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金报讯 据新华社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近日通过了《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人社部副部长邱小平昨日接受记者专访时说,第一批改革试点包括72户央企的200多位企业负责人。改革后,他们多数人的薪酬水平将会下降,有的下降幅度还会比较大。 72家央企率先薪改 据邱小平介绍,薪改适用范围为中央企业中由中央管理的负责人,包括由国务院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中,由中央管理的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党组书记)、总经理(总裁、行长等)、监事长(监事会主席)以及其他副职负责人。而通过市场化选任的企业负责人,则不受新制度调节。 记者从多方了解到,薪改范围具体包括,由国务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责任的53家央企(如中石油、中石化、中国移动等),以及其他金融、铁路等19家央企。 基薪相同 绩效有异 改革方案将目前央企负责人的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构成,调整为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邱小平指出,增加任期激励收入的目的是引导企业负责人更加重视企业长远发展,防止经营管理中的短期行为。 央企负责人基本年薪,根据上年度央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一定倍数确定。不同企业的央企负责人,基本年薪原则上应当相同。绩效年薪则根据央企负责人的年度考核评价结果的不同等次,结合调节系数确定。设置调节系数的目的,是考虑不同功能性质、不同行业以及不同经营规模企业的区别。而任期激励收入要根据央企负责人的任期考评结果的不同等次确定。年度或任期考核评价不合格的,不得领取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 部分人薪水将大降 此次改革方案对央企负责人薪酬与其职工的倍数还未最终明确,有关专家估计,将大大低于目前的倍数。 国务院国资委公开的资料显示,国资委履行出资人的央企高管平均薪酬与央企职工平均工资的倍数,在2002年为9.85倍,到2010年扩大到13.39倍,之后趋于平缓。 针对目前不同央企的福利项目和待遇水平存在较大差异的情况,改革方案明确规定,央企负责人不得在企业领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其他福利性货币收入。 “与现行政策相比,改革后多数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水平将会下降,有的下降幅度还会比较大。”邱小平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