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辽宁教师招聘考试(辽宁省2022年教师招聘考试)

时间:2023-03-26 18:36来源:考试资源网 考试资料网
2023辽宁教师招聘考试(辽宁省2022年教师招聘考试)

2023辽宁教师招聘考试(辽宁省2022年教师招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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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考编制教师报名时间2023

辽宁2023考编制教师报名时间是在3-4月份左右。

考教师编制的要求

1、教师资格证:不管是公立学校招聘还是私立学校招聘,都是要求必须要有教师资格证。

2、年龄要求:我们都知道部分地区报考教师编的年龄要求一般是在35岁以下。但如果你是研究生或以上学历的考生,那么对你们的年龄要求会被适当的放宽,具体放宽多少要以各地简章要求为准。

3、户籍要求:一般会要求本地户口,或者你是应届毕业生的话不限制户籍,但只能报考学校所在地的教师招聘。

4、学历要求:一般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教师招聘:鞍山高新区学校面向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等教师招聘12名 ?

根据《关于实施“钢都英才计划”的若干政策》、《钢都英才服务全面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3年)》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11〕9号)等文件规定,现面向教育部直属六所重点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双一流”大学公开招聘教师12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3年鞍山市高新区实验学校计划详见《鞍山市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统一公开选聘2023年应届毕业生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硕士研究生毕业生,本科为“双一流”大学基础专业学科的应届硕士研究生、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的应届本科生,“双一流”大学基础专业学科的应届本科生。辽宁师范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报考小学班主任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符合报名岗位专业要求,初中教师须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六)考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1日前,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经取得的学历报考;

(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鞍山市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统一公开选聘2023年应届毕业生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国家法律规定事业单位不得聘用的人员,均不得报考。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6日(星期三)

2.报名地点:东北师范大学自由校区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多功能厅(二)

3.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打印,个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贴于报名表)3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个人简历(须提供应聘者自然情况,个人荣誉和社会实践经验等相关材料复印件)1份;

(4)《2023年应届毕业生证明》(加盖学校或院系公章)1份;

(5)研究生毕业生须提供《本科学历毕业成绩单》复印件(加盖院系公章)1份,本人高考成绩复印件1份;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考生需提供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竞聘初中英语教师的考生需提供专业英语八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需按照报名材料的序号进行排序整理。

4.资格审查

考生诚信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需如实提供报名材料。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参加笔试,详见《鞍山市高新区实验学校2023年校园招聘笔试人员名单》(详见笔试公告)。

考生自报名至签订就业协议(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签订协议)期间,需确保报名填报电话畅通,因所留电话无法联络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笔试

1.笔试安排。另行发布笔试公告。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按时参加笔试。设定笔试开考比例为1:2,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公告予以调整或取消,但确实为用人单位急需紧缺学科,可按实际报名人数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笔试注重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专业基础知识,以及教师职业素质与能力,满分100分。

3.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在网上、现场予以公布查询。

(三)面试

1.面试人选。面试前,按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如某个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考生数量未达1:2比例要求,则笔试合格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安排:另行公告。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模拟上课和答辩的方式。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其中模拟上课不超过10分钟,现场答辩不超过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考官根据公布教材准备三节课(详见附件3),用A4纸打印密封所选课节并注明序号(1、2、3),提供给监督员现场抽签选定其中一节课,作为考生模拟上课课节。考生须按照现场抽签确定的课节备课15分钟后方可进行面试。

五、签订协议

1.确定签约人选。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分别保留两位小数),按照岗位进行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签约人选,发布签约人员公告。如考生自愿放弃签约,出现岗位空缺,则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2.签订协议。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就业协议书》(学校统一提供),由鞍山高新区统一组织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考生毕业后,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核、公示,合格后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

3.双方约定。考生未按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违纪和受到行政处罚,则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甲方(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免费师范生若跨省就业需要交纳违约金的,由毕业生自行承担。

六、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学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在招聘考试期间,鞍山市将开通监督举报电话,受理相关举报。

市人社局监督举报电话:0412-5544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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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药科大学教师招聘笔试都考啥

第一种:

类似于事业单位和教师招聘考试试题。公基或者行测或者教育学心理学,有些也会考到校史,本人甚至还遇到过“学校的党委书记是谁”的奇葩考题。这种试题多见于江苏的高校。

第二种:

这种题目比较中规中矩,主要为你报考专业的专业课题目,复习起来相对容易些。

23年辽宁省教师招聘几月份

2023年辽宁省沈阳市教师招聘公告(961名)

发布时间:2022-11-29 11:48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2022-11-28 报名截止:2022-11-30

100天的带薪寒暑假!有编制,高校辅导员招人啦!

