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事业单位考试条件(重庆事业单位需要考哪些科目)2020年重庆云阳县事业单位报考条件是什么?2020年上半年重庆云阳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还未发布,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备考,重庆中公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大家整理了2019年上半年重庆云阳县事业单位考试信息,需要详细了解重庆云阳县事业单位考试信息的小伙伴,详见如下: 参考信息:2019上半年重庆云阳县事业单位招聘344人公告(2019年5月28日发布)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且符合《一览表》中的年龄要求(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之日前一日,即2019年6月3日,且按照“对年对月对日”计算),“30周岁及以下”指未满31岁,即1988年6月3日以后出生,依此类推;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 7.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8.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2018年及以前毕业生,须在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报考贫困生岗位的,限云阳县户籍(含原户口在云阳县,但因高考升学将户口迁至高校的贫困大学毕业生),且截止报名前一日仍属于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或城乡低保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三)以下人员不属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云阳县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四)专业审核有关事项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3,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核,准确把握审查尺度,统一审查口径,不得随意放宽招聘岗位条件。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简章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须报名前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相关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并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和其他相关信息。 原标题:原标题:云阳县2019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17年第四季重庆北碚区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简章重庆市北碚区2017年四季度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渝人发社〔2011〕327号)和《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29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重庆市北碚区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服从安排,具有相应的业务能力;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一览表》); 6.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7.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及以上,未满规定服务期者,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相应承担违约责任; 8.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9.年龄35周岁及以下,中级职称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6日; 10. 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报名截止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北碚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8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报名、考核、审核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预报名时间及地点 考生于2017年12月6日12:00之前将《重庆市北碚区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 [email?protected] (报考市九院人员) [email?protected] (报考北碚区中医院人员) [email?protected] (报考北碚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人员),以便考核组进行考核招聘的相关准备工作。 (2)现场报名确认时间及地点 此次考核招聘市九院设两个现场报名点(重庆医科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北碚区中医院设两个现场报名点(重庆医科大学、西南医科大学)、北碚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设一个现场报名点(重庆医科大学)。现场报名点按时间先后顺序确定,第二现场报名点招聘时间及剩余岗位在第一报名点考核结束后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报考人员请适当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最终以现场报名确认为准。 报考人员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填写并持《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获奖证书等报名岗位必需的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各1份,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片1张(黑白、彩色均可)到报名点报名;有工作单位的需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2018届毕业生,报名时还需提供《重庆市北碚区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报名推荐表》。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合格者,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等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重庆医科大学报名确认: 时间:2017年12月7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 报名地点将于2017年12月4日前公布在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网()和相应高校就业信息网。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和西南医科大学报名确认的时间和地点将于2017年12月8日前公布在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网()和相应高校就业信息网。 (二)考核 1.考核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12月7日(星期四)下午,13:00开始。 地点将于2017年12月4日前公布在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网()和相应高校就业信息网。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和西南医科大学考核的时间和地点将于2017年12月8日前公布在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网()和相应高校就业信息网。 北碚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只参加重庆医科大学现场考核。根据招聘工作进度,以上招聘时间和招聘计划如有调整,将提前在上述高校就业信息网和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请及时关注。 2.考核方式 考核招聘方式为现场面试考核,分值100分。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达到60分者,方可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中,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由考核小组记录在册。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面试考官组需形成书面材料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按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成绩出现并列则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以加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人选。 总成绩=现场面试考核成绩 考核组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五、体检 体检由重庆市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若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统一考察,并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按照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的递补原则确定递补人员。考察及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报考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期间及公示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主动放弃者,2年内(即2018年至2020年)不得报考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公招工作人员。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岗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主管部门审核,报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经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需在我区服务5年以上,未达到年限的,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信息发布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时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拟聘人员名单等信息,将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 十、纪律与监督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北碚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十一、报名咨询电话 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人事科: 023-68867941 重庆市北碚区中医院人事科:023—68355104 重庆市北碚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办公室:023-86036886 重庆市北碚区卫生计生委干部人事科:023-68356309 重庆市北碚区人力社保局考试中心:023-68285089 工作建议邮箱: [email?protected] 附件:1.岗位一览表.doc 2.报名表.doc 3.推荐表.doc 4.工作经历(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1-4 重庆的教师入编考试有什么条件?重庆教师招聘考试报考的大致条件有: 1、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未受任何处分;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热爱教育事业。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 5、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须取得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合格证书(报考享受了乡镇教师生活补助和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的农村英语岗位的除外)。 6、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会计岗位、手语助理岗位的除外)。 7、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手语助理、信息技术、会计岗位的除外)。 8、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9、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回避要求。 重庆事业单位幼儿园考试报名时间2022年4月15日9:00至4月20日9:00,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2年5月14日。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2、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3、报考人员毕业专业必须与报考学科限定专业一致,并取得所报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5、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无违法犯罪记录,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以上就是重庆事业单位幼儿园考试报名时间和条件。 重庆市属事业单位重庆市属事业单位2022年第三季度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日期:2022-08-12?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属事业单位2022年第三季度 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公开遴选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遴选单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遴选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1名,具体岗位详见《重庆市属事业单位2022年第三季度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附件1)及公共科目网上报名系统。 三、报名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人员范围。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岗位具体范围参见附件1遴选条件要求。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报名前已满规定的最低服务期或与原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期。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备该岗位所需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执业)资格条件。 5.具有遴选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身体素质及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遴选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进入拟录(聘)用公示环节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基层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国家规定或单位约定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公费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工作经历计算。 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 (五)年龄计算。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即1986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六)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并在面试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3)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4)、《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附件5)、《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附件6)进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其中一个专业目录即可。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但包含第二学士学位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考生,可联系资格审查的单位确认报名资格,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可根据考生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等进行审查认定。 (七)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含工作经历满3年;职员9级以上或以下,均含职员9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规定外,均以公共科目笔试网上报名截止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的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复审)时提供。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遴选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应对照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网页提示上传电子材料(含电子登记照,jpg格式,20kb以下)。遴选单位按照岗位要求,对考生填报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并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遴选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参考,考生所在单位不得无故限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考。 (一)公共科目笔试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考生通过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lsbj.cq.gov.cn)“我要办”中“人事考试网上报名”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8月18日9:00至8月23日9:00。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由招聘方对报考资格进行网上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考生可在网上报名1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疑问,可咨询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应及时下载报名序号等信息,以方便后续查询;如因填报信息错误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22年8月24日9:00前修改相关信息,重新提交资格初审信息。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3.网上缴费。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应在2022年8月25日9:00前在网上交纳考务费(按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遴选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遴选名额或取消该遴选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专业岗位的,经市级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商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遴选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考试的,退还考务费。 5.打印准考证。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交纳考务费的考生可于2022年9月13日09:00—9月17日10:30登录重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下文简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原则上专业科目笔试通用),并在考试当天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达准考证指定考点参加考试。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公共科目笔试时间需要调整的,准考证打印时间则相应调整。 (二)专业科目笔试报名。 专业科目笔试报名原则上以公共科目笔试网上报名为准,考生持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科目笔试。无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或准考证指定时间地点有调整的,以遴选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通知为准。 五、考试考核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部分岗位设考)、专业科目(部分岗位设考);面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部分岗位设考)、综合面试。具体考试考核形式详见附件1。考生应及时关注报名网站、遴选单位或主管部门公众信息网站、考试现场等公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并遵照执行。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分值各为15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三类。考试大纲请查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7)。各岗位是否组织公共科目笔试详见本公告附件1。 公共科目笔试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时间为2022年9月17日(星期六)(08:30—10:00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为《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不间断),若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等需要调整,将另行通知。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网上自助打印的准考证。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2.专业科目笔试。分值10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各遴选岗位是否组织专业科目笔试以及笔试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1。 专业科目笔试内容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监督。专业科目笔试具体内容、时间及地点未明确的,由招聘方另行通知,考生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考试组织方要求的其他证件,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3.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规定科目笔试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根据本公告附件1中遴选岗位标注的不同“成绩构成类型”,各岗位进入面试〔含综合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部分岗位设考)〕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本公告“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的笔试成绩折合规则,以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3)若最后一名进入专业技能测试或综合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遴选名额,遴选名额无法递减的,经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研究决定是否继续后续流程。 (4)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由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公示。 (二)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应按遴选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符合遴选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文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接受报名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安排在面试人选名单公示期内或公示结束后10日内。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面试的,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由遴选单位报主管部门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面试缺额不再递补。 考生应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向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出具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附件8);未按规定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内或未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私自报考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三)面试。 面试由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组织实施,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监督。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由遴选方通知,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关注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公众信息网站。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因面试考生主动放弃或迟到等因素导致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不足3:1的,可按计划继续组织实施面试。 面试中,专业技能测试包括实操、案例答辩等,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操作水平、专业实践能力等;综合面试包括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各岗位开展面试的具体方式详见本公告附件1。各面试方式分值均为100分,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结构化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不足2:1,考生任意一科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的,一般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研究同意并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根据本公告附件1中招聘岗位的“考试类型”和“成绩计算类型”,分别按以下规则计算总成绩(考生各科成绩按原始得分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四舍五入计算): 甲类: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综合面试成绩×50%; 乙类: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25%; 丙类: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4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20%+综合面试成绩×40%; 丁类:考试总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戊类:考试总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40%。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相关事宜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在面试后当场宣布,或在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网站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遴选岗位人数,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从高到低1:1确定。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学历层次、相应职称、相应职〈执〉业资格、专业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的顺序,高者优先确定;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遴选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按体检规定和程序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二)考察。 拟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察组应查阅考察人选的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在编在岗聘用、工作经历及最低服务期等情况,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并将有关材料作为考察结论的重要附件。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 考察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 考察完成后,考察组应当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给遴选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 考察人选应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对拒不配合的,可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进入考察环节后,考察人选以非正当理由放弃后续拟聘资格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登记并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是否从参加面试人员中递补及递补次数,由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研究决定。确需递补的,拟递补人员的基本素质和考试考核成绩应较为优秀,且按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过程有关事宜,在遴选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网站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笔试及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岗位遴选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八、试岗、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遴选的,作为拟聘人选。对拟聘人选,可设最长不超过3个月的试岗期。试岗期间,试岗人员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待遇不变。试岗期满考核合格的,或未设试岗期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相关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岗期满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凡遴选岗位约定了最低服务期(详见本公告附件1“备注”栏信息)的,最低服务期内,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以及《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存疑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遴选流程或聘用。经核实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取消报名资格或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已完成遴选办理调动的,人事关系应按规定返回原单位。 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遴选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附件8)等材料,严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遴选)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规定给予处分。 十、其他 遴选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本公告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会同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问题,请按附件1中的联系电话咨询所报考的单位或部门。 2.?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开遴选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报名网站、遴选单位或主管部门公众信息网等及时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3.?公共科目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3-86868838、86868837。 4.?公共科目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86868820。 5.?遴选相关事宜咨询电话: 市纪委监委:023-63899007;市委办公厅:023-63899155;市总工会:023-63638724。 市人力社保局:023-88152367;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023-63158530;市生态环境局:023-88521850;市交通局:023-89183258;市农业农村委:023-89133915;市文化旅游委:023-67705205;市金融监管局:023-67572031;市知识产权局:023-67120690。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