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静宁县公安局召开提拔任职和交流调整干部任前集体廉政谈话会议,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利东对新提拔任职和交流调整的63名民警进行集体廉政谈话。 会议指出 集体廉政谈话既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和程序,也是加强干部廉洁自律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更是局党委对提拔任用和交流调整干部在政治上的关心和爱护。要在新的岗位、新的起点上不辱使命、奋发有为,为全面推动静宁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会议强调 一要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汇聚新动能展示新风貌。要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要不辜负党和政府的厚望,不辜负组织和群众的重托,更加积极主动地服务大局、保障大局。要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决策、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切实增强响应力、执行力和落实力。二要充分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开创新局面谱写新篇章。要紧紧围绕“1+3+5”总体部署和“1+10”行动要求,组织开展好“五清行动”,全面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思想,全面推行便民服务新举措。要严格执行“一岗双责”责任制,做好民(辅)警8小时内外监督和“车枪酒赌密网”管理。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相互宴请、迎来送往。三要常怀敬畏之心、时刻廉洁自律,适应新常态获得新提升。要时刻敬畏党纪国法,自觉遵纪守规、严格自律、谨慎行事。要牢固树立“权力就是服务,权力就是责任”的理念,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主动接受监督评议。 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史永红,局党委委员、分管日常工作的副局长李伟森,四级高级警长赵聚海及新提拔任职和交流调整人员参加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