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河船舶二类驾驶员模拟考试(内河船员考试模拟试题二类)二类驾驶员考试多少分及格90分合格 新规定驾照考试科目二80分或90分合格,具体如下。 满分为100分,设定不合格、减20分、减10分、减5分的项目评判标准。符合下列规定的,考试合格: 1、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成绩达到90分的。 2、报考其他准驾车型成绩达到80分的。 科目二,又称小路考,是机动车驾驶证考核的一部分,是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的简称,小车C1C2考试项目包括倒车入库、侧方停车、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直角转弯、曲线行驶(俗称S弯)五项必考(部分地区还有第六项高速领卡)。 大车A1A2A3B1B2考试项目包括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通过单边桥、曲线行驶、直角转弯、通过限宽门、通过连续障碍、起伏路行驶、窄路掉头、模拟高速公路、连续急弯山区路、隧道、雨(雾)天、湿滑路、紧急情况处置。 二类驾驶员考的航线考船长还要考航线吗需要。 航线是每一个船员最基本的基础要求而航线的线路较多,不容易记住,因此每月都需要记一次航线包括全体上下的船成员。 二类船长、驾驶员:(限适用于600总吨以下的内河船舶或441千瓦以下的内河拖轮)。 二类驾驶员船舶驾驶与管理做题技巧:必须掌握本船船舶参数和操纵要素: 作为驾驶员,必须掌握本船船舶参数和操纵要素,并要懂的运用,参数和要素包括: 船长、船宽、船底至天线的最大高度、驾驶台至船腊的距离、驾驶台至船腿的距离、船舶转心位置、船舶的冲程、旋回半径、反移量、旋桨浸没水时的水尺。 二类驾驶员升二类船长需要考几项二类驾驶员升二类船长需要考3项。二类船长的考试科目分别为避碰与信号、船舶驾驶与管理、实际操作。持有二等船舶大副《适任证书》,并在最近60个月内实际担任其职务不少于18个月。所以说需要考3项。 内河三类驾驶常识1.内河驾驶新三类船长要几年能升二类船长 内河驾驶新三类船长要三年能升二类船长。 船员适任证书,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证书,是在中国籍海船上任职的船长、高级船员和值班水手、值班机工应当持有与其所服务的船舶航区、种类、等级或主机类别和所担任的职务相符的有效适任证书。其取得以及使用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的规定,其为在中国籍海船上任职的海员,在可以任职的职务、可以任职的船舶以及可以任职的航区的重要凭证。 按航区划分 分为无限航区、近洋航区、沿海航区、近岸航区(即甲、乙、丙、丁类)水手、机工只有乙类和丙类 按船舶等级划分 分为一等适任证书,二等适任证书,三等适任证书,(即3000总吨及以上或主推动力装置3000千瓦及以上船舶,500至3000总吨或主推进动力装置750至3000千瓦船舶,未满500总吨或主推进动力装置未满750千瓦船舶。) 但是值班水手和机工适任证书的等级只有500总吨或750千瓦及以上船舶。 按船员职务和部门划分 甲板部:船长、大副、二副、三副、值班水手统称甲板部,船长、大副、二副、三副统称驾驶员 轮机部: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值班机工称轮机部,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统称轮机员。 另有船上无线电人员有:GMDSS一级无线电子员,GMDSS二级无线电子员,GMDSS通用操作员,GMDSS限用操作员,统称无线电人员。 2.内河驾驶新三类船长要几年能升二类船长 内河驾驶新三类船长要三年能升二类船长。 船员适任证书,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证书,是在中国籍海船上任职的船长、高级船员和值班水手、值班机工应当持有与其所服务的船舶航区、种类、等级或主机类别和所担任的职务相符的有效适任证书。其取得以及使用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的规定,其为在中国籍海船上任职的海员,在可以任职的职务、可以任职的船舶以及可以任职的航区的重要凭证。 按航区划分 分为无限航区、近洋航区、沿海航区、近岸航区(即甲、乙、丙、丁类)水手、机工只有乙类和丙类 按船舶等级划分 分为一等适任证书,二等适任证书,三等适任证书,(即3000总吨及以上或主推动力装置3000千瓦及以上船舶,500至3000总吨或主推进动力装置750至3000千瓦船舶,未满500总吨或主推进动力装置未满750千瓦船舶。) 但是值班水手和机工适任证书的等级只有500总吨或750千瓦及以上船舶。 按船员职务和部门划分 甲板部:船长、大副、二副、三副、值班水手统称甲板部,船长、大副、二副、三副统称驾驶员 轮机部: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值班机工称轮机部,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统称轮机员。 另有船上无线电人员有:GMDSS一级无线电子员,GMDSS二级无线电子员,GMDSS通用操作员,GMDSS限用操作员,统称无线电人员。 3.内河船舶的一类驾驶员和二类驾驶员分别可以适任多大总吨的船舶 驾驶专业: 一类、1000总吨及以上500千瓦及以上。 二类、300总吨及以上至1000吨150千瓦及以上至500千瓦。 三类、300总吨以下150千瓦以下。 一类船长、大副、二副、三副:(限适用于1600总吨以下的内河船舶或1500千瓦以下的内河拖轮)。 二类船长、驾驶员:(限适用于600总吨以下的内河船舶或441千瓦以下的内河拖轮)。 三类船长、驾驶员:(其中实际担任四等驾驶员职务满12个月的,可直接换发新版三类船长《适任证书》,否则换发驾驶员《适任证书》)。 三类驾驶员:(限适用于50总吨以下的内河船舶)内河小型船舶驾驶员。 4.科目三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有哪些 考拭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内容包括:安全文明驾驶操作要求、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爆胎等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方法以及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置知识等。 具体内容包含:违法行为综合判断与案例分析;安全行车常识;常见交通标志、标线和交警手势辨识;驾驶职业道德和文明驾驶常识;恶劣气候和复杂道路条件下驾驶常识;紧急情况下避险常识;交通事故救护及常见危险化学品处置常识;地方试题。 1)题型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 2)试题数量为50道。3)考试时间为45分钟。 4)满分100分,90分合格。5)操作要求和考试技巧与科目一相同。 评判标准:未按语音指令进行相应操作,不合格。考试技巧:语音提示响起后,请按以下方法打灯:1)请将前照灯变换成远光——开启远光灯。 2)夜间在窄路与非机动车会车——开启近光灯。3)夜间与机动车会车 开启近光灯。 4)夜间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开启近光灯。5)夜间通过急弯、人行横道一交替使用远、近灯光,先变远光再回近光。 