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音主持分数线(山东播音主持分数线)

时间:2022-12-10 15:08来源:考试资源网 考试资料网
1.长春光华学院(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涉及专业:表演专业:除吉林省其他省(市)承认省统考、联考成绩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摄影专业、环境设计、视觉传达

1.长春光华学院(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表演专业:除吉林省其他省(市)承认省统考、联考成绩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摄影专业、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音乐表演、音乐学专业:承认省统考或联考合格成绩的省份

录取原则: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承认省统考或联考合格成绩的省份,对进档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专业课成绩×100%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总分数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分数高的考生。吉林省、山东省该专业在普通类批次录取,并执行该批次录取规则。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2.武汉体育学院(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舞蹈表演(体育舞蹈):安徽、河南、陕西、辽宁、山东舞蹈表演(健美操、啦啦操):安徽、陕西、山东

表演类(服装表演):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陕西、甘肃、黑龙江、广西

广播电视编导: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甘肃

播音与主持艺术: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甘肃

视觉传达设计::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甘肃

录取原则:

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山东、河北、广东、内蒙古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测试,在校考成绩达到学校合格控制分数线、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总分×100);其他省份认可省统考(联考)成绩。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350元

3.西安体育学院(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舞蹈表演(国际标准舞):安徽、山东、河南、陕西

舞蹈表演(健美操、啦啦操、街舞):安徽、山东、陕西

舞蹈学:河北、山西、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

播音与主持艺术:河北、山西、内蒙古、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陕西、甘肃、宁夏、新疆

录取原则:

艺术类考生须取得我校发放的专业测试合格证或参加本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艺术类专业录取时不限制单科成绩。文化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份提档线,按照考生的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根据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以上录取原则若与考生所在省艺术专业录取原则不同,则以考生所在省招办规定为准)。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

4.西安翻译学院(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播音与主持艺术:除河北、内蒙古、江苏、广东表演:除河北、江西、山东、广东

戏剧影视文学:除河北、江苏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除河北、内蒙古、江西、山东、广东

数字媒体艺术(影视多媒体方向):除江西、山东、

广东数字媒体艺术(网络交互方向):除江西空中乘务(专科):除河北、山东

录取原则:

艺术类考生须取得我校发放的专业测试合格证或参加本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艺术类专业录取时不限制单科成绩。文化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份提档线,按照考生的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根据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以上录取原则若与考生所在省艺术专业录取原则不同,则以考生所在省招办规定为准)。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5.大连艺术学院(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本科: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美术学、绘画、雕塑、中国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

专科:

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音乐表演(乐器演奏)、音乐表演(键盘乐器演奏)、音乐表演(学前音乐指导)、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书画艺术工艺美术品设计、广告艺术设计、室内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雕刻艺术设计、播音与主持、舞蹈表演、戏剧影视表演、影视动画

录取原则:

对我校设立专业加试的省份专业,根据教育部要求在各省统考成绩合格的前提下,只限专业加试合格考生报考。其他考生只限省级统(联)考专业合格者报考。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艺术类文化课最低控制线的情况下,按照各省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对进档考生的录取办法如下: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照综合分2(综合分2=文化分+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综合分2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艺术文或历史学科按语文成绩择优录取,艺术理或物理学科按数学成绩择优录取。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9700元

6.宁夏大学(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音乐学(师范):河北、山西、山东、四川、陕西、甘肃、宁夏、内蒙古

舞蹈表演:河北、山西、山东、四川、陕西、甘肃、宁夏

播音主持与艺术:河北、山西、辽宁、山东、四川、甘肃、黑龙江

美术学(师范):河北、山西、江苏、山东、四川、甘肃、宁夏、福建、河南、陕西

环境设计:河北、山西、山东、四川、甘肃、宁夏

视觉传达设计:河北、山西、山东、四川、甘肃、宁夏

录取原则:

(一)区内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对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艺术类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宁夏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成绩合格,遵循生源省份投档政策,按专业校考成绩排序录取。

考生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考实际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顺序排序。

(二)区外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对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以外省份的艺术类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各类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艺术统考(联考)成绩合格,遵循生源省份投档政策,按考生所在省艺术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排序录取。

考生艺术专业统考(联考)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考实际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顺序排序。

对实行梯度志愿(或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上述规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再按上述规则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待定。

7.吉林动画学院(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摄影:(除北京、山西、江苏、广东、陕西、吉林、天津河北、安徽、重庆、贵州、宁夏、内蒙古、黑龙江、海南、广西、青海)

播音与主持艺术:(除北京、吉林、江苏、宁夏、新疆、内蒙古

戏剧影视导演:除北京、山西、江苏、广东、吉林、宁夏、新疆、黑龙江、海南、广西、青海)

戏剧影视文学:(除北京、山西、江苏、吉林、宁夏、新疆、海南、广西、青海)

录音艺术:(除北京、江苏、吉林、宁夏、新疆、青海)

影视摄影与制作:(除北京、山西、江苏、广东、吉林、贵州、宁夏、新疆、内蒙古、黑龙江、海南、广西、青海)

