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的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已于11月升级完成,全面实现了住房公积金贷款自主核算。委托划款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将于12月停止划款,职工原已办理的“按月划转公积金贷款偿还贷款”业务将自动转为“冲还贷”业务。冲还贷业务的开通,改变了原“按月划转公积金偿还贷款”业务需由借款人先用自有资金偿还贷款,下月再由公积金中心将借款人偿还的还款额划入借款人银行卡的业务模式。这是市公积金中心为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进一步简化办事环节,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及便民利民服务水平。 什么是冲还贷?住房公积金冲还贷是指办理了宣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在偿还贷款的过程中,使用借款人、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还款金额的还款方式。 目前中心的冲还贷业务有三种方式。第一种是按月冲还贷方式。在签订划转协议后,中心将以公积金贷款的扣款日为冲还贷日,并按协议约定中的顺序依次划扣借款人、共同借款人缴存账户内的余额用于冲抵其公积金贷款,对冲划款金额不再转入职工还款银行卡。若借款人、共同借款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以对冲其月应还款额,借款人、共同借款人需在还款日前将月还款差额存入借款人的还款银行账户,确保正常还款。 第二、三种方式分别为提前部分还款冲还贷、提前全部结清贷款冲还贷。这两种方式是指借款人申请提前部分还款或提前结清贷款的,中心将以职工的申请日为冲还贷日,当借款人、共同借款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以对冲其提前部分、提前还清需偿还的公积金贷款本息时,借款人、共同借款人须在申请日前将还款差额存入借款人的银行还款账户,确保还贷金额充足。 冲还贷办理对象仅限在宣城市公积金中心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尚未结清的缴存职工,异地贷款职工、商业贷款职工或外中心缴存职工不能办理。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部分可办理冲还贷业务,冲还贷业务只对冲其公积金贷款还款部分,商业贷款部分可每年按年偿还贷款提取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