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车改革最新消息(国企公车改革最新消息)

时间:2022-12-17 14:56来源:考试资源网 考试资料网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改革后,原机关工勤岗位的司机,大致有三种出路:1、保留在原单位工勤岗位继续工作。这主要是指有资格保留部分车辆的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和县处级以上党政机关,以及其他允许保留车辆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改革后,原机关工勤岗位的司机,大致有三种出路:

1、保留在原单位工勤岗位继续工作。这主要是指有资格保留部分车辆的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和县处级以上党政机关,以及其他允许保留车辆的单位,拥有特种车辆的单位等。这些机关和部门由于保留车辆,依然保留了工勤岗位,保留了部分司机人员。还有一种情况,是单位车辆虽然全部被取缔或者收回,但单位的司机人员年龄距离退休时间不长,不适合继续从事司机岗位工作,保留在原单位干一些杂务,直至退休、调动、死亡等自然减员,原岗位和使用的工勤编制全部取消。

2、随公车改革划归机关事业管理局,或者服务中心、公车平台。这是公车改革后,各单位司机是主要的分流方式。就是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在改革后,随职能连人带编一起划转到机关事务中心,或者单设的公车平台,继续从事驾驶员工作。这种分流方式,被全国范围内普遍采用。由于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或公车平台是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的司机原使用的工勤编制被转换为事业编制,原编制收回,或者调剂供机关其他工勤人员使用。划转分流到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或者公车平台后,其工作关系彻底转变,不能同党政机关的工勤人员一样享受公车改革带来的福利,而是参与事业单位车改,享受事业单位车改政策。

3、分流到下属事业单位工作。对于既不能保留在机关工勤岗位工作,又不能分流到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或者公车平台的司机,可以分流到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使用事业编制,承担服务工作。这主要是由于党政机关工勤岗位和工勤人员只出不进、只减不增,根据这一政策需要,尊重个人意愿,根据现实情况做出的调整。对于因身体原因不能继续从事驾驶员岗位工作,或者距离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涉改人员,也可以提前病休或者提前退休,交由社保部门保障。

党政机关公车改革后,原司机岗位人员大致就是这几条出路,以第二种为主。机关工人虽然可以享受公车补贴,但不能登记公务员,也不能参公,不能转变身份,不能提拔任用。分流到事业单位后,如果该单位实行全员聘用制管理,符合条件可以转岗,竞聘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享受岗位对应的干部身份和干部待遇。转岗后,在管理岗位的,可以晋升管理级别;在专业技术岗位的,可以晋升职称等级,和干部身份的其他事业人员一样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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