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以来,太原工业学院教务处已连发10个《关于对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考试违规学生处理的通告》,对多名大学生进行处理。 记者梳理发现,上述通告中提及的考试违规情况包括: (一)在2021年1月进行的《高等数学D1》《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大学英语3(1)》《大学物理A2》《材料科学与工程基础》等考试中,夹带作弊;携带具有收发信息功能的手表作弊;交头接耳;携带手机作弊。 (二)在2020年12月27日下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数学二的考试中,携带手机,该考生行为已构成了作弊。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五至十条等相关规定,做出以下处理决定: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各阶段成绩无效。根据《太原工业学院考试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取消该生学士学位获得资格。 (三)在2020年12月13日进行的体质健康达标测试中,冒名代替参加测试,违反考试管理规定第十五条,按作弊处理。根据《太原工业学院考试工作管理办法》,对以上两名同学处理如下:1.本门课程成绩记“零分”;2.取消学士学位获得资格。 其中,多名大学生在考试中夹带作弊。上述《通告》显示,根据《太原工业学院考试工作管理办法》,对“夹带作弊”的同学处理如下:1.本门课程成绩记“零分”;2.取消学士学位获得资格。 《通告》中,该校教务处表示,希望广大同学引以为戒,诚信做人,树立良好的大学生形象,杜绝类似违纪作弊事件的再次发生! (来源:中国青年报微信公众号) 【编辑:符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