试相关业务,做到安全保密、服务及时。
3. 承办卫考、护考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报名、考务组织实施和评审事务性工作。
4.接受用人单位委托,按规定组织专家对引才对象进行科学、客观、公正评价。
5.做好人事代理单位立户及签约、续约工作,建立人事代理、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按规定办理代理人员人事档案的接收、审核、管理和转递。
6.积极推广、应用人事档案现代化管理技术,建立人事代理人员数据库,及时办理代理人员增减手续,定期编制人事代理月报表。
7.根据人事代理单位委托调档相关材料,办理拟代理人员人事档案调档手续及跟踪工作。
8.根据规定做好人事档案整理、装订工作,并及时收集、鉴别和整理人事档案零星材料,定期编制人事档案管理月报表。每年全面检查核对一次人事档案,定期向市档案馆移交死亡人员人事档案。
9.受理人事代理单位及有关部门查(借)阅档案材料及复印有关材料,为有关单位和代理人员、退休人员查询档案、出具证明等,并做好登记。
10.按照《档案法》和保密规定,维护人事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做好人事档案的保密保护工作。
11.做好人事档案库房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等设施和安全措施的经常检查,保持档案库房清洁和库内适宜温湿度,并做好记录。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电话
科长:0592-2980391
卫考、护考、证书发放:0592-2138002
高级职称:0592-2136936
人事代理、人才招聘:0592-2036098
人事档案管理:0592-2036018
退管科职责
1.建立市属公立医疗机构和中心退休人员管理与服务机制,开展相关调研和宣传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2.办理市属公立医疗机构退休人员移交手续,建立退休人员数据库,推进信息化建设。
3.对孤寡、残疾、重病、高龄等特困公立医疗机构退休人员实行重点扶助,开展慰问并适当发放生活补助金。
4.做好市属公立医疗机构退休人员的信访接待、联络交流和政策咨询服务。
5.及时核实市属公立医疗机构退休人员生存状况,为已转退休关系的人员办理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津贴提供依据。
6.做好办公物资及设备(设施维修)采购、招投标工作。
7.做好车辆、水电、安保、卫生保洁、食堂管理和办公设备(设施)维护维修等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8.配合做好系统公租房申请、审核、分配、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9.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长:0592-2036709
退管服务、退休档案管理、老年大学:0592-2036708
培训部职责
1.做好卫生健康行业职业技能和社会公众类培训的招生、实施与管理,及时组织鉴定考试工作。
2.负责办理相关培训项目补贴手续。
3.负责申请职业技能新项目培训资质及培训补贴优惠。
4.做好卫生健康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日常工作。
5.积极拓展培训新项目业务。
6.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培训业务。
7.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
部长:0592-2039505
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证书发放:0592-20260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