沈阳市面向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等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

今年我市将面向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等高校2023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招聘编制内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961名,具体岗位信息见《沈阳市面向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等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职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信息表》)。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大学2023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和道德素养,热爱教育事业;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职位信息表》;

7.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具体年龄以报名起始之日计算;

8.应聘人员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1日,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经取得的学历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定向生(定向辽宁除外)、委培生及在职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均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方式

采取考试考核(笔试、面试)的方式。

五、招聘工作步骤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需在2022年11月28日10:00- 30日16:00登录“沈阳市面向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等高校招聘2023年应届毕业生报名系统”:?? ???????报名,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按一个岗位识别码申报。教育学、小学教育专业的应聘人员可报考小学语文、数学相关岗位,但须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以研究生身份应聘的,既可按研究生专业也可按本科学历专业报考,但须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报名时,应聘人员需提供并扫描上传以下相关材料PDF版: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2.本人学生证;

3.个人简历(包括应聘者自然情况,个人荣誉和社会实践经验等相关材料,公费师范生和定向辽宁就业的须提供入学时签订的协议书);

4.加盖院系公章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证明》(附件2);研究生若以本科学历学位申报岗位的,还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及学信网备案表、本科学位证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认证报告》;

5.加盖院系公章的成绩单;

6.沈阳市面向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等高校招聘2023年应届毕业生报名表(附件3)

7.应聘人员如已取得教师资格证,将教师资格证原件扫描上传;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不需上传此项。

应聘人员报名时,要如实填写并提交报名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请应聘人员及时报名,防止后期报名人数过多造成网络拥堵,给报名带来困难。凡恶意注册报名的,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网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原则上在24小时之内初审完毕,最后一天报名的初审时间顺延至12月1日12:00。初审通过的,不可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

(三)网上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教育教学基本素养、教学能力、仪表仪态及口头表达能力。面试拟于12月中上旬进行,面试具体时间、面试办法、面试内容及具体要求等将在沈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

(四)笔试

笔试按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执行,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D类)》。笔试拟于12月下旬进行,笔试人员名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形式等将在沈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

(五)签约

1.签约人员范围。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按招聘计划1:1.5比例确定进入签约范围人员名单。

2.签约办法。拟于12月下旬组织签约。按照总成绩在1:1比例范围内签约,没有完成学科招聘计划的单位在1:1.5比例内进行递补签约。签约时由用人单位对拟签约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签约人员范围名单、签约具体时间、地点、形式等将在沈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六)体检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业(2023年9月1日前),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后,由招聘单位通知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时对师范院校考生身体方面的特殊要求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人社部门、教育部门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统一组织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体检组织部门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后,因体检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七)涉罪信息查询

按照《关于印发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办法(试行)的通知》(辽检会字〔2019〕8号)要求,由市、区两级教育部门负责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因涉罪信息查询不合格而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八)考察

由招聘单位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党组织出具考察意见,并放入拟聘用人员档案。

考察后,因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通过沈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进行调查处理。应届毕业生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要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二)面试、笔试、签约等环节具体安排将在沈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按有关要求参加。如因应聘人员未及时关注沈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或因应聘人员原因未能如期参加考试各环节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招聘期间,请应聘人员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

(三)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对在报名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经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特别提醒:对于未在面试、笔试名单公布后第一时间报备弃权或无理由拒不参加面试、笔试的应聘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汇总相关应聘人员信息并函告应聘人员所在院系。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五)公费师范生跨省就业需交纳违约金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六)已签约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9月1日前报到。报到时,须出具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如应聘人员报到时未能取得上述证件,则视为应聘人员违约,违约应聘人员需承担违约责任。

(七)应聘人员在签约后至报到前,因违法违纪等受到行政处罚或学校处分,视为应聘人员违约。

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联系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024-22719774

(二)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和平区教育局:024-88711132

沈河区教育局:024-24123719

铁西区教育局:024-25128210

皇姑区教育局:024-86847393

大东区教育局:024-88502040

浑南区教育局:024-24211303

于洪区教育局:024-25347100

沈北新区教育局:024-89864517

苏家屯区教育局:15242003828

辽中区教育局:024-27889631

新民市教育局:024-87503248

法库县教育局:024-87105513

康平县教育局:024-87338030

沈阳市教育局:024-22719774

(三)技术支持电话:024-67851650

(四)电话咨询时段:

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 13:30-16:00

附件:

 

1.沈阳市面向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等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职位信息表.xlsx (41.75 KB)

2. 2023年应届毕业生证明.doc (14.00 KB)

3.沈阳市面向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等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28.00 KB)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阳市教育局??????

???????????????????????2022年11月25日

辽宁教资2023年报考时间

辽宁教资2023年报考时间是2023年1月13日—16日。

辽宁教资笔试报名时间是2023年1月13日一16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考试时间为2023年3月11日。

辽宁教资笔试的报考流程是:

1、去中国教育考试网报名教资笔试。

2、未注册考生需首先进行注册,必须上传证件照。

3、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选择教资笔试考区和考试科目。

4、通过教资笔试和面试之后,取得合格证明,再到官网进行网上申请认定。

5、申请通过之后再到现场进行审核认定,审核通过之后就可以获得教资证书。

辽宁教资笔试报名相关规定和要求:

1、网上审核。教资笔试考生信息只在网上审核,不组织现场确认。审核时如发现信息有误,由审核单位退回,考生须自行登录教资笔试报名系统进行更改,重新上报进行确认、审核。

2、信息更正。如考生本人发现填报基础信息有误,未审核通过之前可自行在教资笔试报名网站进行修改。

已审核通过的考生,需要更改基础信息(不包含报考科目)时,由教资笔试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明或毕业证书原件,在2023年1月16日15时30分前到市招考办指定地点现场更改,市招考办留存复印件,同时打印更改信息表,由教资笔试考生本人签字。

3、考试缴费。考生按规定在网上缴纳笔试考试费,缴纳教资笔试考试费的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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