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融安县纪委监委在对群众反映融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干部未正常上班的情况调查中发现,2017年以来,该单位存在因病治疗后未履行请销假审批手续、长期不正常上班的党员干部,仍然全额发放工资和绩效奖励的现象;单位主要领导存在政治站位不高,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本单位有关干部职工疏于管理,对相关业务部门履职履责督促不力,对存在问题未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缺位等情况。(6月14日 广西纪检监察网、各市纪检监察网) 按理,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干部人数不会很多,岗位也相应固定,大家低头不见抬头见,少一个人留下位置空缺还是比较明显的。可长达两年多时间,单位却对此视而不见,还全额发放工资绩效,实在让人匪夷所思、不能理解。 一般情况下,无故不上班不得工资,即便请病假也有相关程序,这样的规定单位领导不可能不懂,财务部门人员也不可能不懂,全额发放是没有依据的。毕竟,这不是私人公司,想怎么发就怎么发。任意发放,是对公平分配制度的漠视,损害按规定正常上班人员的利益,滋生上不上班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得过且过混日子等思想,长此以往,势必影响正常工作的开展。再者,党员干部长期不上班,单位不闻不问,这也是对其生活的不关心和忽视。 在明知全额发放会违反规矩的情况下,还对因病治疗后未履行请销假审批手续、长期不正常上班的干部全额照发工资绩效,反映出了该单位存在思想信念不强、管理松懈、作风散漫、漠视制度、纪律意识缺乏等不良风气,也折射出了单位负责人存在一定的徇私枉法、庸政懒政、工作不作为等问题。这些是需要大力整改和治理的。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循规蹈矩、遵规守纪,扎实制度的笼子,事关党政工作的开展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党员干部作风散漫、漠视纪律,领导及管理人员管理缺位、失职失责,这些和制度纪律对着干的做法,只会滋长不良风气,加速腐败等问题的滋生,损害政府形象和公信力。为此,作为一名国家公职人员,应强化纪律意识,严守纪律要求,时刻谨记头上随时悬着党纪国法之剑,任何事情都不能存在侥幸心理。 群众利益无小事,坚持公平公正制度原则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在涉及群众利益的事情上,每个领导干部都要有敬畏心态,提高认识、严守职责、压实责任、敢于担当。单位主要负责人更要严格履行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坚持不懈地抓好作风建设,有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勤政为民、担当作为,勇于自我加压、自我剖析、自我更新,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和错误落后的思想观念,用赤胆忠心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黄跃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