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人才落户新规(山西太原落户人才引进政策)

时间:2022-12-13 19:56来源:考试资源网 考试资料网
杨育杰太原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和派出所指导支队副支队长赵立宏太原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和派出所指导支队副支队长罗奇岚太原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和派出所指导支队户政管理大队副大队长山西晚报讯(记者王冠兴辛戈)聚焦“我为

杨育杰 太原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和派出所指导支队副支队长

赵立宏 太原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和派出所指导支队副支队长

罗奇岚 太原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和派出所指导支队户政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山西晚报讯(记者 王冠兴 辛戈)聚焦“我为群众办实事”,山西晚报今年起重点打造“山晚帮办”栏目,搭建起群众与相关部门交流的平台。11月18日10时至11时30分,山西晚报邀请到太原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和派出所指导支队相关负责人做客“山晚帮办”,重点围绕太原警方深化“放管服”改革,在户政领域全力解决省城百姓“急难愁盼”的问题,进行现场梳理和解答。

户政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从开通居住证办理“绿色通道”到出台“落户新政”,从实行四项业务“全省通办”到推出13省户口迁移“跨省通办”,今年以来,太原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和派出所指导支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太原警方推出一批便民利企举措,旨在真正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全面提高全市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据悉,为在“山晚帮办”的网络直播间更好地服务读者,太原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和派出所指导支队在活动前一日,专门自行组织全程“预演”。“预演”中,小到直播期间嘉宾的坐姿,大到解答不同业务领域嘉宾的配置安排,太原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和派出所指导支队都提前作出了详细安排。

11月18日9时许,距离“山晚帮办”视频直播开始还有近一个小时,来自太原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和派出所指导支队的四位嘉宾已各就各位。“我们来,就是为给群众办实事的。只要合法合规,咱们太原老百姓在户政领域有任何的困难,大家只管提,我们一定服务到底。”太原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和派出所指导支队支队长韩燕说。

10时整,通过山西晚报客户端、快手、抖音等平台全网直播的“山晚帮办”一上线,网络直播间当即进入“火爆”状态。90分钟的网络直播时段里,山西晚报热线电话和客户端成功记录百余名读者咨询。针对这些与民生息息相关的、群众最为关心的热点户政问题,参与网络直播的四位嘉宾做出权威解答。此外,他们还详细介绍了刚推出的一批“我为群众办实事”便民利企举措。直到直播结束,还有不少读者拨打本报电话咨询相关情况。

便民举措

深化“放管服”改革 推出一批便民利企举措

户政服务是公安机关和广大群众之间的重要纽带。坚持为人民服务,忧群众所忧,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真正把教育整顿成果转化成为民服务的动力,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取得实效,一直是太原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和派出所指导支队不懈努力的方向。

今年以来,太原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和派出所指导支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推出一批便民利企举措,真正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全面提高了太原市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开通居住证办理“绿色通道”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人口管理和派出所指导支队以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效”改革为出发点,3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通居住证办理“绿色通道”。截至目前,全市户籍派出所已经全部开通居住证办理“绿色通道”,共办理居住证12000余个。

二、出台“落户新政”

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吸引各类人才、人口来并就业创业,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社会创造力,4月出台了《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此次“落户新政”的核心内容,就是对于有意在太原市落户的任意人员,且具有固定居住条件,可凭个人申请、户口本、身份证和房屋手续将本人及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户口直接落户。如果固定住所目前还不具备落户条件的,可以落户在该房屋所在地派出所社区集体户内。通俗点说就是愿意来太原市的,并实际居住在太原市的群众,都可以落户。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无门槛”落户,此举有力地提高了省城的内聚力和吸引力,为未来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撑。

三、实行四项业务“全省通办”

进一步提升公安政务服务效能,深化公安机关“放管服”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精神,从今年4月1日起率先开展全市通办工作。按照省公安厅部署,从5月1日起,实行户籍信息证明开具、出生登记、死亡注销、身份证首次申领(补领、换领已开通)四项业务“全省通办”。截至目前,全市办理户籍信息证明开具、出生登记、死亡注销三项通办业务1536件,其中出生登记74件、死亡注销29件、开具户籍证明1433件。

四、出台优化户政业务便民“三项举措”

太原警方今年6月出台优化户政业务便民“三项举措”。针对集体户人员使用户口页不方便的问题,将本人户口页原件交给本人,同时将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加盖公章交给本人,方便日常使用;大中专在校学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填写迁入申请表后直接办理迁户手续;对于国境外的中国留学生身份证丢失或期满无法回国,可委托直系亲属代办,目前共计办理身份证158个。

