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威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服务平台:http://sdwh.yxlearning.com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国家级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海新区党群与人力资源部,市直各部门(单位),各继续教育基地: 为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加快全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培养,为实施创新驱动、乡村振兴、城市国际化等发展战略和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提供有力的专业技术人才支撑,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贯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16〕10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全市“万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提升”专项活动的通知》(威人社字〔2018〕73号)等要求,现就做好2019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 (一)公需科目培训:根据省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确定2019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仍然采取在线免费学习的方式。学习内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乡村振兴与精准扶贫”“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修养”三个专题,合计3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学习强国”学习,并在申报本年度学时前达到2000积分的,折算为5学时,可在网上平台选择25学时的公需科目班级进行学习。折算的学时由用人单位进行统计,通过平台批量申报。 本年度公需科目培训时间截止到2019年9月30日。专业技术人员需登录“威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服务平台”(http://sdwh.yxlearning.com/,以下简称“服务平台” )进行注册学习(注册流程见平台“下载中心”),或通过扫码下载“威海专技培训”APP进行移动在线学习,学习结束并通过考试取得电子合格证书及相应学时;每位参训人员有两次考试机会,两次考试不合格者需申请重新学习。 2015年-2018年度未完成当年公需科目学习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继续登录服务平台进行补学,补学时间截至 2019年9月30日,以后年度将不再提供往年补学内容。 (二)专业科目培训:2019年度专业科目学习为60学时,服务平台提供了30多个系列1500多个学时的省级以上专家课件,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服务平台中的“专业科目网络培训”入口选择在线学习,完成相关科目学习并通过答题取得电子合格证书及相应学时。也可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继续教育基地根据我市行业、部门(单位)事业发展需要和专业技术人员工学需求,采取远程教育、集中面授、实地观摩等多种形式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学历教育、取得的科研成果和论文著作等,均可按我市《关于加强和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威人社函〔2011〕24号)有关规定折算取得相应的专业科目学时。 二、继续教育学时学习、申报和登记审验要求 (一)学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情况,是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申报评定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重要条件。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2018年起,专业技术人员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2018年以前年份,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任期内继续教育平均每年须达到100学时(20学分);聘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上一聘期内继续教育平均每年须达到50学时(10学分)。 (二)学时申报。我市专业技术人员通过服务平台线上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培训取得的学时,自动记录到个人账户的学习档案中,无需再次申报;线下培训进修及科研成果等方式取得的学时,在省里出台统一规定之前,由专业技术人员或用人单位按照威人社函〔2011〕24号有关规定,通过服务平台进行学时申报。 (三)学时登记审验。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审验工作实行分级管理: 1.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申报审核工作,要对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形式、内容、时间、学时和考试考核结果等情况,以及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严格审核。 2.各单位所属主管部门负责对通过单位审核的专业技术人员填报的学时进行审验,审验内容为:继续教育学时是否如实填写、是否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学时是否按规定的办法计算等。 3.各级人社部门对本地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结果进行监督检查。严格实行“谁申报、谁审核,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一旦发现专业技术人员弄虚作假、违规申报或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审核职责、违规审核的,将驳回该部门(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申报,责令限期整改,专业技术人员的弄虚作假行为将记入诚信档案,并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对审核审验通过的,专业技术人员打印《威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验证书》,由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盖章,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岗位聘用等的重要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