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居住证申领指南 一、居住登记: 流动人口在我市居住三日以上,应在到达居住地三日以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 二、居住证申领条件: 流动人口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连续居住并在居住地申报居住登记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可以依法申领《浙江省居住证》。 (一)合法稳定就业。是指申请人满足下列其中一项条件,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主管部门有记录备案的: 1.与本市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依法参加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及以上; 2.持有本市工商营业执照,依法参加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及以上; (二)合法稳定住所。是指申请人在本市所居住的房屋满足下列其中一项条件,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主管部门有记录备案的: 1.本人或其同户近亲属拥有所有权或合法使用权的房屋; 2.居住在开发园区管理机构、用人单位自建集体宿舍或上述机构、单位向社会购买的居住房屋; 3.居住他人出租房屋或开发园区管理机构、用人单位向社会租赁的居住房屋,所居住房屋符合出租房屋管理相关规定。 (三)连续就读。是指申请人在本市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取得学籍并就读满1年及以上。 三、办理途径: (一)、手机端 1、微信添加“余姚公安”公众号→警务服务→居住信息申报。 2、微信添加“浙江省居住证”公众号→服务→登记申报、预约办理居住证。 (二)窗口受理:各派出所办证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