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才发展资金资助申办系统:http://rcfzzj.12333sh.gov.cn/rcfzzj 填报流程 1、用人单位网上注册;(www.21cnhr.gov.cn) 2、用人单位人事专员持本人身份证、介绍信、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至各受理点进行单位审核; 3、单位审核完毕后,用人单位登陆上网,为个人进行网上注册,取得个人账号和密码,由个人网上填写申请表格; 4、单位为个人进行网上信息审核,并点击“审核”按钮,单位需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5、材料审核完成后,打印《申报表》一份,并与证明材料复印件按以下要求进行装订; (1)所有填写申报材料时需上传电子文件的,均需提供相应的复印件,另需提供聘用合同复印件,对拟引进人才,需提供和用人单位的意向合同(以上文件的原件需在递交申报材料 (2)材料按申报表、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荣誉奖励证书、近年来发表的本人主要论文、论著(封面)、参与重大项目立项批件及验收材料、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证明材料和 (3)材料用A4纸张制作、订书机装订,不得使用文件夹、塑封等方式。 (4)材料用信封或档案袋装袋,信封上用签字笔写清单位和姓名。 6、单位盖章后,人事专员将相关申报材料递交至受理点。 受理窗口 1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 电话:32511320 2上海高新技术人才服务中心 电话:54234800 3上海国际金融人才服务中心 电话:58877167 4上海航运物流人才服务中心 电话:65379963 5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 本受理点仅接受“经认定的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单位”的注册及申报,非此类性质的单位请至其它受理点注册及申报,请各单位注册时谨慎选择,一旦选定受理点后将无法更改。 电话:530871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