五、推出十三省户口迁移“跨省通办”

2021年6月,对户籍地为陕西、宁夏两地的,办理工作调动、大中专院校招生、大中专学生毕业、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5个事项开展“跨省通办”。10月8日,按照公安部部署,户口迁移跨省通办适用范围扩大至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广东、海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等十个省份。目前,太原市办理跨省迁入业务28件。

六、解决人户分离问题

为解决太原市成建制小区居民落户及人户分离问题,9月18日,我们推出新政,对于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统一建造(或团购)的成建制小区(楼栋)、政府(开发商)回迁安置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以及城中村改造后新建造的安置住房,有民政部门编制的街道门楼牌号、归属社区明确且居民已实际入住,居民持相关手续即可办理落户。

另外,太原警方还推出了以公安窗口事项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为目标的“打造规范化星级服务窗口活动”;以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事项零积压、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对象零投诉的“零式服务”;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首问责任制、AB岗等窗口服务工作机制和综合窗口受理、发证的闭环流程及确保一枚印章管审批等制度。力求通过种种措施,将太原市户籍窗口打造成太原市政务服务的一张亮丽名片,将社区警务工作提升至全国第一方阵。

热线实录

您关心的户政问题这里有详细解答

问:“居住证”一直是在太原打工和生活的流动人口最关心的内容。为了更好地服务这部分群体,咱们太原警方推出了哪些举措?

答:按照《太原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规定,持有居住证的流动人口享有子女就学、计划生育服务、医疗等13项权益和公共服务。相比较过去单纯的治安管理,现在的居住证制度更侧重于服务和保障。太原警方也适时推行居住证绿色通道服务,使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通过快捷办理居住证来享受所在地各级人民政府规定的相关政策待遇。

今年3月,太原市公安局公布《关于开通太原市居住证办理“绿色通道”的通告》,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太原市实际居住半年以上,具备五个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首次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居住登记时,开通居住证“绿色通道”,当日即可办理居住证。

“绿色通道”适用于具备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流动人口:一、是本人在太原市实际居住,且在太原市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养老保险的。二、是本人在太原市实际居住,且在太原市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职工医疗保险的。三、是本人在太原市实际居住,且在太原市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个人所得税的。四、是持有太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颁发的房主姓名为本人(或夫妻关系)的《不动产权登记证书》,且必须已实际入住。五、是持有太原市房产管理局颁发的房主姓名为本人(或夫妻关系)的房产证或网签合同,且必须已实际入住。下一步,太原市公安机关将继续与人社、税务、医保、房管、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密切合作,加大力度做好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发放,推动相关配套措施落实,加强监督指导,充分保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证明的出具方式可关注微信公众号“太原公安”、微信公众号“太原户政”或微博号“太原户政”。

问:为什么必须登记半年才能申办居住证?

答:按照《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663号令)、《山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省政府247号令)、《太原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修正)》相关规定:太原市流动人口实行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管理制度,流动人口到达本市拟居住十日以上的,应当自到达之日起十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等有效身份证明,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在太原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流动人口主动申报居住登记、申领居住证是享有各项权益和公共服务的前提和保障,申领居住证以在公安机关登记半年以上为准的规定是公安部执行国务院下发《居住证暂行条例》的要求;根据上述规定,公民办理居住证需要持有关身份证明和相关材料到公安派出所办理居住登记,且半年后才可以办理居住证。

问:在众多户籍项目变更、更正业务中,关于婚姻状况变更较为多见。具体操作中,如何变更婚姻状况呢?

答:因婚姻状况发生变化需要变更的人员,需要准备的材料有户口簿和身份证、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变更为丧偶的,需要提供原夫妻结婚证及已故方死亡证明材料;上述业务,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原件前往户籍派出所户政窗口提出申请,派出所对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核验,当场办理。因文化程度、兵役状况、服务处所、职业信息发生变化,申请人持户口簿和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员退伍证、工作证、失(就)业证或单位证明,可前往户籍派出所户政窗口核验办理。

问:出生年龄与户主状况如何变更?

