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陈华 在时与势的辩证把握中坚守司法为民的初心,在破与立的相互激荡中筑牢司法为民的底线,在供与求的动态平衡中把准司法为民的关键,在内与外的协同推进中塑造司法为民的特色。 新中国成立70年来,无论是建国初期的法制初创,还是改革开放时期的阔步前行,“改革”始终是推动人民法院战胜风险挑战、永葆生机活力、实现跨越发展的重要法宝。 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纳入到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此迎来了人民法院推进司法改革的“黄金时期”。 本轮司法改革的范围之广、力度之大、程度之深前所未有,具有高度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是继承和巩固人民法院改革成果、推动人民法院在新起点上实现新发展的重要一程,是着眼体制机制改革、破解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深层次问题的制胜一役,更是引领人民法院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的关键一招。而这一切,归根到底都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改革,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的同时努力实现兑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可以说,全面推进司法改革是当下与长远权衡、局部与整体博弈、目标与路径统筹下的系统工程,是政治上必须为、形势上应当为、机遇上赶紧为的重大事项。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观大势、抓要害、重实干、谋长远,以政治绝对忠诚、精神永不懈怠和勇挑重担的担当,书写了浓墨重彩的改革篇。 一是在时与势的辩证把握中坚守司法为民的初心。“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在全面推进司法改革的进程中,人民法院锚定奋斗目标、校准前进方向,推动改革从“大写意”到“工笔画”深度转变。 把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2月23日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对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短短数十字,体现了鲜明的人民性、高度的法治性和强烈的时代性,是人民法院开展法院一切工作的思想基石、价值指引和目标追求。人民法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夯实推进司法改革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司法体制改革进行了系统规划和周密部署,确定了9大改革领域、129项改革任务。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司法体制改革文件50个。最高人民法院坚决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注重顶层设计、强化责任落实,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纲要”确定的65项改革任务全部实施推开。今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五五改革纲要”,明确了10大方面65项改革任务,为人民法院推进司法改革向纵深发展提供了具体而翔实的目标图、路线图和施工图。改革之难,难就难在要碰到深层积弊,要破除固有观念,有纷扰、有阻力、有难度,必须讲求方法和艺术。面对认识短板,高度重视思想疏导,引导干警服从改革、支持改革、引领改革;面对地区差异,扎实推进改革试点,鼓励基层首创,不断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面对动力不足,落实容错机制,对干警先试先行中的差错予以包容,鼓励干警甩开膀子干、迈开步子闯,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实现改革天时、地利与人和的有机统一。 二是在破与立的相互激荡中筑牢司法为民的底线。执法办案是人民法院的第一要务。群众的利益、群众的观感、群众的信心,归根到底要落实到每一个案件的优质高效办理中。故而,案件办理的高水平是硬任务,而审判质效的高质量则是硬要求。人民法院在全面推进深化司法改革进程中,直面制约案件办理的痛点、堵点和难点问题,破机制之弊赢长远之势,不断实现案件办理的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 要紧紧扭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全面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职业保障、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重大基础性改革,为确保司法公正夯实体制基石。以法官员额制改革为例,2017年4月,全国法院从原有的21万余名法官中,择优遴选出12万余名员额法官。同时,入额的法官均须经过资格审查、考试考核、遴选委员会把关、人大依法任命等多道关口,素质要求之高、竞争程度之强、审核程序之严,深刻表明这是一场壮士断腕、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此外,要聚焦层层审批的行政化痼疾,以“让审理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为目标,构建起权责明晰、权责一致、监督有序、终身负责的审判责任体系;聚焦冤假错案的防范机制,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庭审实质化;聚焦审判管理中的“梗阻”,完善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制度,明确院庭长监督管理责任和方式,让办案由“过得去”向“过得硬”转变。最后,要突出创新导向,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设立知识产权法院、互联网法院、金融法院等专业机构,推进内设机构改革,让人民法院系统更完备、运行更规范。 三是在供与求的动态平衡中把准司法为民的关键。如果说人民法院是司法产品的供给方,那么,人民群众则是需求方。新时代,人民法院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人民法院工作发展不平衡、保障群众权益不充分之间的矛盾变化,坚持做到群众期望什么、要求什么,改革就抓住什么、推进什么,着力让改革的红利最大限度惠及人民群众。 执行工作是兑现人民群众权益的“最后一公里”。自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3月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全国法院立众志成城之志、掀雷霆万钧之势、积跬步千里之功,通过三年的艰辛奋斗,共受理执行案件2043.5万件,执结1936.1万件,执行到位金额4.4万亿元,推动了“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阶段性目标如期实现。在此基础上,紧盯“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纲要(2019—2023)》,全力巩固执行成果。近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以一号文件的形式,下发《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为执行难题的最终化解注入了强劲引擎。 信息化的建设工作不断加速。最高人民法院将信息化建设和司法改革作为人民法院发展的“车之两轮、鸟之两翼”,依托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推动管理提优、质效提实、正义提速。多层次的解纷体系日益成型。人民法院扎实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案件繁简分流,让司法机制更加高效、便捷、亲民。此外,扎实推进立案制度改革、突出弱势群体权益维护,全力用干警的“辛苦指数”“创新指数”换取人民群众的“认可指数”“幸福指数”。 四是在内与外的协同推进中塑造司法为民的特色。改革之路是赶考之路,是创新之路,也是蝶变之路,必须最广泛汲取智慧和力量。人民法院在改革推进过程中,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全面听取群众意见、广泛吸纳群众智慧、主动接受群众评判,不断提升改革的质量、水平和成色。 以更自信的姿态推进司法公开。秉承“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提公信”的定位,人民法院构建出审判流程公开、庭审活动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等司法公开四大平台,实现了由被动公开向主动公开,由选择公开向全面公开,由形式公开向实质公开的重大转变,形成了全流程、全方位和全透明的司法公开新格局。 以更稳健的步伐推进司法民主。改革人民陪审员选任程序,扩大参选范围,并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通过让人民参与司法,为公正司法提供了有力支撑。以更广泛的参与推进司法创新。人民法院高度注重从点上发力、小处切口发力,在推进基层创新的过程中,广泛吸纳群众参与,强化对基层经验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出大量原创性、差异化的改革品牌。以多元解纷工作为例,全国法院推出了“眉山经验”“潍坊经验”“马鞍山经验”等系列亮点,为面向上的改革推进提供了有益参考。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乘着新时代的浩荡春风,在推进司法改革之路上,人民法院将始终与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挥洒汗水拼、撸起袖子干,以更加优秀的司法业绩回馈人民。(周陈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