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令第270号

时间:2022-12-18 02:02来源:考试资源网 考试资料网
来源:工人日报客户端原标题:妇女节放假半天,要补假吗?会扣工资吗?适逢周末不补假你知道吗?根据国务院2014年01月02日发布的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其中第三条对部分公民放假的节

来源:工人日报客户端

原标题:妇女节放假半天,要补假吗?会扣工资吗?

适逢周末不补假

你知道吗?根据国务院2014年01月02日发布的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其中第三条对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规定: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同时,该办法第六条规定: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整理来源:中国政府网)

正常支付工资报酬

2000年02月12日,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劳社厅函〔2000〕18号》,答复原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问题的请示》。该答复指出:

关于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工作,如何计发职工工资报酬问题。按照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中关于妇女节、青年节等部分公民放假的规定,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则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整理来源:人社部网站)

女职工福利不计入工资总额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内容,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同时,根据该规定的第十一条内容,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

(整理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

?妇女&劳动

从“妇女能顶半边天”这一广为流传的口号可以看出,女性力量在劳动生产领域的作用尤为突出,她们的劳动光辉始终闪耀。

新中国第一位女拖拉机手:梁军

“新中国第一位女拖拉机手”梁军,也是我国第三套人民币一元钱上的标志性人物,于2020年1月14日13时许,在哈尔滨逝世,享年90岁。

1930年,梁军出生于黑龙江省明水县一个贫苦家庭,17岁在乡村师范学校半耕半读。1948年,梁军作为唯一一名女学员,参加北安拖拉机手培训班,结业后投身北大荒开发建设。1949年10月,梁军加入中国共产党。1950年6月,以她名字命名的新中国第一支女子拖拉机队成立。

梁军一生与农机事业结缘。1990年,梁军从哈尔滨市农机局总工程师岗位上离休。她的事迹被写进教科书,被拍成电影,她驾驶拖拉机的英姿被印在1962年发行的第三套人民币一元钱上。她被评为新中国第一批全国劳动模范,四次当选全国人大代表,并入选“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具影响力的60名劳动模范”。

(来源:中国妇女报 央视网)

上海纺织女工代表:黄宝妹

1958年,谢晋导演所拍摄的电影《黄宝妹》中有这样一句话,“神话里最会纺纱织布的是七仙女,但仙女是不存在的,真正的仙女是我们的纺织女工。”这段话描述的正是在电影中本色出演的上海纺织行业杰出带头人——黄宝妹。

1931出生于上海,黄宝妹童年时代非常艰辛。13岁她就进入日资裕丰纱厂当童工,每天早晨四点钟就要起床站在纺纱机前照看纱线,终日不见阳光,腰酸腿疼不说,手指也常被纱勒出血。

上海解放后,怀着对新时代的信任和对共产党的感激之情,黄宝妹把满腔热情投入到积极的生产劳动中。她成为了国棉十七厂的纺织女工,勤动脑筋、苦心钻研、改进技术,探索出一套“单线巡回、双面照顾、不走回头路”的先进操作法,使看台能力从看400个纱锭扩大到800个,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由于工作勤奋、业绩突出,1952年11月,21岁的黄宝妹成了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

1953年,22岁的黄宝妹以一人可照看800个纱锭的全厂最快记录(一般工人大概是600个),从上海30多万名纺纱工人里脱颖而出,成为新中国第一代劳模。

(来源:澎湃新闻)

新业态下的务工女性:家政女工

她们,从全国各地、不同家庭而来,有的是为生活寻一份出路,有的为追寻一个梦想。因缘际会中,她们逐渐融入一个个家庭,以真诚的服务、专业的技能,温暖照料着人们,成为家庭中的“特殊成员”。她们,就是家政人。

在2020年由全国总工会权益保障部、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全国总工会女职工部联合开展的“最美家政人”推树活动中,16名候选人脱颖而出,成为家政行业的耀眼明星,其中女性获评者15人。她们用爱守护千家万户,用专业服务每一个家庭,也用勤劳的双手、精湛的技能改变了自己的人生轨迹。

2021年,“最美家政人”推树活动继续举办,30名家政从业人员被评为“最美家政人”,其中女性获评者26人。本次推树的“最美家政人”涵盖养老护理员、育婴员、保洁员、家政服务员、家政服务培训师等多个工种。

(来源:工人日报)

?妇女&家庭

随着家政服务业产业规模继续扩大,从业人员总量不断增加,家务活动的劳动价值也在进一步得到彰显。从更多实例可以看出,对女性家务劳动给予配套支持正逐步成为共识。

全职主妇获得家务劳动补偿

2021年2月,北京市房山区法院首次审结了一起适用民法典新规定的离婚家务补偿案件。

案件情况:陈先生与王女士2015年登记结婚并却生育了一个孩子。但是双方2018年开始产生矛盾,而且2018年7月开始分居至今。自2018年11月之后,孩子一直随王女士居住生活。陈先生在2019年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后来又撤回了起诉。2020年再度提起诉讼要求离婚,法院判决驳回了陈先生的离婚请求。2020年10月,陈先生又一次向房山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孩子归陈先生抚养,并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及共同债务。

妻子王女士认为,双方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不同意离婚。而且,婚后王女士照顾孩子、料理家务,陈先生除了上班,其他家庭事务几乎不关心也不参与,所以王女士要求分割财产,并赔偿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共计16万元。

这一次,法院一审判决陈先生与王女士离婚;孩子由王女士抚养,陈先生每月给付抚养费2000元,享有探望权;共同财产则由双方平均分割。而对于王女士要求的补偿款,法院判决陈先生给付王女士家务补偿款5万元。

家务劳动补偿判决依据是什么?

本案最引人关注的是“家庭劳动补偿”这一块,案件判决公布后,网上有不少人讨论,有人认为判5万元太少了,还不够请保姆的钱;也有人疑问,既然夫妻分工,家务劳动算是分工的一种,离婚时财产一人一半,为什么还有补偿一说?

对此,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专门审理家事案件的民事三庭副庭长冯淼解释说:“婚后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主要是对现存的有形财产的价值进行分割,而家务劳动可能形成的是无形的财产价值,比如配偶另一方个人能力的提高、个人学历的增长,这些在有形财产中都是无法体现出来的。”

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1088条中有了新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这就是房山法院此次判决的重要依据之一。

如何确定补偿标准?

当然,网上也有很多人讨论5万元的补偿是不是太少了?具体是如何确定的?对此,冯淼解释:“5万元的经济补偿主要是考虑到双方婚后共同生活的时间,女方在家务劳动中具体付出的情况,男方个人的经济收入以及当地一般的生活水平。在之前我们审理的离婚案件中,极少能够碰到适用家务劳动补偿的案件。民法典将这一个适用条件放宽之后,相关的案件会有所增加。具体在实践中如何确定家务劳动所对应的经济价值,确实也是我们遇到的一个问题。尤其是家事案件比较特殊,家务劳动所形成的经济价值是一种无形的,很难用一个确定的公式去计算出来,同时每一个家庭有每一个家庭的个性化特征,很难统一标准。但是在实践中,我们还是可以参考一些具体因素,综合考虑每一个案件的特殊情况,酌情予以确定。我个人认为,如何确定这个案件的补偿数额确实也需要在审判的实践过程中不断地积累。在一个大的框架之下,由法官合理合情合法地行使自由裁量权。”

(来源:央广网)

责任编辑: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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