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医疗保障局联合出台《关于发布2019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37号),明确自2019年7月1日起,我省缴费基数上限按照16842元执行,下限按照3368元执行。 无锡第一时间转发了文件 贯彻执行了新标准 对2019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予以调整 这几大亮点赶紧了解一下 基础养老金发放基数 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达到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以及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达到退休年龄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为7216元,计算缴费工资指数的基数为86590元。 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职工 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无锡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按16842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按3368元执行。其间参保人员的缴费工资大于等于3368元的,相应年度的最低缴费系数按1.0计算。 2019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无锡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为16842元,缴费工资下限为3368元。 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保险缴费工资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执行时间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 月缴费基数调整后, 由个人参保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每月缴费有变化, 具体请看下表: 注:根据上级部门统一规定,今年缴费金额按照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取消往年见分进元的做法。 初出茅庐的毕业生一定会问 什么是社保缴费基数? 根据相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 一般来说,工资越高、社保的缴费基数也就越高,反之亦然,但缴费基数是存在上限和下限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按照全省上一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和60%确定。 对于收入过高或过低的人群,还相应地设定了缴费基数的上下限:职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低于下限的,以下限作为缴费基数;高于上限的,以上限作为缴费基数;月平均工资在上下限之间的,则按本人实际工资收入确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江苏社保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今年6月底前,江苏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一直按照全省上一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确定。从7月1日起,根据国家最新统一规定,江苏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的标准确定将使用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加权平均值作为基数,由于城镇私营企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明显低于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由此计算出来的加权平均值低于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更低于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因此,2019年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标准将首次下调。 这下你明白了吗? 无锡社保缴费比例是多少?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4月30日印发《江苏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自今年5月1日起,将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降至16%。 自2019年5月1日起,继续执行用人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总和阶段性降至1%的现行政策,执行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 目前,江苏工伤保险按风险类别共分为一到八类,费率分别按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不同比例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