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2019年公职人员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工作已经正式启动。为方便学员了解有关规定和学习要求,顺利完成学习任务,现就有关2019年公职人员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工作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问 聘用人员和企业一线职工需要参加学习吗? 答 国家安全等部门和聘用人员可不参加学习。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参加学习,一线职工可不参加。除此之外,全疆各级党政部门、立法部门、司法部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央驻疆单位的公职人员,均要参加。 问 对访惠聚干部、支教扶贫干部有哪些学习要求? 答 驻村管寺干部、支教扶贫干部、维稳一线干警、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工作人员、长期出差和野外工作人员均为其他人员,以2500分为起学点,积满5000分,方可参加考试。 问 其他人员起学点怎么调整? 答 各单位“其他人员”名单经同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后,由各单位管理员于6月1日前在本单位后台管理系统中将涉及人员职务级别调整为“其他人员”,研发单位将于6月5日前添加完毕,此后各单位不得随意调整人员类别。 问 可以全员申报其他人员吗? 答 除公安、监所、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等单位外,其他部门“其他人员”不得超过本单位人数的五分之二。 问 机构合并了,法宣在线账号怎么办? 答 因机构改革合并的单位,自行联系研发单位更改单位名称,为便于管理,可设立2-3个管理员账号。 问 辞职、退休、死亡人员可于注销账号吗? 答 对于2018年度辞职、退休、死亡人员不得注销账号,经同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在操作平台中做失效处理或者发放给2019年度新入职人员使用。 问 失效账号要交费吗,有什么影响? 答 失效账号要交费。失效账号不影响单位参考率和平均成绩。 问 什么样的情况可以注销账号呢? 答 对于因操作失误导致重复开通的账号、因单位撤并而产生的无效账号或其他特殊情况,应逐级上报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疆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方可注销。 问 交费按照哪个交?是单位实有人数吗? 答 各单位按照系统中学员数量交费。学员数量是指单位实际在用的(包括有效的和无效的)账号。 问 失效号码分给新人使用时,为什么不能修改电话号码? 答 请联系法宣在线服务平台清除历史记录。电话:400-659-2288(拨1)或18001273790123456789(十部直拨号码均可拨打),周一至周五8:30-12:00,13:00-17:30(北京时间)。 问 我们单位有人调到其他单位了,账号怎么办? 答 可在平台中调入调出。 问 交费后发票怎么办? 答 今年全部采用电子发票。研发单位将分批审核申购信息、出具发票、激活账号,并将电子发票统一发送至各单位管理员电子邮箱。发票咨询热线:010-62136963。 问 怎么样能够积够5000分呢? 答 攻略一:“法宣在线”平台每天最高可积201分; 攻略二:凡以“法宣在线”学员学号注册参加自治区“学法达人月月赛”,每参加一次且答题合格者,即可获得“法宣在线”学习平台200积分奖励。 攻略三:“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期间、七月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月活动期间,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疆委员会办公室将举办无纸化答题活动,参与答题并合格者可获得500以上积分奖励。 问 某网站上有卖积分的,可信度高吗? 答 对于违规刷分的个人,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问 不参加学习和考试有什么影响? 答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和自治区司法厅、人社厅、原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新司通〔2017〕115号)和《关于在全疆公职人员中开展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新治组〔2015〕6号)规定,未达到学分要求、成绩不及格的,将统一安排一次补考,经补考仍未合格的学员,视为当年度学法成绩不合格,将记入个人学法档案,并在单位年度考核中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 问 还有问题要咨询怎么办? 答 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陈磊 贾昌宁 电话:0991-2956522(兼传真)。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新疆办事处联系人(非技术类咨询):曹梦龙,电话:18910397650,邮箱:2873909545@qq.com; 全国客服QQ:4006570518(QQ界面点“查找”选“找服务”输入4006570518即可)。 新疆QQ交流群: 23091618(自治区厅局单位);189807202(厅局下属二级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