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 济南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网址:http://113.128.220.70:9090 济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常见问答 1.个人或单位注册之后一直是待审核状态,如何查询审核进度状态? 个人或单位提交注册信息后,可通过公共服务平台登录页面右上角的“注册进度查询”功能查询审核进度。 2.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规定,专业技术人员需参加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学习。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3.继续教育参加范围 继续教育的对象包括本市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已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从2017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首次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应自聘用当年起参加继续教育。 4.继续教育相关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以及《济南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济政办发〔2017〕42号)等文件通知明确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必须进行继续教育的培训。 5.补学申请 每位学员有且只有一次补学申请,如需要评审职称学员可根据自身需求进行补学申请 6.专业技术人员在本市工作,人事档案在外地,拟参加我市职称申报人员,如何参加继续教育? 单位应先办理档案集体托管,专业技术人员方可注册在用人单位名下开展公需课目学习 7.专业技术人员在外地工作,人事档案在本地,拟参加我市职称申报人员,如何参加继续教育? 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当地继续教育培训,具体详情可咨询工作所在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8.外地调入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如何认定计算? 外来调入专业技术人员需进行公需课目学时申报 9.离职人员如何进行单位的调转 离职专业技术人员可自行进行单位的调转,新单位同意调入,专业技术人员的单位即调转成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