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国网考试报名时间(青海国网考试地点)青海省公务员报名时间表20232023年青海省公务员的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2日9:00至2月6日18:00。 缴费时间为2023年2月2日9:00至2月9日23:30。报名调剂时间为2023年2月10日9:00—16:00。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操作步骤,认真按照操作步骤完成报名。 报名和考试时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人员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报名时,要在网上签订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每人限报考1个职位。 报考者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2005年2月2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2日以后出生),其中2023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2日以后出生)。 报考司法行政部门监狱、戒毒人民警察的人员,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2月2日以后出生),其中2023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 8、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要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要求。 以上内容参考:西海都市报—青海省2023年公开考录公务员公告 国网2023年一批考试时间国网2023年一批考试时间如下: 2023国家电网一批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截止到2022年11月25日24时,23年国网第一批网申就此结束,报名人数达到155809人。 统一笔试分两批实施,时间初定为2022年12月18日、2023年4月,目前一批已经结束,可以报第二批,报名流程如下: 填写个人简历。应聘毕业生应通过招聘平台填写个人信息,及时上传“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等附件,确保信息真实、完整、有效。应聘毕业生填写的院校、专业等信息应与学籍验证报告一致。相关信息提交后不能更改,请应聘毕业生仔细检查后再提交。 填报应聘单位。各单位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应聘毕业生可在招聘平台填报应聘单位。每人每批次招聘可填报公司总部及二级单位(省电力公司、直属单位)志愿数量不超过3个,每个二级单位志愿下可选择2个三级单位(地市级单位)或四级单位(县级单位),填报截止日期以各单位招聘公告为准。 应聘志愿提交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确需更改的,可在“个人中心”的“我的工作申请”栏目提交撤销应聘单位的申请。应聘单位一般在7日内处理该申请,审核通过后,应聘人可申请新的工作单位,其志愿顺序与撤销志愿相同。 2021年青海一建考试报名通知-报名时间-报名条件?青海2023年一级建造师报考通知什么时候发布?2023年青海一级建造师报考通知发布了吗?具体的内容有哪些?2023年报名时间是在什么时候?更多一建报名信息,敬请关注猎考网一级建造师频道。 青海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已经公布,青海2023年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在2023年7月9日9时-2023年7月19日18时,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实行报考人员自主选择是否采用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但无论是否选择告知承诺制,青海一建报考都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对报考人员报名资格进行核查,并进行考后复核。 关于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安排的通知 由于学信网核验学历信息最长需要24小时,请各位考生提前在报名系统中注册,已注册的考生也需提前登录完善信息! 为减轻人员跨区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请各位考生在工作地、居住地就近报名参加考试。 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于9月11日、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实行报考人员自主选择是否采用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办事指南详见附件1),无论是否选择告知承诺制,我们都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对报考人员报名资格进行核查,并进行考后复核。我们将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的相关要求,加强对虚假承诺的惩戒,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 实行告知承诺制,是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实现资格考试报名流程更减、办事更快、服务更优,为便捷报名,我们鼓励报考人员选择告知承诺制报名。对于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同时接受全程监管。根据告知承诺制要求,报考人员需承诺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样本见附件2)。对所有报考人员将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将通过报名资格复审等方式进行复核,并由考试行业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1)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2)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3)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 (4)报考人员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二、网上报名流程(网上报名→资格核查→网上缴费→报名成功) (一)网上报名 1.注册: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 target="_blank")“网上报名”栏目进行报名。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报考人员须先进行网上注册,填报个人身份信息、上传经照片审核工具处理的本人半年内白底证件照片。下载地址请点此链接(未经审核工具处理的照片,系统无法识别,将影响后续报名操作)。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平台注册过的报考人员无需更换照片。考试合格后,报考人员网上注册报名时所上传的照片,将直接用于制作资格证书,一经确认不得修改。 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已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重新注册,但须补充完善相关注册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提交注册信息最长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核查结果,如有未完成核查的项目,选择考试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查完成后方可报名。 2. 填写报考信息:报考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并核对报名信息(特别是报考级别、报考科目等重要字段),缴费成功后不可修改任何信息。报考人员自愿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仅有一次撤回承诺的机会,撤回承诺后将进行网上上传材料然后等待核查;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将直接进行网上上传材料然后等待核查(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保存好个人注册用户名及密码,以免影响后续报名工作。 3.