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强化党内法规学习宣传,自治区党委依法治疆办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第二十三个党风廉政教育月安排意见〉的通知》(新党办发电﹝2021﹞20号),决定在全疆国家工作人员中开展以党史、纪法知识为主要内容的无纸化答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题时间 7月10日10:30至7月20日22:30(北京时间)。 二、参加人员 具有自治区无纸化学法考试学号的全疆各地各部门(单位)国家工作人员。 三、答题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和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党内法规。 四、答题方式 (一)采用无纸化方式,通过电脑或手机APP登录“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原“法宣在线”)进行答题。 (二)试题由电脑随机抽取,卷卷不同,共45题,满分100分。其中,单选题25题,每题2分;多选题10题,每题3分;判断题10题,每题2分。 (三)答题时间为90分钟,答题完毕并提交试卷后,成绩即时显示。学员有三次答题机会,成绩取最高分值。 (四)登录方式。通过接入互联网的电脑或手机,登录“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http://www.faxuanyun.com)或者“法宣在线”(http://www.faxuan.net、继续使用),点击“新疆”,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界面,输入“登录账号”和“密码”,点击“登录”,进入界面后点击“我的考试”,进入“全疆党史纪法知识无纸化答题”进行答题,答题结束后点击试卷右上角的“交卷”按钮。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领导带头。此次答题活动既是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强化党内法规学习宣传的重要体现,又是自治区第二十三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期间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带头参加答题活动。 (二)精心组织,全员参与。为充分调动学法积极性,此次活动将作为2021年度无纸化学法实践活动之一,不受学分累积限制,凡答题成绩为100分的可积500分、99至85分的可积400分、84至70分的可积300分、69至60分的可积200分。(7月23日前添加完毕)。 (三)加强督导,确保实效。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答题活动的督导检查,严肃纪律,坚决杜绝找人代答、相互抄袭等行为。自治区将把各地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纳入2021年自治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考试成绩计入个人学法档案,对组织不力、学法效果不好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许旺、贾昌宁、孜拉莱、吐尔艾赫买提,电话:0991-2956522(兼传真)、2956523、2956524。技术类咨询联系人:陈令琪 17726810050。 -659-2288(拨1)或18001273790123456789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新疆办事处联系人:曹梦龙,非技术类咨询电话:189103976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