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王先生拨打本报新闻热线8181890反映,他是我市某破产倒闭企业的职工,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那么,在企业倒闭后,他该到哪里领取独生子女补助费呢? 市卫健委人口监测和家庭发展科工作人员回复说,根据去年11月23日起施行的《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对自2016年1月1日起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依法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持证享受以下奖励: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日起,到子女十八周岁止,对独生子女父母由双方所在单位每月分别发给不低于十元的奖金;独生子女父母,是国家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休时分别给予不低于三千元的一次性奖励;是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的,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适当补助。 该工作人员进一步解释说,根据《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群众领取独生子女补助费的方式分以下几种情况,即国家工作人员向所在单位领取;企业职工向所在企业领取;夫妻一方为城镇无业居民或者农村居民,另一方属于国家工作人员或者企业职工,由国家工作人员或者企业职工一方向所在单位或企业领取;夫妻双方均属于城镇无业居民,或者一方为城镇无业居民另一方为农村居民的,由城市街道办事处从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中支付;双方均属于农村居民的,由所在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从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中支付,确有困难不足支付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给予补助。 针对破产倒闭企业的职工如何领取独生子女补助的问题,该工作人员表示,如果职工是在企业破产倒闭前退休的,其可以到破产企业清算留守机构领取这笔钱。 邯郸新闻传媒中心记者刘昆实习生吴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