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月3日,市人社局发布我市2022年企业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9%;企业货币工资增长上线为12%;企业货币工资增长下线为6%。 市人社局要求,企业要切实维护职工的劳动报酬权益,在制定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时,应向生产经营一线倾斜,积极推动落实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对国有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各部门机构,在参考工资指导线核定所监管国有企业工资总额时,要严格执行《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规定;国有企业未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工资总额不得增长或者适度下降。对垄断企业工资增长幅度原则上不得突破基准线。对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围绕工资按时支付、防止发生拖欠职工工资,做好化解矛盾工作。在职工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在《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明确在剔除规定项目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李晓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