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近日,经山东省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从2022年1月1日起,为2021年12月31日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全省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迅即部署启动,加力推进落实,及时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截至7月29日,各地均已按时足额将这次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位,惠及全省788万名退休人员,进一步增强了广大退休人员的幸福感、获得感。 本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43元;挂钩调整,按以下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一是按2021年12月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1.26%确定月增加额,二是按退休人员缴费年限分段确定月增加额;适当倾斜,主要是对达到70岁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再适当增加一定数额的养老金。 退休人员可通过爱山东APP、省人社部门官网、一网通办微信小程序、12333热线、社保经办机构自助机等渠道查询调整后的新待遇标准。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张春晓 通讯员 李圣伟 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