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工程大学 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陕西省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 西安工程大学校园开放日 暨2019年高考咨询会公告 向考生和家长提供与学校交流的平台,方便广大考生及家长了解我校学科建设、办学特色、人才培养、毕业生就业、学生国际交流项目、奖贷助学金及2019年招生情况等。我校定于2019年6月24日下午及6月25日举办“西安工程大学校园开放日暨2019年高考咨询会”活动,并邀请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陕西师范大学、长安大学、西北大学、陕西科技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西安外国语大学、西安石油大学、西安科技大学、西安邮电大学、陕西理工大学、天津工业大学、中原工学院、合肥工业大学等省内外院校参加,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6月24日下午14:00-17:00 6月25日上午9:00-17:00 地点:金花校区北门内东侧主干道(金花南路19号) 乘车路线:乘地铁三号线到长乐公园站,乘8、37、102、300、528、717、教育专线路公交车到东二环韩森路口站下车,或乘48、276、307、二环线到东二环互助路口站下车向东400米即到。 录取规则 第十条 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一条 西安工程大学本科专业以英语教学为主,小语种考生请谨慎报考。英语专业要求其高考外语科目为英语。 第十二条 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三条 加试要求:所有专业入学后无需加试。 第十四条 加分考生处理办法:认可各省级招办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以考生投档成绩进行排队。 第十五条 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录取专业,所有专业均无级差要求。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相关专业单科成绩依次进行专业安排,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综、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综、外语。如果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录取时有相关要求,我校将按照要求执行。 第十六条 江苏考生进档后排序规则采用“先分数后等级”,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不得低于“C”,投档分数相同时,依次比较选测科目中的必修科目等级,分数和等级均相同时,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比较排序进行录取,理科按数学、语文、外语科目比较排序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浙江省考生按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最新专业选考科目范围填报志愿,并按照招生主管部门招生录取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第十九条 艺术专业调档排序方案: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统(联)考专业课成绩合格(表演必须校考专业课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下述原则,结合本人志愿和分省招生计划数,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各专业具体录取原则如下: 1、设计学类专业 生源所在地为陕西省的考生:高考统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生源所在地非陕西省的考生:[文化课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专业课统(联)考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综合总分,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综合总分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综合总分及专业成绩都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择优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生源所在地为陕西省的考生:高考统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照高考统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投档录取,考生位次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生源所在地非陕西省的考生:[文化课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专业课统(联)考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综合总分,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综合总分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综合总分及专业成绩都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择优录取。 3、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按照校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注:若各省级招办有具体规定的,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并结合我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调档比例:根据考生志愿,理工、文史类专业原则上按招生计划的120%比例调档,具体投档比例以各省级招办的规定为准;艺术类专业投档比例以各省级招办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依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温馨提示 为了给广大考生和家长提供更好的咨询服务,我校招生办公室在2019年高考志愿填报期间共开通6部招生咨询电话,分别为:029-82330087(常年有效)、82330541、82330542、82330543、82330544、82330545(每日8:00-22:00) 欢迎报考西安工程大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