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文斌 封面新闻讯(记者 梁波)12月21日,封面新闻(thecover.cn)记者从律师仲若辛处获悉,南昌大学校长周文斌案二审于当天在江西高院宣判:原判认定并被单独判处12年有期徒刑的挪用公款罪改判无罪;受贿罪,高院否定了一审认定的部分事实,有五人的行贿受贿指控被否定,周文斌从无期徒刑改为12年有期徒刑。原判没收全部财产改为没收100万元。12月21日,江西省高院通过官方微博“红色天平”通报了该案二审判决结果。 一审:称遭“大老虎”苏荣报复 2013年9月26日,因涉嫌受贿罪,时任南昌大学校长的周文斌被江西省警方刑事拘留。 2014年12月9日上午,周文斌涉嫌受贿、挪用公款案在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检方指控其受贿2000多万元和挪用公款5800多万元,周文斌几乎全部否认,并自我总结称,“这是江西省有史以来,最大的一起经济类的冤假错案。” 周文斌案一审开庭了23天,这是江西法院史上最长的一次。周文斌自己在法庭上辩护了两天半,可能也是被告人自己辩护最长的一次。一审庭审中,周文斌还称,该案是落马的“大老虎”苏荣在担任江西省委书记时对他实施报复。 庭审现场,周文斌还指出,一些省部级官员及明星出庭受审时均未穿黄马甲,他也要求同等待遇。在遭到审判长拒绝后,他自行脱下了黄马甲。 2015年12月29日上午,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南昌大学原校长周文斌职务犯罪案作出一审宣判,数罪并罚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二审:有五人行贿指控被否定 一审判决后,周文斌提起上诉。 12月21日上午,江西省高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当庭作出了二审判决。 法院经审理查明,周文斌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938.8万元、港币30万元、美元1万元、韩元90万元、购物卡2.4万元、价值3.86万元卡地亚手表一块,其行为构成受贿罪,且数额特别巨大。原判程序合法,认定周文斌的主要受贿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认定周文斌收受王雪冬人民币60万元、2003你啊4月收受沈亚群人民币100万元的证据不足。认定周文斌收受刘卫东人民币4.5万元、曹小秋人民币5.5万元、张华人民币3万元构成受贿罪,认定周文斌挪用人民币5875万元构成挪用公款罪,定性不当。 法院认为,鉴于周文斌二审期间认罪态度好,真诚悔罪,并对一审过程中的翻供和一些不当言行,及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真诚认错,向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表示了道歉;且大部分赃款已被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遂以受贿罪判处周文斌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