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家长关注的招生季即将来临, 义务教育阶段和市区初中学校招生有啥变化? 今天上午9:30 市教育局在徐州报业传媒集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 《徐州市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和 《徐州市2019年市区初中学校招生实施办法》。 家长们快点看过来! 今天市教育局发布《徐州市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和《徐州市2019年市区初中学校招生实施办法》。 今年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总的要求是: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部署,认真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执行省纪委、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要求,按照“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积极对接上级政策,立足实际,适时适当调整”的思路,在2018年文件的基础上对有关政策进行了修订,依法规范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一、关于招生预测:根据摸底调查,2019年全市小学招生预计15.4万人,与2018年人数基本相当;初一预计招生15.5万人,比上年增加1万多人。我市近年不断加大中小学改(扩)建工作,2018年实施新(改、扩)建中小学133所、今年将投入使用40所,能够为每个孩子提供充足的学位。 二、关于招生时间: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时间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合理、紧凑、高效的原则自行安排,各县市区招生报名时间不早于6月14日,招生结束时间不晚于8月20日。 三、关于招生方式: 公办小学和初中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作为录取学生依据。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继续拿出不低于招生计划的30%的指标进行电脑派位招生。 民办学校自主招生采取面谈方式进行,由学校结合本校办学理念与办学特点,通过活动观察、面谈交流等方式,从行为习惯、学习习惯、团队合作、实践能力、身心素质、兴趣爱好、家庭教育等方面,选择符合条件的学生,不是以学业成绩优劣选拔学生。 四、关于招生纪律:各地各校要严格遵守招生政策纪律,自觉维护正常招生秩序,全面落实“十项严禁”要求。 1.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2.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3.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4.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5.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6.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7.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8.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9.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10.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五、关于招生督查:积极贯彻省纪委、省政府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对招生违规行为的督查处理力度。招生过程中和结束后,按照隶属关系,教育部门要组织招生工作督查组开展逐校督查排查工作,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民办学校,还可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六、关于市区初中招生主要时间安排: 6月14-18日民办初中和公办择校生报名, 6月24日下午3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电脑派位招生并公布录取名单。 7月1-3日,公办初中择校生和民办初中自主招生7月4日公布录取名单。 7月5-6日公办初中施教区学生报名。7月7-8日公办初中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7月9日公布录取名单。 7月12-13日,施教区审定需统筹安排的、未按时报名的和学校因学位不足无法接收的等特殊情况学生,到市或区教育局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 此外,在今年的招生中还特别强调: 1. 各地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认真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2. 坚持“零择班”原则,建立健全生源均衡分班制度,严禁以重点班、快慢班等各种名义违规分班。 3. 从严控制存在大班额、大校额现象学校的招生计划,合理分流学生,加大化解大班额工作力度,不得出现新的大班额,推进2019年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减少56人以上大班额工作取得显著进展。 相关招生文件将向社会公开,近期可登陆徐州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徐州教育”(www.xze.gov.cn)和官方微信公众号“徐州教育”详细了解。 媒体提问 1、您能否介绍一下,今年两个招生文件的主要变化 答:今年的两个文件按照“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延续性,积极对接上级政策,立足实际,适时适当调整”的思路,在2018年文件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是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招生工作通知精神和全省集中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其他整体内容变化不大。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主要修订内容: 1.在招生原则中新增一条“落实责任、依法保障”。主要强调各地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和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确保每个孩子接受规范的义务教育。 2.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方式,公办小学和初中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 3. 进一步强调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严禁以重点班、快慢班等各种名义违规分班。突出要求各小学要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意做好幼小衔接。 4.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招生管理,尤其要求民办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坚决防止对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冲击,民办初中自主招生主要采取面谈方式进行。《市区(不含铜山、贾汪)初中学校招生实施办法》主要修订情况:1. 在招生报名方面,将公办初中择校生报名时间和地点调整为“选报市区公办初中择校生的,6月14日在就读小学领取《公办初中择校生招生报名表》,6月18日完成上报”,主要是落实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要求。2. 在招生录取方面,将民办初中自主招生时间调整为7月1-3日,7月4日公布录取名单。主要是因为民办学校自主招生首次采取面谈方式进行,需要的时间要多些,故将自主招生时间由2天延长到3天。3.对民办初中通过面谈进行自主招生提出了明确要求,“民办学校自主招生和公办学校择校生要以面谈方式进行,学校要制定科学周全的面谈方案,面谈应结合本校办学理念与办学特点,通过活动观察、面谈交流等方式,从行为习惯、学习习惯、团队合作、实践能力、身心素质、兴趣爱好、家庭教育等方面,选择符合条件的学生”。 2、在学生报名入学条件方面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 一是小学招生入学条件: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当地户籍的适龄儿童和持有相关证明材料、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是初中招生入学条件:当地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或持有教育行政部门签发的延缓入学证明的往届小学毕业生,具有当地户籍的其他未入学的适龄少年和持有相关证明材料、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是所谓符合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随迁子女父母的身份证、家庭户口簿;随迁子女父母在徐州市经商务工证明(经商人员出具经营期已满一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出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期已满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其他从业人员出具自谋职业已满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随迁子女父母在我市现居住地居住不少于一年的居住证明(居住证,已购房产的出具房产证明,租房居住的出具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和房产证明复印件);升入初中的还应出具学生的小学毕业证书。各县(市)区要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制定具体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统筹安排,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来源:都市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