信息确认:报考人员在保存报名信息并签署告知承诺书后,一定要进行信息确认步骤,否则不会进入资格审查项。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已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核查通过的可直接缴费。(已经作出承诺的;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全部在线自动完成核查的;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报考人员可免于核查。) 系统没有自动核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将进行网上上传证明材料步骤: 1.人员范围及上传材料: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3)撤回承诺申请的: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无法在线自动核查或核查未通过的: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照片 (5)报考级别为免试级别的:资质证书、职称证书或从业说明照片 (6)报考级别为增报级别的: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照片 2.关于上传材料的说明:在报名确认环节上传电子图像材料,如因个人原因上传图片模糊不清或上传错误导致无法通过资格核查,后果自负。 (三)网上缴费确认 报考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须网上缴费确认,缴费成功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请考生务必在缴费前确认个人报名信息。缴费成功后,考生须查看个人缴费状态确认显示“缴费成功”。没有缴费或缴费不成功的考生无法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视为报考人员放弃考试资格。 (四)报名成功 在缴费时间截止前缴费成功的视为报名成功。 三、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11日 上午:9:00-11:00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14:00-17: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12日 上午:9:00-12:00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14:00-18: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四、报考条件 1.《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第十条:凡遵守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二)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三)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四)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五)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2.《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第七条:符合《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一)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二)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第八条: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 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考试年度当年12月31日。 五、报名安排 六、相关说明 1.关于考后复核:成绩公布及合格标准均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待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公布后,我中心连同有关行业部门、协会学会等单位将对本年度成绩合格且可以领取证书人员进行考后报名资格的复核工作,请及时关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按时进行复核。 2.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七、咨询电话 资格审核电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处): 0971-6146535(仅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接听) 技术支持电话(省人事考试中心): 0971-8258589(仅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接听) 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3年7月6日 附件1: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事指南 附件2:《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式样) 附件3:青海省人事考试笔试期间疫情防控基本要求 青海省人事考试笔试期间疫情防控若干问题处理办法 青海省人事考试笔试期间“信康码”应用方案 原文链接: 热门:2022年一建阅卷已经完成?2022一建成绩什么时候公布 推荐:2023一建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一建备考免费资料包 备考:历年真题+答案|一建造师复习资料|一建课程免费试听 2022年一建备考资料/考试学习包/点击一键领取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青海每年省考报名时间表青海每年省考报名时间表,青海和全国大多数地方的选课报名时间差不多一般都是在五五月底到六月上旬报名在一起,八月的时候正式考试。 青海公务员2023报名时间? 2023年青海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10月25日开始报名。 公务员,全称为国家公务员,是各国负责统筹管理经济社会秩序和国家公共资源,维护国家法律规定,贯彻执行相关义务的公职人员。在中国,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 公务员职位按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于其职位特殊性,需单独管理的,可增设其他职位类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8年5月21日发布的《2016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16年底,全国共有公务员719万人 。 2019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2020年3月3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发布《公务员范围规定》和《公务员职务、职级与级别管理办法》,明确了公务员的具体范围和职务、职级、级别的管理规定。 公务员制度的创立: 19世纪的后30年里,在两次科技革命与产业革命的推动下,工业生产迅速发展,资本主义进入垄断阶段。“议会至上”的时代结束了,随之而来的是“行政专横”。国家行政管理职能迅速增强,迫切需要改革公职任用制度,提高行政效率。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主要的几个国家先后创立了公务员制度。 19世纪初,英国在印度设立了赫尔利伯略行政管理学校专门培训和训练印度行政官员。1853年,东印度公司的特许状期满,向英国国会申请新的特许状,英国国会委派了以议员巴伦·麦考莱(Baron Macaulay)为首的3人小组进行调查,麦考莱提出赫尔利伯略行政管理学校公开经侦选材经验的报告,即《麦考莱报告》。 不久,财政部常务次官查理斯·屈维廉(Charles Trevelyan)与斯坦福·诺斯科特在1854年提出了著名的《诺斯科特-屈维廉报告》。该报告首次以官方文件形式讲政府公职人员统称为“文官”(Civil Service,复数集合名词;Civil Servant,单数名词)。 1854年10月,英国在英俄克里米亚战争中的失利使得帕麦斯顿内阁不得不在次年5月21日颁布《关于录用国王政府文官的枢密院令》,该法令责成英国政府专门成立不受党派干涉,独立主持文官招生考试的3人文官事务委员会。 1859年,英国议会颁布《文官退休法》明确了文官的范围。1870年英国枢密院法令再次确认文官的公开竞考择优录取原则,这一法令标志着英国现代文官制度的建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