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云报道 日前,湖北省政府发布《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准红安县等3县(林区)退出贫困县〉的通知》(鄂政函〔2018〕108号),通知明确,国定贫困县红安县、神农架林区已经通过国家专项评估检查,省定贫困县远安县已通过省级核查,达到贫困县退出条件,现批准退出。 通知指出,红安县、神农架林区、远安县要继续抓好脱贫攻坚工作,加大对剩余贫困人口的帮扶力度。保持扶贫政策不变,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强化监督管理,确保脱贫攻坚成果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据了解,贫困县退出以贫困发生率为主要衡量标准。原则上贫困县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西部地区降至3%以下,由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提出退出,市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初审,省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核查,确定退出名单后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无异议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后向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告。今年湖北还将有17个贫困县计划“摘帽”,分别是阳新县、丹江口市、秭归县、保康县、罗田县、英山县、团风县、宣恩县、来凤县、鹤峰县、茅箭区、张湾区、兴山县、南漳县、谷城县、通山县、崇阳县。 (湖北广电融媒体记者 冉涛 责任编辑 陈安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