录取原则: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照高考文化课x0.4+专业课成绩x0.6综合成绩排名录取;表演专业(含下设方向)高考文化课过线后按照专业成绩排名录取所有下设方向共用表演专业招生计划,统一排序录取。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8.河北外国语学院(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钢琴、古筝、单簧管、萨克斯)、舞蹈表演(体育舞蹈方向)、舞蹈表演、广播电视编导

艺术设计学:在河北省以外的省份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山东省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视觉传达设计、美术学、环境设计:河北省

录取原则: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山东省录取时,我校认可山东省投档规则,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专业成绩依次录取,专业成绩为山东青年政治学院牵头的播音主持类联考成绩。录取时,文化成绩和业成绩均达到山东省相应批次、相应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对进档考生同等分数情况下,按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优先录取分数高的考生。

播音与主持(外语播音员方向)等艺术类专业在河北省以外的省份录取时:我校认可各省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校际联考)成绩,并认可各省投档规则,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专业成绩依次录取。对进档考生同等分数情况下,按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绩,优先录取分数高的考生。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500元

9.苏州大学(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浙江、安徽、上海、山东、河北

录取原则:

(1)江苏考生

对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我校专业校考合格的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文化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校考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非江苏考生

对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和省级统考成绩或校级联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分省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文化成绩相同则按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10.西安工程大学(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设计学类(含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美术学、动画和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

录取原则:

生源所在地为陕西省的考生:高考统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照高考统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投档录取,考生位次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生源所在地非陕西省的考生:[文化课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专业课统(联)考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综合总分,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综合总分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综合总分及专业成绩都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择优录取。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000元

11.北京体育大学(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舞蹈表演(体育舞蹈)、舞蹈表演(舞蹈)、舞蹈表演(编创实验班)、舞蹈表演(霹雳舞)、舞蹈表演(冰上舞蹈)、播音与主持艺术(体育赛事解说)

录取原则:

依据分省计划数,考生须为《北京体育大学2021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合格名单及分省计划》中合格生源(已在我校招生官网公布),方能报考我校该专业(同时具备生源所在省份该专业省级统考合格资格,无该专业省级统考则不作要求);

在该专业录取时,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根据我校该专业的培养方向及规格,要求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当年生源所在地文史类或理工类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部分省市为一批线或一段线),具体以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为准。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

12.昆明城市学院(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音乐学:除陕西以外其余省份认可统考或联考成绩

舞蹈学:除江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以外其余省份认可统考或联考成绩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认可各省统考或联考成绩

广播电视编导:除河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以外其余省份认可统考或联考成绩

播音与主持艺术:除河北、山西、内蒙古自治区、江苏、广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以外其余省份认可统考或联考成绩

摄影:除河北、天津、江西、江苏、广东、山西、安徽、陕西、黑龙江、辽宁以外其余省份认可统考或联考成绩

表演:除河北、天津、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山东、广东、陕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以外其余省份认可统考或联考成绩

录取原则:

1.按省级统(联)考成绩录取的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艺术类专业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照艺术类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2.按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照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择优录取。

对于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进行录取的专业,优先录取具有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成绩的考生;在生源不足时,首先使用相近专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联考)成绩择优录取;如果生源仍旧不足,则承认其他本科院校相同专业的校考合格成绩,此时按照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9800元

13.云南艺术学院文化学院(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音乐学(师范类)、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录音艺术、美术学(师范类)、绘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蹈学(师范类)、舞蹈表演、舞蹈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

录取原则:

艺术类专业有组织校考的省份,优先承认我校校考成绩;凡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有统考和联考的,使用当地省(市、自治区)统考或联考专业成绩进行录取。

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在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在专业成绩、文化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科按照考生语文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理科按照考生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9600元

14.廊坊师范学院(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书法学、戏剧影视文学

录取原则: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如果没有统一的专业测试,则我校指定承认其他院校的专业测试成绩),且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文化录取控制线以上,专业成绩合格。进档考生录取办法是: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相同者按照文化成绩较高者录取,文化成绩相同者按照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成绩较高者录取。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

15.西安外国语大学(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播音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

录取原则:

陕西省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须参加陕西的艺术专业课统考(或联考),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外省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市的艺术专业课统考(或联考),专业课考试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若招生省份艺术类所在批次的志愿设置执行平行志愿,则录取规则按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排序规则,择优录取;若招生省份艺术类所在批次的志愿设置执行非平行志愿,则按综合分(统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者,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

16.深圳大学(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播音主持艺术:重庆、广东、湖南、黑龙江、福建、四川、浙江、湖北、安徽

录取原则:

1)按省统考方式且以平行志愿按艺术计划1:1出档的省市艺术相关专业:符合录取政策的出档考生,文化总分和术科成绩均达到生源省市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投档成绩(排位)分档至各专业。广东省投档成绩为综合分,其它各省按各省录取文件规定执行。

2)未按计划1:1出档的省市相关艺术统考(联考)专业和校考艺术专业:符合录取政策的出档考生,在文化总分和术科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先按术科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计划数的50%(按四舍五入规则;如术科总分(排名)相同,则按文化课择优录取),再按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剩余计划(如文化总分相同,则按术科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000元