6)夜间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交替使用远、近灯光,先变远光再回近光。 7)夜间通过山路、拱桥一交替使用远、近灯光,先变远光再回近光。 8)雾天行驶一开启雾灯和危险警告灯。9)夜间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开启示宽幻和危险警告灯。 需要注意的是,在听到语音提示后,考生须在5秒内作出相关操作。在灯光考试结束时,有如下语音提示:“模拟夜间考试完成,请关闭所有灯光!”当考生听到这种语音提示后,在5秒内关闭所有车灯开关。 灯光考试及格的考生,会有语音提示。 5.2018新法规3类船长能开300总吨以上船吗 驾驶专业:一类、1000总吨及以上500千瓦及以上。 二类、300总吨及以上至1000吨150千瓦及以上至500千瓦。三类、300总吨以下150千瓦以下。 一类船长、大副、二副、三副:(限适用于1600总吨以下的内河船舶或1500千瓦以下的内河拖轮)。二类船长、驾驶员:(限适用于600总吨以下的内河船舶或441千瓦以下的内河拖轮)。 三类船长、驾驶员:(其中实际担任四等驾驶员职务满12个月的,可直接换发新版三类船长《适任证书》,否则换发驾驶员《适任证书》)。三类驾驶员:(限适用于50总吨以下的内河船舶)内河小型船舶驾驶员。 二类驾驶员实操怎么考1、明确实操考试目的。 2、熟练掌握实操需要用到的仪器的使用。 3、高频无线电话、船用雷达、全球卫星导航为三个必考项目,磁罗经、测深仪和船载ais三个项目选一个和前面三个项目组成四个项目的实操试题,全部通过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2020修正)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管理,提高内河船舶船员素质,保障内河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内河船舶船员的适任考试和《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以下简称《适任证书》)的签发。第三条 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工作。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统一管理全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工作。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按照职责负责具体实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工作。第四条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各级海事管理机构的考试及发证权限。第五条 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 考试机构和发证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适任考试和发证的各项制度,并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为船员参加适任考试和办理《适任证书》提供便利。第二章 《适任证书》申请、签发第六条 内河船舶船员应当取得与职务要求、任职船舶吨位、主机功率、航区(线)相对应的《适任证书》。 持证人任职不得高于《适任证书》所记载的类别和职务资格,也不得超出《适任证书》所记载的航区(线)。第七条 《适任证书》包含以下基本内容: (一)持证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 (二)证书类别、编号; (三)持证人职务资格、适任的航区(线); (四)证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截止日期; (五)发证机构; (六)其他需要规定的内容。 《适任证书》由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统一印制。第八条 在内河船舶担任船长和驾驶部职务船员的《适任证书》类别按照船舶总吨位确定,其中在拖轮担任船长和驾驶部职务船员的《适任证书》类别按照拖轮的主推进动力装置总功率确定,分为以下类别: (一)一类《适任证书》:1000总吨及以上的内河船舶以及500千瓦及以上的内河拖轮; (二)二类《适任证书》:300总吨及以上至1000总吨的内河船舶以及150千瓦及以上至500千瓦的内河拖轮; (三)三类《适任证书》:300总吨以下的内河船舶以及150千瓦以下的内河拖轮。第九条 担任轮机部职务船员的《适任证书》按照船舶主推进动力装置总功率确定,分为以下类别: (一)一类《适任证书》:适用于500千瓦及以上的内河船舶; (二)二类《适任证书》:适用于150千瓦及以上至500千瓦的内河船舶; (三)三类《适任证书》:适用于150千瓦以下的内河船舶。第十条 《适任证书》按照船员职务资格分为以下类别: (一)一类《适任证书》:船长、大副、二副、三副;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 (二)二类和三类《适任证书》:船长、驾驶员;轮机长、轮机员。第十一条 取得《适任证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在船实习、见习人员年满16周岁)且初次申请不超过60周岁; (二)符合船员任职岗位健康要求; (三)经过船员基本安全培训; (四)通过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规定科目的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 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的船员还应当经过相应的船员适任培训、特殊培训,具备相应的船员任职资历(见附件《内河船舶船员水上服务资历要求》),并且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第十二条 曾经在海船、军事船舶或者渔业船舶上任职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相应的《适任证书》: (一)符合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规定的内河船舶船员适任岗位健康标准; (二)在海船、军事船舶或者渔业船舶上的水上服务资历能够与本规则规定的水上服务资历相对应,且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 (三)通过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规定科目的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第十三条 在内河危险品船、客船等特殊船舶上任职的船员,除应当具备第十一条或者第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完成相应的特殊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明。第十四条 在1000总吨及以上至3000总吨内河船舶任职的船长、驾驶部职务船员,满足以下条件后,才能在3000总吨及以上内河船舶上任职: (一)在1000总吨及以上至3000总吨内河船舶实际担任相应职务不少于12个月; (二)通过相应的实际操作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