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 关于做好2021年度市本级职工基本 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 市(区)各参保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及《河南省社会保障局关于统一社会保险单位缴费工资基数核定办法的通知》(豫社保〔2019〕12号)有关要求,结合市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1年度(2021年7月1日-2022年6月30日)市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方式 (一)申报范围 未参加我市机关、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及其职工(包含退休人员)。 参加我市机关、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及其职工(包含退休人员)无需申报基数,市医保中心从养老经办机构提取相关数据作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年度缴费基数保持一致。 (二)申报方式 网上申报渠道。参保单位通过网上申报本单位在职职工2020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退休人员申报本人2021年1月退休费。登陆安阳市医疗保障网上办事大厅(http://zgyb.ybj.anyang.gov.cn/SmPsc/#/Header/Index) 通过“职工缴费基数申报”模块进行申报。安阳市医疗保障网上办事大厅操作方式联系技术人员。 二、申报时间 2021年5月20至6月25日为申报时间。 三、有关要求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涉及每一位职工的切身利益,影响划入职工个人医疗账户金额及职工生育津贴等待遇。各单位要认真如实申报,不得瞒报漏报,申报的职工工资收入情况应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切实维护职工医疗保障权益。 (二)缴费基数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报。逾期不报的,其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将按《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予以确定。 (三)各县(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职工医保年度缴费基数申报工作。 联系人:张卫东 刘根希 联系电话:2276313 技术支持:冯艳清 附件:承诺书 承 诺 书 安阳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 我单位承诺此次申报的2021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真实、准确、有效,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本单位承担。 联系电话: 承诺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来源:安阳医保整理发布:安阳信息网 安阳信息网至爱婚恋,首席红娘小薇,为你甄选一生至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