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8月31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新的个人所得税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工资、薪金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即“起征点”)从现行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等部分减税政策,将从2018年10月1日起先行实施,让工薪阶层提前享受改革红利。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整哪个收入阶层最受益?首次提出的专项附加扣除会如何实施?又将释放哪些经济新活力?8月31日晚,经济学家曹远征和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白景明做客《央视财经评论》演播室,深度解析。 个税起征点提高 谁最受益? 新闻背景:除了起征点的变化,税率也进行了调整,3%、10%、20%三档税率的级距明显扩大,25%的税率级距有所缩小,而30%、35%、45%这三档较高税率的级距保持不变。 以某纳税人月收入15000元来测算,按照现行个税法来计算,扣除起征点3500元,适用税率25%,(减去速算扣除额后)每个月需要缴纳的个税是1870元;(计算方法:15000-3500 * 25% - 1005 = 1870) 而如果按照修改后的税法计算,扣除起征点5000元,适用税率10%,(减去速算扣除额后)需要缴纳的个税,则是790元。调整前后对比,税负下降了58%。而如果再把其他扣除项目算上的话,下降的幅度还会更大。 曹远征:广大纳税人都受益 中低收入群体受益更大 经济学家 曹远征: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最早是1980年的800元,2005年从800元调到2000元,2011年从2000元调到3500元,现在到了5000元。另外,扩大了低档税率级距,这个级距拉大、也减少了中等收入群体税负,可以说广大纳税人都能不同程度享受到减税的红利,特别是中等以下收入群体受益更大。 个税起征点 为何定在5000元? 新闻链接: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是统筹考虑城镇居民人均基本消费支出、每个就业者平均负担的人数、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因素后确定的。 白景明:起征点要考虑人们的基本生计支出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副院长 白景明:5000元起征点设置是合理的,2017年我国城镇就业者人均负担的消费支出约为每月3900元。按照推算,2018年人均负担的消费支出约为每月4200元,起征点确定5000元基本一方面覆盖了人均消费支出,另外一些发展性支出也能够涵盖在里面,体现前瞻性。 曹远征:起征点并不是一成不变 会适时调整 经济学家 曹远征:起征点是根据客观情况来测算的,是历史发展的一个逻辑。起征点相应地进行调整,会跟着国民经济发展情况,根据居民的收入情况,有一个动态调整的过程,它不是一成不变的。 专项附加 怎么扣? 曹远征:专项附加扣除体现个税改革方向 经济学家 曹远征:专项附加扣除是税制改革的一大亮点,它的核心点是分类综合相结合。根据家庭的人口支出,像子女教育等这些都在专项扣除之内,这是从新的角度来改革。过去个人所得税,更多是从收入来考虑而没有从支出角度考虑如何征收,这一次专项附加扣除从每个人平均支出来看,应该抵扣多少,这是重大变化。 白景明:专项附加扣除体现社会政策托底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副院长 白景明:要通过这种专项附加扣除保障民生,后续应该有很多政策措施要跟上,按照国际经验,监管部门要有权威的认定,不管比例还是定额,要考虑收入扣除这一块的量要有相应的限度,还要考虑到中等收入群体,最大限度地保证基本相应项目的支出。 曹远征:个税改革是渐进过程 逐步向现代个税体制过渡 经济学家 曹远征:今年是改革开放40年,个税改革也是这个过程中的一个安排,个税改革是渐进的过程,跟中国经济的改革是一样的,就是向以家庭为单位的综合个人所得税体制过渡,更加体现税赋的公平。 白景明: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保障民生的重大税制改革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副院长 白景明:我国历经几十年高速的经济增长,经济社会的发展格局也有了变化,这就向我们的税制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改革个人所得税,恰恰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保障民生的重大税制改革,三个点包括个税起征点调整、减税向中低收入倾斜、多项支出可抵税连成一条线,目的就是保证大家基本的支出增加民众消费能力,促经济稳增长。 本文源自央视财经 更多精彩资讯,请来金融界网站(www.jrj.com.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