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官网)

时间:2022-12-02 12:16来源:考试资源网 考试资料网
首都师范大学学生资助政策介绍首都师范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机构健全,制度完备,已经形成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要手段,以奖助学金为激励方式,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困难补助、专项补贴等多措并举的全方位资助体系

首都师范大学学生资助政策介绍

首都师范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机构健全,制度完备,已经形成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要手段,以奖助学金为激励方式,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困难补助、专项补贴等多措并举的全方位资助体系,全面推进“1142”精准资助育人模式,助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

目 录

学生资助政策咨询

首都师范大学学生资助咨询热线:

010-68902670

开通时间:2022年7月15日-9月4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绿色通道

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是首都师范大学保障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的重要措施,是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的重要举措。

报到当天,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迎新现场设立新生入学“绿色通道”,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一站式服务。“绿色通道”现场开展“助学贷款缓缴办理”,为无法缴纳学费及住宿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办理暂缓缴费手续;开展“资助政策咨询”,为新生解读国家资助政策、介绍学校资助项目,回答咨询问题;发放自然灾害地区新生临时困难补贴,为受灾新生提供物质和精神支撑;发放爱心补贴、爱心礼包(学习生活用品)等,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提供短期内的生活费和生活用品,确保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绿色通道各项资助内容及办理流程:

1.助学贷款

生源地贷款:为已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学生受理高校回执。

校园地贷款:为拟申请校园地贷款的学生预审贷款申请材料。

学费住宿费缓缴:拟办理校园地贷款和已办理生源地贷款,且尚未缴纳学费住宿费的新生,可在绿色通道办理贷款审核及学费住宿费缓缴手续,再前往院系迎新站报到。

2.爱心补贴

学校为部分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发放爱心补贴,缓解新生在校学习生活压力。须持低保证、低收入证、残疾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等证明材料到院系报到站办理审核手续,经院系审核通过可享受新生爱心补助

助学贷款

助学贷款分生源地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助学贷款两种。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校园地贷款),我校的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为北京银行万寿路支行。本专科学生助学贷款金额最高为12000元/学年/人。

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流程

(一)申贷签约

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与户籍所在地县级资助中心联系,了解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办理贷款签约。

查询方式: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http://www.csa.cee.edu.cn/

咨询电话:

010-66097980;

010-66096590;

生源地助学贷款由国家开发银行经办的可查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客服电话95593。

http://www.csls.cdb.com.cn/

(二)办理高校回执

迎新当天将生源地经办银行出具的《高校受理证明》或《高校回执》等材料交至“绿色通道”盖章、办理回执。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流程

(一)贷款条件

1.当学年未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统招全日制本专科生;

2.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及家庭提供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要的基本费用。

(二)申贷材料准备

材料1.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材料2. 父(母)亲工作单位出具的个人经济收入证明;

材料3. 学生本人亲笔书写的助学贷款申请书;

材料4.《首都师范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材料5. 学生本人及父母的身份证、入学通知书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材料6. 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材料7. 已婚学生须提供配偶姓名、工作单位、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出具的个人经济收入证明。

上述材料可在学生处主页-下载专区下载

https://student.cnu.edu.cn/

(三)申贷材料提交

迎新当天将上述校园地贷款申请材料交至“绿色通道”预审。

奖学金

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在读学生。我校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首都师范大学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优秀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首都师范大学社会奖学金(航天宏图新生奖学金、何钊新生奖学金、红烛奖学金、一九七七奖学金等)。

国家奖学金

资助金额:8000元/年/人

资助对象及申请条件:

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生: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院系专业(或年级)前10%:

6.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7.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

资助金额:5000元/年/人

资助对象及申请条件:

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院系专业(或年级)前40%,且各科学习成绩良好,无不及格门次;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7.自信、自强、自立,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义工等活动;

8.二年级(含)以上,非公费师范生

校长奖学金

资助金额:

一等奖20000元/年/人;

二等奖10000元/年/人。

资助对象及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4.必修课成绩达标;

5.在专业学习、学术研究、创新创业、服务国家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专业奖学金

资助金额:

一等奖2400元/年/人;

二等奖1800元/年/人;

三等奖1200元/年/人;

四等奖 800 元/年/人;

资助对象及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品德良好,诚实守信,团结同学,积极参加校内外组织的各种活动;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注重自身素质的培养和提高;

5.符合各奖项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及成绩合格要求的师范生;

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毕业班学生不参加当年奖学金的评定。

优秀奖学金

资助金额:

一等奖1800元/年/人;

二等奖1200元/年/人;

三等奖 800 元/年/人;

资助对象及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单项奖学金

资助金额:500元/年/人;科研创新单项奖依成果而定,150-3000元/年/人。

资助对象及申请条件:

1.符合申请奖学金的基本要求;

2.在社会实践、精神文明、学习优秀、英语学习、科研创新、社会工作、体育活动、文艺活动、新生培育等方面表现突出。度;

3.品德良好,诚实守信,团结同学,积极参加校内外组织的各种活动;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注重自身素质的培养和提高;

5.符合各奖项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及成绩合格要求的非师范生;

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毕业班学生不参加当年奖学金的评定。

应征入伍奖学金

资助金额:5000元/年/人

资助对象及申请条件:

