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变电站工程勘测过程中,勘测各专业应执行的主要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如下: 1.测量专业 (1)《火力发电厂工程测量技术规程》 (2)《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 (3)《工程测量规范》 (4)《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一部分1:500 1:1000 1:2000 地形图图式》 2.地质专业 (1)《变电所岩土工程勘测技术规程》 (2)《电力工程水文地质勘测技术规程》 (3)《电力工程物探技术规程》 (4)《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5)《电力工程地基处理技术规程》 (6)《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7)《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8)《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3.水文气象专业 (1)《电力工程气象勘测技术规程》 (2)《电力工程水文技术规程》 (3)《防洪标准》 (4)《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5)《水文调查规范》 二、测量专业应进行的工作内容 变电站的测量是在变电站站址批复后进行,一般在初步设计阶段进行全面的测量工作。 施工图设计阶段一般不再进行测量工作。 站址测量工作依据勘测任务书的要求进行,并在搜集高程控制资料后进行测量工作。对220kV及以下变电站,由于占地面积较小,一般采用1:500比例尺的地形图,其测量精度不小于1:1000比例尺的地形图的精度要求。500kV及以上变电站一般采用1:1000比例尺的地形图。测量范围一般要比变电站实际需要的占地面积大一些,以便于总平面布置有灵活移动的余地。测量方法及精度要求应按《火力发电厂工程测量技术规程》(DL/T 5001—2004)执行。 变电站的平面坐标系统应采用国家坐标系统(1980西安坐标系、1954北京坐标系、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当工程特殊需要时可采用其他坐标系统。高程系统,一般采用国家高程系统(1985国家高程基准),亦可沿用原有的高程系统,如工程允许可采用假设高程。 应提交的测量成果有:测量说明书、站址区域控制测量成果及站址地形图。三、工程地质专业应进行的工作内容变电站岩土工程勘测,应分析评价站址稳定性,查明影响建站的不良地质作用,建筑物场地或各建(构)筑物地段的岩土结构、岩土性质、地下水条件等,并需结合场地和建构(筑)物的特点,提出岩土工程评价和建议,为站址选择、场地整治及地基基础设计和施工提供依据。 变电站岩土工程勘测,包括变电站、地下变电站和换流站的勘测。勘测阶段一般分为可行性研究阶段(相当于工程选址)、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测。各阶段的工作深度应符合《变电站岩土工程勘测技术规程》(DL/T5170—2002)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