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博物馆的安全与保卫工作文物安全是文物工作的生命线,是博物馆立馆之本。只有切实做好文物安全保卫工作,才能确保其他工作的顺利进行,所以我们博物馆安全保卫工作者必须狠抓安全基础工作,为实现文物安全工作的长治久安打下坚实的基础。 文物、博物馆单位安全保卫机构要做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2019年11月,国家文物局、应急管理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共22条。 第二条 博物馆安全保卫工作,必须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敌人,保障安全”的方针,实行逐级安全岗位责任制,加强内部治安管理,积极推进综合治理。 保护文物的措施有哪些?1、建立文物保护法规和机构:国家应制定严格的文物保护法规,并设立专门的机构来负责文物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2、延续历史,传承文化,切实保护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应在遗产地风貌区保护、文物修缮等方面注意防止过度开发、“修旧如新”等倾向。明确管理主体,加快遗产保护立法。 3、保护的原则:必须原址保护。尽可能减少干预。定期实施日常保养。保护现存实物原状与历史信息。按照保护要求使用保护技术。正确把握审美标准。必须保护文物环境。已不存在的建筑不应重建。预防灾害侵袭。 4、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法规建设,推进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积极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村镇保护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立法进程,争取早日出台。 文物保护,到底应该怎么做?1、建立文物保护法规和机构:国家应制定严格的文物保护法规,并设立专门的机构来负责文物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2、参观时只看不摸,游览胜地不要在树木,古墙上刻字,滥画。看见文物要拿给鉴定师进行鉴定,还要查清它的价值。我们发现文物,也不要倒卖,这是犯法行为,应该交给国家处理。 3、对于他人:首先自觉对身边的亲人朋友宣传正确的文物保护理念与文物保护知识。接着主动对所见到的有损文物古迹的行为进行力所能及的劝阻或者举报。不误导他人进行文物买卖和破坏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