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上午,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支持三孩生育的系列措施落地。与此同时,广西全面实行生育登记,取消再生育审批,《计划生育服务手册》退出历史舞台。 广西首张生育登记电子回单。 计划生育服务手册退出历史舞台。记者 张若凡 摄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负责人李晔介绍,在此前的二孩政策期间,实行的是生育登记与再生育审批并存的措施,生育一孩、二孩的,实行生育登记,在此基础上再生育的,则需再生育审批。 现在,为推进实施三孩生育政策,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广西全面实行生育登记,取消再生育审批,不再发放《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从2022年3月24日起启用《广西生育登记电子回单》。 3月24日下午,在南宁市青秀区津头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已经收到5对夫妇线上申请生育登记,并出具了全区首张生育登记电子回单。 工作人员介绍,现在推行电子化生育登记,实现全程网办。生育登记推行承诺办理。能够通过人口健康相关信息系统获取的信息,可以不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暂时无法获取的,可通过当事人承诺的方式办理。 据了解,通过生育登记,相关部门能够动态掌握群众生育状况及服务需求,并及时提供生育咨询指导、增补叶酸、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产妇健康管理、预防接种、婴幼儿照护、儿童健康管理等相关服务。 相关链接 如何进行生育登记 1.登记对象:双方或者一方为本自治区户籍,以及在本自治区居住的外省(区、市)户籍的生育子女的夫妻(含再婚夫妻、非婚生育后补办结婚登记的夫妻,下同),均可申请生育登记。 2.登记时间:夫妻在登记当前孩次生育前进行生育登记,也可在生育后补登。 3.登记内容:主要包括夫妻双方的婚姻信息、户籍居住信息和生育子女信息等。其中子女只登记夫妻共同生育的子女,不登记收养的子女。 4.登记机构: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机构及其委托的村(居)民委员会。 5.登记方式:推行电子化生育登记。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通过广西生育登记网上办理平台办理生育登记,也可以到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登记机构现场办理生育登记。 6.所需材料: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或户口本、结婚证等有效证件。网上申请的,填写婚姻、户籍地、居住地和生育子女信息等,上传有效证件原件或电子化证件的图片;现场申请的,出示有效证件原件或电子化证件,填写《广西生育登记表》。 来源:广西云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