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天津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须知 天津市2020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生应考注意事项 (一)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 (二)应考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三)《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为主观题科目,考生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四)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五)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对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考试时间及科目 2020年11月7日至11月8日 11月7日上午 9:00-11:30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客观题) 11月7日下午14:00-16:30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客观题) 11月8日上午9:00-12:00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主观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