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落户天津 本月底结束 注意! 天津落户具体 申报条件、流程、好处 小编已经为大家整理备好 看完这篇文章 就抓紧咯! 2022年天津落户三种方式 人才引进落户 学历型人才: · 全日制统招本科学历,一般不超过40周岁 · 获得硕士学位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 获得博士学位的年龄不受限制 资格型人才: · 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 · 获得九大类 包括拥有国内外精算师、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注册建筑师、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资产评估师、律师、公证员资格的; 技能型人才: 大专学历毕业、在本市用人单位就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不超过30周岁; · 具有高级职业资格或在津工作满1年,不超过35周岁; · 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40周岁; · 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50周岁。 普通中专在津工作满1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具有高级职业资格,不超过35周岁; · 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40周岁; · 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50周岁 创业型人才: · 来津创办符合天津产业政策导向的企业创业者, · 企业稳定运行超过1年 · 创业者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10万元以上。 急需型人才: 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航空航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精细化工、高新技术服务、现代金融、国际航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领军企业所急需的人才,由企业确定,报区人才办核准后,出具急需型人才认定书。 积分落户 · 在境内具有合法的有效户籍身份 · 持有有效的天津市居住证 · 被在津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招用(或者在津投资办企业),且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 在津具有合法稳定的落户地点(包括: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名下私有产权住房、军产房、经公安部门认定具备常住户口登记条件的公产房、公寓等住房;用人单位及市、区县人民政府所属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的集体户口) · 居住证积分达到申报指导分值 · 申报指导分值为110分,可随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投靠落户 夫妻投靠落户: 我市户籍人员与外省市户籍人员登记结婚满3年,在我市有本人或配偶、子女、双方父母名下的合法稳定住所,可以申请将配偶户籍迁入我市落户,有合法抚养权的18周岁(含)以下子女可以随迁。 外省市户籍人员与我市户籍人员登记结婚后我市户籍人员死亡的,双方登记结婚满3年,外省市户籍人员未再婚,仍在我市居住生活,在我市有本人或已故配偶、子女、双方父母名下合法稳定住所,可以申请本人在我市落户,有合法抚养权的18周岁(含)以下子女可以随迁。 子女投靠父母: · 夫妻一方为天津市户籍公民; · 在本市具有本人或者配偶、子女、父母名下合法稳定住所; · 所生子女已在外省市落户且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下满足以上条件的家庭,可以提交以下材料向父(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迁入。 父母投靠子女: 自2021年11月份起,外省市户籍公民,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或已办理退休手续,来津居住满6个月,成年子女均为京津冀常住户口(已注销户口的现役军人、出国定居人员除外)且至少一人为天津市常住户口,在津具有本人或者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产权住房的,可以申请在津落户;其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落户申请办理材料及流程 人才引进落户(含办理流程 【人才落户】 办理时间: 全年均可 办理条件: 根据人才类型视情况提供,后面有详细内容 办理材料: (一)基本要件:根据人才类型视情况提供 (二)其他要件:根据人才类型视情况提供 (三)落户地材料: (一)在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名下房产落户: 1.房屋产权证书中能够体现房屋性质及所有权信息页; 2.房主居民身份证、房主同意落户声明,以及能够证实本人与房主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如《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落本人名下住房的不需要上传); 3.如住房系本人与配偶、父母、子女之间共有的,还需上传房屋共有权证书。 (二)在单位集体户落户: 上传单位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在北方人才集体户或区人才集体户落户: 无产权房、所在单位无集体户的来津人才,在区人力社保部门指定的人才集体户落户; 无就业单位的来津人才,在中国北方人才市场人才集体户落户并存档。 无需上传相关落户材料。 办理流程: 一、申请 申请人通过“天津公安”APP和“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引进人才落户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实名注册、签署承诺书、选择落户地点、填报信息后,上传有关要件。 二、审核 在人社、教育、公安三部门组成的联审窗口建立网上联审机制,对申请人提交的信息和要件进行线上审核。 人社部门负责审核用工、社会保险、执(职)业资格、职称等相关信息要件;教育部门负责审核学历学位相关信息要件(技工学校学历由人社部门负责);公安部门负责审核落户地、无犯罪记录等相关信息要件。对于能够通过数据比对的信息和要件,系统自动完成审核。 ①审核通过的,系统以手机短信的形式通知申请人,申请人登录系统选择到付邮寄或窗口自取获取《准予迁入证明》。其中审核通过的在津无就业单位的申请人,需在中国北方人才市场人才集体户存档落户。 ②审核未通过的,系统以手机短信的形式告知申请人并注明驳回原因。申请人可根据短信提示完善信息要件重新提出申请,也可向拟落户区联审窗口咨询。 三、落户 申请人在领取准迁证后,回原籍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到各相应公安分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或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学历型人才落户 办理材料: (一)基本要件: · 全日制本科学历证、学历认证报告(境外学历还需上传教育部留· 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身份证(正反两面); · 硕士及以上学位证、学位认证报告、身份证(正反两面)。 · 在津有工作申请人还需上传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等)副本复印件。 (二)其他要件: 事业单位聘用的工作人员还需上传以下材料: ·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劳务派遣人员还需上传以下材料: · 用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用工单位合法存在的佐证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劳务派遣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劳务派遣机构公章)、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劳务派遣机构公章)、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机构公章)、劳务派遣协议复印件(加盖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机构公章)。 