1.退役大学生士兵

2.在部队和学校期间表现优异,获得“优秀义务兵”一次(含)以上。

港澳台侨奖学金

资助金额:

特等奖8000元/年/人;

一等奖6000元/年/人;

二等奖5000元/年/人;

三等奖4000元/年/人;

资助对象及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4.须为全日制台湾、港澳及华侨本专科生。

航天宏图奖学金

资助金额:1万元/年/人

资助对象及申请条件:

1.我校大一年级师范专业全日制本科生;

2.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4.入学成绩优秀,高考分数在当年师范专业本科生前30名;

5.勤奋学习,积极向上,第一学期学业成绩优良;

6.积极参加学校和院系组织的活动。

何钊新生奖学金

资助金额:1000元/年/人

资助对象及申请条件:

1.我校大一年级全日制在校学生;

2.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学习刻苦努力,在第一学年成绩优秀;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等活动;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勤俭节约;

6.优先评选来自西部地区和偏远山区表现优秀学生。

红烛奖学金

资助金额:3500元/年/人

资助对象及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志愿为我国基础教育事业服务;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表现;

3.学习刻苦、勤奋,具有良好的学风,学习成绩优秀;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勤俭节约。

一九七七奖学金

资助金额:5000元/年/人

资助对象及申请条件:

1.我校二年级(含)以上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表现突出;

3.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4.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综合测评在前20%;

6.同等条件下经济困难学生优先推荐。

助学金

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勤奋的在读学生。我校助学金包括首都师范大学北京市国家助学金、首都师范大学社会助学金、地方政府助学金等。

国家助学金

资助金额:

一等助学金4500元/年/人;

二等助学金2800元/年/人。

资助对象及申请条件:

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中的非师范专业的学生;实行免交学费享受专业奖学金的师范专业学生不享受北京市国家助学金;凡经过学校当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非师范专业学生均可以申请并获得;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以及超出学制修业年限者除外

退役大学生助学金

资助金额:3300元/年/人

资助对象及申请条件:

应征入伍退役复学的在校本专科学生。

西藏籍师范专业学生专项资助

资助金额:6600元/年/人

资助对象及申请条件:

西藏生源师范专业免费教育补助本专科学生,由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审批、确定资助对象。

“春雷计划”女大学生助学金

资助金额:1500元/年/人

资助对象及申请条件: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女大学生。

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

校友资源资助

资助金额:10000元/年/人,持续资助4年。

资助对象及申请条件:

1.我校一年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表现;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勤俭节约。申请学生必须经过申报学年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且认定等级为特别困难或困难;

5.学习刻苦、勤奋,学习成绩优良,第一学期学分绩点排名在班级前40%;

6.乐于助人,热心公益,积极参与校内外社会公益志愿服务。

困难补助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饮水、洗澡、电话补助

资助金额:185元/年/人

(其中饮水补贴45元、洗澡补贴80元、电话费补贴60元)。

资助对象及申请条件:

学校每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学生。

冬衣补助

资助金额:500元/年/人

资助对象及申请条件:

经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在校本专科学生。原则上补助本学年认定为特别困难和困难等级的学生。

返乡路费补助

资助金额:500元/年/人

资助对象及申请条件:

家庭所在地为云南、贵州、甘肃、广西、新疆、西藏等京外边远地区,寒假返乡路费支出较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原则上补助本学年认定为特别困难和困难等级的学生。

临时困难补助

资助金额:200-10000元/次/人

资助对象及申请条件:

由于学生家庭或本人的突发性变故等原因,造成无经济来源或经济来源低于北京市最低生活保障线,影响学生的正常生活和学习。

助才成长资助

创新创业支持计划

资助金额:1000-15000元/人

资助对象及申请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参加创新创业计划并完成相关内容。

师范生能力提升计划

资助金额:1000-2000元/人

资助对象及申请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参加师范生能力提升计划并完成相关内容。

励志人物与自强之星评选

资助金额:1000-2000元/人。

资助对象及申请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荣获励志人物与自强之星称号。

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

学业支持资助计划

资助金额:100-3000元/年/人

资助对象及申请条件:

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取得相应学业进步要求。

学生住宿费减免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可酌情减免下一学年的学费、住宿费。

减免金额:全部或部分减免学生下一学年的学费、住宿费。

资助对象及申请条件:

认定等级为“特别困难”的一、二、三年级本科和一、二年级专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父母双亡,家庭生活以救济为主,无其它经济来源和资助;

2.残疾学生,学生本人有残疾,持有残疾证;

3.国家法令规定的抚恤、优待对象(如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

4.接受西部助学工程资助的学生;

5.来自偏远地区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6.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重大疫情)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学生本人或直系亲属患重疾或突发意外情况不属于不可抗力)。

学费补偿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资助金额: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资助对象及申请条件: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北京市边远山区基层就业

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

资助金额: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资助对象及申请条件:

高校毕业生到北京市边远山区基层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学费由北京市补偿。

勤工助学

包括校内勤工助学和校外勤工助学,学校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诚实劳动,缓解经济困难。固定岗200-400元/月/人,临时岗12元/小时/人。

生活物价补贴

用于资助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按时注册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师范生200元/月/人,非师范学生60元/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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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文章转载自首都师范大学招生办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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