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病假工资规定(江苏省病假工资规定多少)

时间:2022-11-26 13:32来源:考试资源网 考试资料网
企业里如果有员工因患病或者受重伤,动辄要连续休6个月以上的病假,如此就很容易出现岗位长期空缺或者工作搁置积压等等的情况,但这些都不是令HR最伤脑筋的事,他们更多的是需要考虑员工的医疗期该如何计算,休假

企业里如果有员工因患病或者受重伤,动辄要连续休6个月以上的病假,如此就很容易出现岗位长期空缺或者工作搁置积压等等的情况,但这些都不是令HR最伤脑筋的事,他们更多的是需要考虑员工的医疗期该如何计算,休假期间的工资又该怎么发放以及何时可以通知员工返岗,今天小邦就给大家梳理了一些基本的知识点。

所谓医疗期,按照《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二条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这是法律赋予职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时可以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的权利。

01 医疗期与病假的区别

医疗期类似于是一个理论法律概念,强调的是一个上限和约束。但病假就不同,它是根据员工每次患病或负伤的具体情况而为其量身定做的一个离岗休息期限。通俗来说就是医疗期是员工可以享受病假不被辞退的最长期限,而病假是员工可以享受病假离岗休息的实际天数。

因此,HR在工作中首先需要了解的是员工的病假天数。医疗期更多的是起参照作用。

02 如何计算医疗期

医疗期期限长短取决于劳动者累计工作年限和本单位连续工作年限。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例如:小李已在公司工作了三年,如果从2021年1月5日起第一次病休,那么,该职工的医疗期应在1月5日至7月5日之间确定,在此期间累计病休三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其他依此类推。

具体医疗期计算请见下图:

注:有个别地区不一样,详情可咨询当地社保局。

另外,对于某些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在24个月内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03 如何计算医疗期的工资和医疗补助费

1、 工资

大部分地区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病假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但是有些地区有地方规定。比如在深圳,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60%支付员工病伤假期工资,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80%。而上海是根据工龄,按本人工资的60%-100%计发。

另外在医疗期内,企业应当按照法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社保和公积金,职工个人缴纳部分可以从应当支付给职工的病假工资中扣除。

2、 医疗补助费

患病职工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或者企业与患病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企业应当一次性支付职工不低于六个月的医疗补助费;对于患重病或绝症的职工,企业可以适当增加医疗补助费。

一般来说,要支付医疗补助费的患病职工,应当是医疗期满被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5-10级的,企业应当支付不低于6个月的医疗补助费,同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04 医疗期中的劳动关系

1、 已经转正的员工

1) 当员工还在医疗期内,而劳动合同还没有到期的,所在单位不能以职工不胜任工作或客观情况已发生变化为由,单方解除职工的劳动合同。

2) 当员工的劳动合同期满而又还处于医疗期内,单位应当等到职工医疗期满才能依法终止与职工的劳动合同。

但是如果遇到以下情况,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还在试用期的员工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须停工治疗的,在规定的医疗期内,试用期中止。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江苏以外的地区,并没有明确规定还在试用期的员工遇到医疗期该如何处理。

所以HR可在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完善试用期条款,明确约定试用期如遇病假则可顺延。并且顺延时间与试用期的时间要前后相连,即在试用期结束后即时顺延。但是延长试用期必须在试用期到期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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