资格型人才落户 办理材料: (一)基本要件 · 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人才: · 职称证书、职称评审表复印件(加盖存档单位公章)、身份证(正反两面)。 · 执业资格人才: · 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正反两面)。 注:属于国外执业资格证书的,还需提供证书翻译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发证机构官方网站个人注册信息截图及其翻译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取得证书的网页截图及其翻译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 资格型人才在津有工作申请人还需上传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等)副本复印件。 (二)其他要件 · 事业单位聘用的工作人员还需上传以下材料: ·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 劳务派遣人员还需上传以下材料: 用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用工单位合法存在的佐证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劳务派遣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劳务派遣机构公章)、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劳务派遣机构公章)、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机构公章)、劳务派遣协议复印件(加盖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机构公章)。 · 社会组织、政府雇员等非企事业工作人员还需上传以下材料: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政府雇员所在单位合法存在的佐证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技能型人才落户 办理材料: (一)基本要件: · 全日制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正反两面)、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等)副本复印件。 · 普通中专毕业生还需提供普通中专学生登记表复印件或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存档机构公章); 职业高中毕业生还需提供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存档机构公章); 技工院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技工院校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存档机构公章)。 (二)其他要件: · 事业单位聘用的工作人员还需上传以下材料: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 劳务派遣人员还需上传以下材料: ①用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用工单位合法存在的佐证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②劳务派遣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劳务派遣机构公章) ③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劳务派遣机构公章) ④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机构公章) ⑤劳务派遣协议复印件(加盖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机构公章)。 · 社会组织、政府雇员等非企事业工作人员还需上传以下材料: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政府雇员所在单位合法存在的佐证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创业型人才落户 办理材料: · 来津创办的企业营业执照 · 创业团队核心成员(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相关证明材料(如股权证明、任命决定等) · 在津缴纳10万元个税证明 · 身份证(正反两面) 注意:非原始创业者还需提供能体现创业团队核心成员(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来津创业1年及以上证明材料。 急需型人才落户 办理材料: (一)基本要件: 急需型人才认定书、身份证(正反两面)。 (二)其他要件: · 事业单位聘用的工作人员还需上传以下材料: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 劳务派遣人员还需上传以下材料: 用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用工单位合法存在的佐证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劳务派遣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劳务派遣机构公章)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劳务派遣机构公章) 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机构公章) 劳务派遣协议复印件(加盖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机构公章)。 · 社会组织、政府雇员等非企事业工作人员还需上传以下材料: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政府雇员所在单位合法存在的佐证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积分落户 本人申请积分落户提供以下材料: · 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 天津市居住证(原件复印件) · 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书(原件复印件) · 天津市居住证积分落户公安预审表(积分专栏官网下载,填写后提交) 以下情形还需补充其他相关材料: · 申请落户配偶、父母、子女所有或与本人共有住房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等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 在津无住房和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书的申请人需申请落户单位或人才市场集体户口的,还需提供加盖公章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复印件1份) 投靠落户 办理材料: · 到场填写《户口迁移申请书》; · 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 · 落户地《居民户口簿》; · 《结婚证》; · 房屋产权证明; · 房主、户主同意落户声明; · 能够证实房主与落户人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能够系统查询的免予提交)。 具有以下特殊情形的: · 外省市户籍公民与我市户籍公民登记结婚后我市户籍公民死亡,自登记结婚之日起满3年,且外省市户籍公民未再婚、仍在我市居住生活,在我市有本人或者已故配偶、子女、父母名下合法稳定住所,可以申请本人在我市落户。提供本人《天津市居住证》、个人未再婚承诺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