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和考生: 按上级工作部署要求,威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将于5月5日起,逐步恢复我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包括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和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满分考试)和“两个教育”(审验和满分)的现场学习业务。具体通知如下: 市车管所审验教育室(威海市环翠区温泉西路123号)合并至威海市交警支队交通安全教育学校(威海市环翠区羊亭镇王家河村),请参加现场审验教育的驾驶人前往新地址参加学习。 参加满分及驾驶证审验现场教育的驾驶人,应先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查询现场教育计划并进行网上预约,预约成功后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按预约时间和场次前往预约场所参加学习教育。 考生可通过手机端登录“交管12123”APP或电脑端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进行驾驶人考试计划的查询及预约。 请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如实申报个人行程,扫“威海公共场所码”和体温检测,核验合格后有序进入。业务办理期间,做好自身防护、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引导和管理。 咨询电话:0631-12123。 疫情防控期间,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威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总编辑:殷洪军 值班总编:张军涛 复审:颜燕军 编辑:董倩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