答:需变更户主的,要满足以下几种情况之一:原户主死亡、出国(境)定居或者加入外国国籍、户口迁出或房屋所有权转移需变更户主的,需要向户籍派出所户政窗口提供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房屋权属证明或经全部的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协商同意证明书。

出生日期原则上不得更改,只有在公安机关登记、迁移或录入过程中失误造成出生日期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申请材料包括:本人或监护人申请;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公安机关原始户籍资料或原始《出生医学证明》;原始户籍资料登记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出生日期有关情况说明;社区民警调查后出具调查报告,经所长审核签字,报分县(市)局核准,市公安局审批。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警方不予受理。具体包括:组织、人社部门管理的干部,本人要求更改的;本人使用出生医学证明申报户口,后又提供登记有不同出生日期的出生医学证明,要求更改的;已经申请更正过一次出生日期,再次申请更正的;因重户、被依法注销虚假户口后,又申请更正出生日;正在服刑、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作为当事人的民事案件尚未审结或者尚未执行完毕的。

问:民族与性别状况如何变更?

答:公民个人的民族,只能依据其父亲或者母亲的民族成分确认、登记。公民民族成分经确认登记后,一律不得变更。未满十八周岁的户籍居民,经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审核同意,须父母双方共同到场办理并签名确认申请民族成分变更、更正。但需要满足下列情况之一:父母婚姻状况发生变化,其民族成分与直接抚养的一方不同的;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分与继父(母)的民族成分不同的;其民族成分与养父(母)的民族成分不同的;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在其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的两年内,可以依据其父或者其母的民族成分向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申请变更一次。办理此项业务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申请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申请人属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可以不提供);未成年申请人父母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出具的同意变更民族的证明或公安机关的原始登记凭证;本人或监护人的书面申请。

因实施变性手术后,要求变更本人户籍登记性别项目的或登记有误的,可申请性别变更、更正。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申请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申请人属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可以不提供身份证);未成年申请人父母或监护人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国内三级医院出具的性别鉴定证明和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或司法鉴定部门出具的性别鉴定证明。申请人前往户籍派出所户政窗口提出申请。派出所对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核验,当场办理。

问:我的户口在大同,常年生活在太原。2015年更正过出生日期,重新换领了身份证。现在办理银行业务,需要出具变更身份证记录的证明,请问我可以在太原市的派出所办理吗?

答:可以。今年5月1日省厅对户籍信息证明开具、出生登记、死亡注销、身份证首次申领四项业务实现了“全省通办”。山西省户籍居民曾经有过变更、更正姓名、民族、出生日期等记录,且山西省实有人口信息系统能够查询到,那么申请人可以在太原市任何一个户籍派出所提出申请,提交居民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后领取户籍信息证明。

问:朋友一家人的户口都在运城,孩子在太原上小学,现在孩子想要第一次办理身份证,请问到哪里办?

答:从今年6月1日起,山西省户籍居民首次申领身份证,可以在我省任何一个派出所办理。16周岁以下人员办理,需由监护人陪同持户口簿办理。

问:我大学生毕业后户口迁来太原,现已购房,打算把父母户口从西安迁来,请问如何办理?

答:从今年6月15日起,山西、陕西、宁夏三省户口迁移实现了“跨省通办”,您到您的户籍地派出所提交相关材料,填写《山西、陕西、宁夏户口迁移跨省通办信息确认同意书》后,5个工作日即可领到您父母的户口页了,再不需要往返西安、太原了。

问:朋友的户口是大同的,一直在太原居住,6月份刚生了孩子,请问给孩子办理户口必须回大同办吗?

答:从今年5月1日起,父母为山西省户籍家庭户口,系同一民族成分,新生儿在国境内出生且未满1周岁,父母一方持结婚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可以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

问:孩子在加拿大留学,身份证丢失了,父母能代办吗?需要哪些材料?

答:今年6月,太原市对于国境外的中国留学生身份证丢失或期满,因疫情原因无法回国办理,经核实其具有中国国籍,可以委托直系亲属代办,需提供以下材料:(1)申请人委托书;(2)申请人与委托代办人关系证明(户口簿或其它关系证明);(3)委托人有效期内的中国护照资料页及所在国签证页复印件;(4)委托人持委托书及本人护照资料页合影的图像信息;(5)填写《国境外留学生身份证受理申请表》。

问:我的户口在小店区龙城派出所人才集体户,我爱人的户口在杏花岭三桥派出所她父母的户上,我们的宝宝出生一个月了,请问我的孩子可以随我在龙城派出所办理出生上户吗?需要哪些材料?

答:根据公安部最新的规定,在同一设区市内,夫妻一方户口为家庭户、一方为集体户的,所生子女应当随家庭户一方申报出生登记。你的孩子应当随你爱人到三桥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所需材料: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身份证、落户一方的居民户口簿。

采写:山西晚报记者 王冠兴 辛戈

摄影:山西晚报记者 武六红

(责编: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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