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1、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如下:一是严格机构审批工作。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2、校外培训机构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经费使用透明、规范、合理。校外培训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预算方案,并按规定使用教育经费。校外培训机构应建立会计核算制度,制定会计政策,正确处理财务会计信息。 3、资金管理:校外培训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方式和期限收付各项资金,保证资金的安全和稳定。同时,应当做好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河南省高等学校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点管理办法(试行)教育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考试合格率低的省和高校调整招生计划,对学校进行整顿,直至停止招生。大学学历继续教育(原成考和网络教育)和开放教育的难度大幅上升,学生可以有效利用,不再付钱买证书。 就可以换到其它城市,不用到学校上课,直接在函授点上课就行,效力是一样的。函授点就是指有权利进行成人教育的高校在非学校驻地的地区设立的授课点,简单的来说,函授站就是学校设立在校外教学点。 河南省2022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规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是刚刚公布的一项政策规定,主要目的是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财务管理,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下面是该规定的主要内容:校外培训机构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经费使用透明、规范、合理。 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管,保护学员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教育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联合发布了《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印发对开展以职业技能为主的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活动,不适用本办法。财务管理体制: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党组织参与重大财务决策和监督制度,建立相应的财务管理体制。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程旭 张欣)近日,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体育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了《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民办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但对从事3周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中小学生及幼儿托管服务、自学考试助学等活动的机构的监督管理除外。 教育行政部门委托实施处罚,应当与受委托组织签订《教育行政处罚委托书》,在《教育行政处罚委托书》中依法规定双方实施处罚的权利和义务。教育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教育行政部门管辖。 校外教育培训如何才能有效监管?“三提”:提高教育质量、提高作业管理水平、提高课后服务水平。 目前来看的话,一些不太正规的练习班,补课班都已经关闭,但是还是有一些大型的补课机构符合规定,不仅如此还有一些偷偷摸摸在家里面的也是有可能会有的。 巡查共发现80多条违规问题线索,教育部已要求相关地方和网站平台严肃处理违规主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