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实验中学划片(张店区实验中学划片小区)

时间:2022-12-14 20:54来源:考试资源网 考试资料网
2014中学划片图2014小学划片图大众网淄博5月28日讯(见习记者毕珂菲通讯员司素琴)5月27日,张店区《2015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称意见)发布,张店教育招生工作也正式拉开帷幕

2014中学划片图

2014小学划片图

大众网淄博5月28日讯(见习记者 毕珂菲 通讯员 司素琴)5月27日,张店区《2015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称意见)发布,张店教育招生工作也正式拉开帷幕。《意见》根据全区统一规划,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坚持按户口所在地、家庭住址相对就近、统筹兼顾、免试划片入学的原则,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实行网上报名,招生对象为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入学年龄范围为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收2015年小学五年级毕业的学生。

据了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预报名时间为2015年6月1日至7月1日(工作日期间),各位家长可到各小学进行报名。

记者了解到,家长须持户口簿、房产证(或其他房屋有效证件)、儿童预防接种证于规定时间到2014年划定的小学内进行预报名。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将根据预报名人数、学校招生规模科学分析各学校生源状况。

若学校预报名人数大大超出学校办学规模,需调剂安排部分学生时,按照以下顺序依次调剂:1.“户房分离”,即户口簿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不一致者;2.房产证签发日期或户口迁入日期晚者。各镇小学根据户口划村居招生,同时承担村居改造、开发迁入的居民子女起始年级入学任务。各镇辖区内无区属小学的,驻地厂矿企业、事业单位居民的子女入学由各镇小学承担;有区直属小学的,其子女入学由区直属小学按照学区范围接收。

2014年未划定学区的散居适龄儿童于6月1日-7月1日(工作日期间)统一到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预报名,由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统筹安排。逾期报名的,当学区内学校班额已满时,由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统一调剂安排入学。

2015年各小学学区范围划定及调剂安排完成后,对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预报名小学于8月15日前发放入学通知书,开学时学生持入学通知书到学校报到。

对于延缓入学学生办理的相关规定是,预报名时,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办理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由预报名小学发放“张店区适龄儿童、少年延缓入学申请表”,家长填写并出据相关材料由预报名小学汇总后开学两周内统一上报张店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张店区和平路9甲5号)。

《意见》中除了对今年招生的对象报名时间明文规定,而且还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招生程序,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有序,并且设立了举报电话(2869934、2150650、2869980),其中特别强调:

《意见》要求,各招生学校不准以开展实验研究、办特色班为名举办重点班;不得以任何形式测试选拔学生,严禁学校预报名时对学生进行学科性质的测试和面试;坚决禁止学校单独或和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不得以特长生的名义招收学生,不得将创建特色学校与招生入学工作挂钩;各学校招生一律安排在暑假进行,不得提前组织招生。

初中实行指令性计划招生,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按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严禁招收片区以外的择校生。对未经批准擅自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且小学升初中时按调剂生对待、初中生在高中录取时不作为部分高中规模内招生指标分配的基数,学生本人也不享受指标分配生的录取资格,由此引发的问题由招生学校自行负责。

具有招生资格且被批准招生的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学校刊发招生广告或学校简介等有关招生的宣传材料必须经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及区教育局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方可在学校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发布。民办学校的招生广告公开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收费标准等。

各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招生期间,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由专人负责信访工作,对来访者要依据相关政策进行细致的解释和说明,对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做出答复。区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2869934、2150650、2869980)。

附:报名相关程序及片区划分图

公办初中招生工作预报名时间:本区内具有张店户口的小学五年级学生于3月至4月中旬将户口簿、房产证(或其他房屋有效证件)交毕业小学,由毕业小学按规定时间集体预报名;本区外小学毕业且取得张店户口、房产需在张店升入初中一年级的五年级学生,于2015年7月20至7月31日(工作日期间)由家长持户口簿、房产证(或其他房屋有效证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学校学籍证明1份预报名。预报名地点:张店区教师进修学校门口东侧和平路9甲5号张店教育便民中心。

工作程序为:由各小学负责对预报名学生提交的相关证件进行初审,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对各小学提交的相关证件及信息进行复审,复审结果由各小学负责反馈至家长;“外转入学生”相关证件由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至家长。各镇辖区内无区属初中学校的,驻地厂矿企业、事业单位居民的子女入学由各镇初中学校承担;有区属初中学校的,其子女入学由区属初中学校按照学区范围接收。当某学校预分配人数大大超出学校办学规模,需调剂安排部分学生时,按照以下顺序依次调剂:1.无小学学籍的五年级毕业生;2.“户房分离”,即户口簿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不一致者; 3.房产证签发日期或户口迁入日期晚者。

2015年各初中学区范围划定及调剂安排完成后,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将对初一新生录取名单下发至各相关初中学校,将初中新生入学通知书下发至学生毕业小学,由各小学统一发放初中新生入学通知书及公布录取信息。学生持入学通知书及相关证件于全区统一规定时间到初中学校办理报到手续。

民办学校招生工作

工作程序为:各民办学校于5月15日前上报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2015年招生计划,由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根据各民办学校办学资质、办学规模及近年招生情况等因素审批学校招生计划。非当年五年级毕业的学生不得填报民办学校。符合报考条件的每位学生只能报一所民办学校,若出现一人填报两所民办学校的,同时取消两所学校的录取资格。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工作

报名条件:本区外户口到我区务工人员的同住子女达到入学年龄需进入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学习的,需在本区有合法固定住所居住一年以上(以2015年6月30日为界),夫妻双方至少一方在我区合法务工。