17.南京师范大学(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播音与主持艺术:安徽、浙江、山东舞蹈学:安徽、浙江、山东

报考南京师范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安徽、浙江、山东考生,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统考)须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学校将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分与统考专业分相加的综合分由高到低排序,若综合分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排序,若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排序,择优录取。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18.宜春学院(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舞蹈学(师范类)、音乐学(师范类)、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师范类)、美术学(师范类)、动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书法学(师范类)、舞蹈表演(体育舞蹈)、舞蹈表演(健美操 除湖南、 河北

录取原则:

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或校考成绩合格且达到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上者,进档后按以下原则录取(具体投档原则按照相应省份文件精神执行):

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学、舞蹈学专业均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情况下,文化优先。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19.三亚学院(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播音与主持艺术:(除河北、广东、吉林)

录取原则:

对于进档考生,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女生身高在158CM、男生身高在170CM以上的考生;

1)承认生源地专业统考、联考专业录取原则,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及专业课成绩须达到生源地省级高招办规定的分数线,进档考生录取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专业课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文化课成绩、语文、英语、数学单科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艺术类专业校考录取原则,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生源地省级高招办规定分数线的前提下,在我校组织校考的省(直辖市、自治区),进档考生须取得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录取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专业课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文化课成绩、语文、英语、数学单科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800元

20.武昌理工学院(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表演:湖北、浙江、安徽、河南、贵州

播音与主持艺术:湖北、江西、山东、黑龙江、陕西、贵州

广播电视编导:湖北、江西、河南、贵州、云南、广西辽宁(认可文化成绩)

影视摄影与制作:浙江、河南、湖南、贵州、云南、四川

舞蹈学:湖北、山东、河南、四川、广西

音乐学:湖北、内蒙古、黑龙江、浙江、安徽、河南、湖南、贵州、新疆

录取原则:

1)组织校考的专业,文化过线,按专业合格成绩排序录取;

2)未组织校考的专业,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艺术类投档规则录取。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9800元

21.黄冈师范学院(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表演、音乐学、表演(戏剧方向)、表演(戏曲方向)、舞蹈表演、动画、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中外合作办学)、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均采用各省专业统考或校级联考成绩。

录取原则:

1)我校所有艺术类专业成绩均采用各省专业统考或校级联考成绩。

2)在各省专业统考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合格的前提下,综合分计算和考生投档按各省艺术类招生录取文件执行。

3)专业录取原则详见学校2022年招生章程。

4)学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350元

22.沈阳师范大学(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音乐表演、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音乐学(师范)、舞蹈表演、表演(戏剧与影视表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美术学(师范)、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

录取原则:

1)辽宁省: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2)其他省份:录取批次、投档原则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招考委制定的招生政策要求执行。

3)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3+3模式省份:不设科目要求。

3+1+2模式省份:

辽宁:各专业历史学科类或物理学科类要求以辽宁省招考办公布为准,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

其他省份:在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的省份,只招历史学科类;在不分列招生计划,不分别投档的省份,历史学科类或物理学科类皆可。

注:我校在各省具体的招生专业(辽宁招生专门化)、招生计划、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招考办公布为准。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

23.长江大学(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涉及专业: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广播电视编导(艺术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学、音乐表演、美术学、设计学类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录取原则:

学校在全国不组织艺术类专业科目考试,认可各省联考成绩,对未设置联考的专业,我校认可其他同类本科高校相同专业合格成绩。省联考成绩合格的考生,若文化分达到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资格线即可报考我校。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文化考试成绩占40%、专业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的优先录取;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相关省份,依照其成绩折算办法以及投档规则执行,根据投档成绩,以“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

24.江苏师范大学(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播音主持艺术:湖南、辽宁

录取原则: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综合分((专业成绩x60%+文化成绩*40%)x2,具体招生专业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招生考试杂志,以最终官方公布为准。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480元

25.广州体育学院(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普通话/粤语)、舞蹈学

录取原则:

艺术类考生(除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及广东省舞蹈学专业考生外)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并取得专业成绩合格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要求根据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的有关规定执行。我校认可统考成绩的省份,按所在省投档原则投档后,按我校录取原则录取。

凡报考我校艺术类的考生,文化成绩按各省划定的出档线执行。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普通话)同类考生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考试实际成绩/文化考试总成绩×100×0.5+同类专业考试实际成绩/同类专业考试总成绩×100×0.5)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分省(市)排名,依次录取,如果综合成绩相同,按同类专业考试实际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同类专业考试实际成绩再相同,按考生高考成绩排位由高位到低位依次录取。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

26.武汉设计工程学院(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表演:湖北、浙江

表演(服饰表演与推广):湖北、河北

播音与主持艺术:湖北、浙江、福建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湖北、浙江

录取原则:

1)我校组织校考的省份,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专业课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控制线或我校划定分数线,按校考专业课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2)专业成绩使用统(联)考成绩的省份,认可生源省份投档规则,在投档生源范围内按照专业统(联)考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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