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行业到底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教学、科研的,免征契税。 法律分析:培训行业税收优惠政策:增值税。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免征增值税。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 对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可以比照福利企业标准,享受国家对福利企业实行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事业的捐赠,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年1月1日以后新办校办企业经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和主管税务机关严格审查批准,也可按上述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免征增值税。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培训等非学历教育服务属于生活服务的范围。因此,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可以按规定享受上述免征增值税优惠。 教育优惠政策1、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免征增值税。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 2、耕地占用税学校、幼儿园经批准征用的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3、需要注意的是,每位用户每年使用教育优惠购买的产品数量是有限制的,最多只能购买两台台式机、笔记本、iPad、显示器和一台Mac mini。 4、这个教育优惠政策可以让学生、教师和家长以更低的价格购买苹果的产品,包括Mac电脑、iPad和其他相关的设备和配件。他们可以更容易地获得苹果的技术和工具,从而更好地实现学习和工作目标。 教育行业税收优惠政策耕地占用税学校、幼儿园经批准征用的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法律分析:培训行业税收优惠政策:增值税。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免征增值税。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 对学校取得的财政拨款,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用于事业发展的专项补助收入,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托儿所、幼儿园提供养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其他税收优惠政策。 关于营利性民办学校的税收政策:(一)明确营利性民办学校增值税政策。增值税税基较大,其税收优惠政策直接影响民办学校税务负担,成为营利性民办学校投资者决策的重要因素。 培训机构有什么税收优惠政策政府举办的从事学历教育的高等、中等、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全部归该学校所有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可以享受国家对福利企业实行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教育培训业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有:增值税 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免征增值税。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 培训等非学历教育服务属于生活服务的范围。因此,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可以按规定享受上述免征增值税优惠。 教育培训机构税收优惠政策政府举办的从事学历教育的高等、中等、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全部归该学校所有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可以享受国家对福利企业实行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耕地占用税学校、幼儿园经批准征用的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免征增值税。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培训等非学历教育服务属于生活服务的范围。因此,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可以按规定享受上述免征增值税优惠。 关于营利性民办学校的税收政策:(一)明确营利性民办学校增值税政策。增值税税基较大,其税收优惠政策直接影响民办学校税务负担,成为营利性民办学校投资者决策的重要因素。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 教育培训业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有:增值税 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免征增值税。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 教培行业双减政策1、双减政策总体来说,推动教育培训行业规范发展,引导教育回归课堂,这一点毋庸置疑值得肯定。 2、双减政策是教育部门针对义务教育阶段提出的减负政策,具体指全面压减孩子作业负担,还需要减轻校外培训负担。一减轻作业负担,二减轻校外培训负担。 3、针对教育机构从业者组织开展“教培行业人才专项服务”,通过专项招聘会等形式,拓宽培训机构人才找工作的途径。与公立学校,民办学校合作,提供更多就业岗位。 4、法律分析:双减政策是“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和压减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首先,为提高教育质量,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