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接受继续教育学费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1、由以上规定可得,A企业员工李红在职期间接受继续教育的学费支出,属于员工个人消费,不属于职工教育经费范畴,因此李红为取得学位而参加自考发生的费用支出,应由个人承担,不得作为职工教育经费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2、学历教育费用不在企业职工教育经费列支范围,不得税前扣除。 3、应该可以在:管理费用-职工教育经费科目核算,是可以在所得税税前扣除的: 按照税法的规定,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5%的部分可以当期抵扣,但超过部分则在以后期间抵扣,需要做纳税调整确认递延。 4、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上的学历教育以及个人为取得学位而参加的在职教育,所需费用应由个人承担,不能挤占企业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根据上述规定,企业为员工支付的个人学历教育费用,不能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中列支,应由个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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