预报名所交材料: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夫妻双方截止2015年6月30日满足一年以上的居住证(或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夫妻双方至少一方在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用工单位劳动合同及花名册或工商部门颁发的个体营业执照。张店区外小学五年级毕业的外来务工子女还需提供原毕业小学的学籍证明。

小学预报名时间:2015年6月8日至7月10日(正常工作日期间,预报名不分先后,预报名结束后统筹安排)。预报名地点:张店区教师进修学校门口东侧和平路9甲5号张店教育便民中心。

初中预报名:在张店区所属各小学五年级毕业的外来务工子女,办理齐全预报名所交材料后交毕业小学,由毕业小学按规定时间集体预报名。

张店区以外的小学五年级外来务工子女于7月13日至24日直接到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张店和平路9甲5号)预报名审核。

工作程序:预报名后,由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根据小学、初中的预报名人数及全区定点学校招生规模等因素统筹安排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定点学校就读。各定点学校安排完成后,对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于8月15日前发放外来务工子女入学通知书,开学时学生持入学通知书到学校报到。

外来务工人员同住子女小学、初中定点接收学校:

金苑学校、城中小学、公园小学、兴学街小学、凯瑞小学北校区(原九级塔小学)、铝城一小、铝城二小、南定小学、傅家中心小学、傅家实验小学、湖田小学、中埠小学、房镇小学、祥瑞园小学北校区(原大张小学)、沣水一小、沣水二小、沣水三小

张店一中、张店三中、马尚一中、铝城一中、张店四中(原沣水中学)、张店五中(原南定中学)、张店六中(原傅家中学)、张店十中(原房镇中学)、张店十一中(原中埠中学)、张店十二中(原湖田中学)

外来务工人员同住子女入学后待遇:

被确认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后,各项收费及待遇与本地学生完全相同。接受完义务教育段学习后,按当年的张店区高中段学校招生政策确定是否在本地报考或回原户籍所在地报考高中学校。

新建、改建、插建住宅小区(2010年9月1日以后交工)业户子女入学工作

对户口迁入新建、改建、插建住宅小区(2010年9月1日以后交工的小区,下同)并实际入住的业户,其子女达到入学年龄需进入小学、初中学习的,由开发商负责登记并收齐相关材料统一到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预报名。

预报名地点:张店区教师进修学校门口东侧和平路9甲5号张店教育便民中心。

工作程序:由开发商填写“开发商预报名登记表”,根据相关要求对本小区即将升入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的业户子女进行登记。

2014年已划定片区学校的小区,开发商进行登记的同时,告知小学适龄儿童家长需于6月1日到7月1日期间(正常工作日)持相关手续到划定片区的小学预报名;告知在张店区小学五年级毕业的学生家长,于规定时间到所在小学进行初中预报名;告知在张店区以外小学毕业的五年级学生升入初中一年级,需带齐业户户口簿、房产证(或或其他房屋有效证件)及各复印件1份、原毕业小学学籍证明于7月20日-31日到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预报名。2014年未划定片区的新建、改建或插建住宅小区业户子女升入小学一年级者和初中一年级者,需由开发商收齐业户户口簿、房产证及复印件各1份,连同填写好的“开发商预报名登记表”到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预报名。

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将根据生源情况和教育资源分布对新建、改建或插建住宅小区(2010年9月1日以后交工)的业户子女统筹安排入学。

特殊教育招生工作

今年区特教中心学校继续面向全区招收张店户籍的义务教育段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智障儿童,具体报名时间及招生事宜直接咨询张店区特教中心学校。

留守儿童入学工作

从今天发布的《意见》中可以看出,较往年相比今年的招生工作也有了显著变化:

变化之二:若学校预报名人数大大超出学校办学规模,需调剂安排部分学生时,按照以下顺序依次调剂:1.“户房分离”,即户口簿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不一致者;2.房产证签发日期或户口迁入日期晚者。

变化之三:2014年未划定学区的散居适龄儿童于6月1日-7月1日(工作日期间)统一到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预报名,由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统筹安排。

变化之四:“外转入学生” 于2015年7月20至7月31日(工作日期间)由家长持户口簿、房产证(或其他房屋有效证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学校学籍证明1份预报名。

变化之五:由各小学负责对预报名学生提交的相关证件进行初审,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对各小学提交的相关证件及信息进行复审,复审结果由各小学负责反馈至家长;“外转入学生”相关证件由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至家长。

变化之六: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依据2014年各初中学校学区范围对预报名学生进行预分配,当某学校预分配人数大大超出学校办学规模,需调剂安排部分学生时,按照以下顺序依次调剂:1.无小学学籍的五年级毕业生;2.“户房分离”,即户口簿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不一致者; 3.房产证签发日期或户口迁入日期晚者。

变化之七: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招生。非当年五年级毕业的学生不得填报民办学校。符合报考条件的每位学生只能报一所民办学校,若出现一人填报两所民办学校的,同时取消两所学校的录取资格。具体录取办法根据《2015年张店地区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进行

变化之八: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和小学、初中定点接收学校

小学部有:金苑学校、城中小学、公园小学、兴学街小学、凯瑞小学北校区(原九级塔小学)、铝城一小、铝城二小、南定小学、傅家中心小学、傅家实验小学、湖田小学、中埠小学、房镇小学、祥瑞园小学北校区(原大张小学)、沣水一小、沣水二小、沣水三小。

初中部有:张店一中、张店三中、马尚一中、铝城一中、张店四中(原沣水中学)、张店五中(原南定中学)、张店六中(原傅家中学)、张店十中(原房镇中学)、张店十一中(原中埠中学)、张店十二中(原湖田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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