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获悉,即日起,自治区人大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公开征集意见。修订内容涉及三孩政策的陪护产前检查假、产假、育儿假、减轻生教养负担等方面。市民可在2022年1月12日前,登录广西人大网,向自治区人大提出本次立法修订的意见和建议。 明确三孩政策 禁止歧视不育妇女 今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作了修改,规定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广西这次修订,也将明确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已生育三个子女的夫妻,子女死亡或者经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残疾的,可以根据自治区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等额再生育。 依法收养子女的夫妻或者再婚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再婚夫妻再婚前已有的子女,不合并计算。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可以按照规定再生育子女。 夫妻一方为本自治区户籍,另一方为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户籍的,适用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 值得一提的是,生育登记将更方便。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通过生育登记平台进行网上生育登记,也可以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登记。 为保护妇女和女婴,修订草案规定,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 医院通过义诊等形式向孕妈妈普及产前、产后的相关知识。 奖励与社会保障更明确 孩子3岁前,父母或将每年都有育儿假 这次修订,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落实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扶持、救助政策。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扶持、救助政策的家庭,继续享受相关政策。 医务人员正在进行产前筛查。(以上为自治区妇幼保健院供图) 修订草案拟增加假期的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生育假期外,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享受陪护产前检查假五天;女方分娩后,女方增加产假六十天,同时给予男方享受护理假二十五天;夫妻双方在子女零至三周岁期间,每年分别享受累计育儿假十天。休假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其工作单位不得扣减。 此外,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生育保险相关规定发放;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所在单位参照生育保险标准发放。 广西积极推进0-3岁婴幼儿照护工作,保障“幼有所育”。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幼儿园供图。 增加减轻生养教负担规定 在哺乳假方面,修订草案的规定更加细化。例如,经所在单位同意,职工可享受六个月至十二个月的哺乳假;哺乳假期间,按照其工资、津贴、补贴总额的百分之八十核发;享受哺乳假的职工不影响晋级、工资调整和计算工龄。 为减轻生养教负担,修订草案明确政府要财政、教育、住房、就业等方面采取支持措施,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出台有关育儿补贴政策和措施。 在落实生育相关的医保待遇,减轻生育医疗费用负担;加强婴幼儿照护指导等方面,修订草案也有明确规定。 新闻链接 四川:每月发500元育儿补贴 2021年7月28日,四川省攀枝花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关于促进人力资源聚集的十六条政策措施》。其中,对按政策生育二、三孩的攀枝花户籍家庭,每月每孩发放500元育儿补贴金,直至孩子3岁。 黑龙江:父母每年享10日带薪育儿假 2021年10月29日,《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经该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修改后的条例明确实施生育三孩政策,要求用人单位设立育儿假,规定用人单位每年给予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的父母各十日育儿假,假期工资照发。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免费婚前健康检查,规定在全省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 此外,政府将实施育儿补贴制度,增加托育供给。 甘肃:三孩家庭每年发放10000元育儿补贴 2021年9月,甘肃省临泽县印发《临泽县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提出对在该县公立医疗机构生育二孩家庭每年发放5000元育儿补贴,三孩家庭每年发放10000元育儿补贴。 该《意见》规定,在辖区内公办幼儿园就读的临泽户籍常住家庭,二孩每生每学年给予1000元的资助,三孩每生每学年给予2000元的资助。对生育二孩、三孩的临泽户籍常住家庭,在临泽县城区购买商品房给予4万元的政府补助,在下辖乡镇(中心集镇)购买新房给予3万元的政府补助。(郭燕群整理) 本文由南国早报原创出品,未经许可,任何渠道、平台请勿转载。违者必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