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初级考试报名(考试科目201 202)2023年初级会计怎么报名2023年初级会计报名方式如下: 报考初级会计的考生可以登上“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网上报考,具体报名流程: 一、登上报考网站,选择考试报考。 网站首页左侧下方点击“考试报名”就能进入报考页面。 二、选择报考身份,阅读报考须知。 考生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首次报考人员”还是“非首次报考人员”进行注册或登上,登上后阅读“报名须知”,并选择完全同意。无论是第一次还是非第一次,都需要重新注册报考。 1、进入到账号注册页面。 2、在注册页面,按照本人真实信息填写注册信息。填写信息时,请注意填写要求。 3、全部填写完毕后,点击“注册”按钮,出现确认注册弹框。点击“确定”。跳回登上页,即为注册成功。 2023年初级会计职称报名考试时间: 报名时间:2月7日至2月28日。 考试时间:5月13日至5月17日。 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开通后,考试报名统一在2月28日12:00截止,缴费统一在2月28日18:00截止。 2023年4月12日前,公布初级、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时间。 2023年5月13日至17日组织初级资格考试,5月13日组织高级资格考试。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初级会计考试2023年报名时间是关于初级会计考试2023年报名时间是如下:2023年2月7日至2月28日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通知,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2023年初级会计证资格审核方式资格审核是对报考人员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核查。一般有网上审核、考前现场审核、考后审核三种。 网上审核: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填报个人信息,报名资格由系统自动审核。现场审核:报名初级会计考试的考生需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报名后,携带初级会计考试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件原件(复印件)等材料到报名考区进行资格审核。 每个地区携带材料有所不同,请考生及时关注各考区职称网发布的资格审核通知,按照时间要求到指定的地点进行审核。 考后审核:初级会计考试成绩发布后,考试通过的考生需进行资格审核。每个地区考后审核时间不同,有些地区会在考试成绩公布大概一两个月后发布资格审核通知,有些地区将证书领取与资格审核一同进行。若未通过资格审核,考试合格也不予发证。 初级会计报名时间20232023年初级考试报名时间:23年2月7日至2月28日。2月底结束,报名时间21天。 初级资格考试于2021年5月15日至19日,5月22日至23日,分两个时间段进行。 《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75分钟,《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0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职在岗的在其工作所在地报名,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其内地的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在内地学校学习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报名条件审核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初级会计2023报名时间初级会计报名时间2023年2月7日至2月28日。考试将于2023年5月13日至17日进行。 “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开通。在上述时间内,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自行确定本地区的报名开始时间。考试报名统一在2月28日12:00截止,缴费统一在2月28日18:00截止。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三)本通知“一、考试报名”(二)中所述技校学历,是指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技工院校学历。本通知所述其他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四)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五)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