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B 当事人双方就同一仲裁裁决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 先受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给后受理的人 民法院。 108.B 劳动者因履行劳务派遣合同产生劳动争议而起诉,以派遣单位为被告;争议内容涉及接收单位的,以接收单位为 共同被告。 109.A 法院对确已超过仲裁申请期限,又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的,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 110.A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申请仲裁的主体不合格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 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经审查,确属主体不合格的,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 111.A 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112.A 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如该诉讼请求与讼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应当合 并审理。 113.A 人身权是绝对权。 104.B 表演权仅限于现场公开表演,不包括公开播送。 105.B 广播权仅适用电台,不适用于电视台。 116.B 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7.A 目前,人事争议诉讼的范围相对较小,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任命制人员以及因考核、职务任免、职称评审等引发 的人事争议,尚难以进入诉讼程序。 118.B 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或者聘用合同履行地的最高人民法院管辖。 119.A 诉讼是专业技术人员权益保护的重要方式。 120.A 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产生纠纷属于人事争议。 121.B 国有企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合同争议。 122.A 社团组织与工作人员之间产生纠纷属于人事争议。 123.A 军队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因人事关系而发生纠纷属于人事争议。 124.A 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适用调解仲裁。 125.A 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适用调解仲裁。 126.A 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适用调解仲裁。 127.B 对不符合争议范围、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不清、超过法定时效期间的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可以予以受理。 128.B 对任何情况仲裁委员会都不可优先立案,优先审理。 129.A 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130.B 国有企业不得对员工进行股权激励。 131.B 只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可以建立特殊岗位津贴补贴项目。 132.B 目前,国家规定女职工产假为 90 天。 133.A 建立企业年金,应当由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确定。 134.A 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 135.A 企业缴费应当按照企业年金方案规定比例计算的数额计入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 136.B 职工个人缴费额不计入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 137.B 发生劳动争议,一方当事人不允许通过与另一方当事人约见、面谈等方式协商解决。 138.B 发生劳动争议,一方当事人提出协商要求后,另一方当事人应当积极做出口头或者书面回应。 三日内不做出回应 的,视为不愿协商。 139.A 争议协商是指在发生劳动人事争议时, 劳动者直接与用人单位协商, 或请工会及其他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 以达成和解协议的争议解决方式或过程。 140.A 劳动争议协商达成一致,应当签订书面和解协议。 141.A 未经单位同意作者擅自将自己创作的职务作品发表的,构成职务作品侵权。 142.A 享有完全著作权的职务作品的作者,侵犯单位优先使用权的,构成职务作品侵权。 143.A 单位侵犯侵犯职务作品的作者署名权的,构成职务作品侵权。 144.B 未经单位同意成果完成人私自、擅自将职务技术成果申请专利的,不构成职务技术成果侵权。 145.A 未经单位同意成果完成人私自、擅自将职务技术成果许可、转让的,构成职务技术成果侵权。 146.B 单位在一年内不实施、 许可或转让职务技术成果又无正当理由拒绝该成果主要完成人在不变更职务技术成果权属 前提下自行实施、转让的,构成职务技术成果侵权。 147.A 第三人或者第三人与成果完成人共同侵犯职务技术成果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包括侵害职务技术成果权利人人身权 和财产权的,构成职务技术成果侵权。 148.B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金额可以提前支取。 149.A 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 150.B 职工调动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能全部随同转移。 151.A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出申诉,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即向受理申诉的单位递交书面形式的申诉书,同时提交原人事 处理决定、复核决定等材料的原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