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潜势预报,12月24日—25日白天,太原市扩散条件不利,环境空气质量以轻至中度污染为主,短时可达重度污染。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通知,决定延长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通告,继续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红色(一级)响应。为应对空气重污染、保护公众健康,市政府决定,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含临时号牌车辆)延长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2019年12月25日0时至2019年12月26日0时; 二、限行措施: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所有机动车(含非本市车辆)实施尾号限行管理(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具体情况: 25日0时至26日0时:单号通行(双号限行)。 三、除以上调整内容外,其它规定仍执行12月22日太原市公安局发布的《重污染天气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内容。 来源:山西太原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