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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政厅会计报名(浙江财政厅会计报名入口)

时间:2022-11-24 16:32来源:考试资源网 考试资料网
日前,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发布《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规定艺术类统考时间为:美术类:12月3日舞蹈类:12月3-4日影视表演类、播音主持类:12月7-9日编导

日前,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发布《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规定艺术类统考时间为:

美术类:12月3日

舞蹈类:12月3-4日

影视表演类、播音主持类:12月7-9日

编导类、摄制类:12月11日

音乐类:12月14-20日

时装表演类:12月18日

原文如下: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考试院(考试中心、招生办):

现将《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和《2023年浙江省单独考试招生报名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本通知转发到当地有关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

高考报名是高校招生考试的重要环节,报名信息是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各地各校务必切实加强报名工作组织领导,广泛宣传报名政策和具体办法,严格按规定组织高考报名各项工作。要严格落实考生资格审核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报名、加分、合理便利等资格审核,对相应证件、相关材料和户籍学籍等信息进行严格核查,确保程序规范、信息准确。要认真开展考生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教育和引导考生自觉抵制违纪、舞弊、失信等行为,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考试环境。要制定报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机制,以数字赋能优化流程、提升服务,确保报名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10月13日

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

招生考试报名办法

一、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我省户籍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 〔2012〕160号)规定条件,同时符合(一)中所列条件的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具备报名资格。随迁子女不得在“流入”和“流出”两地同时参加高考报名。

随迁子女在我省可报考普通院校、军队院校(军队院校地方计划除外),不能报考公安院校、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等需政审或按户籍实行定向招生的院校(专业),具体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在中国定居、持有我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同时符合(一)中所列条件的外国人,具备报名资格。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在往年参加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规舞弊而受到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罚尚处于暂停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五)少年班报考办法

报考经教育部批准具有少年班招生资格的高校的考生,须先按高校要求报考,资格审核通过后,凭高校发给的报考证明,到当地县(市、区)考试招生机构办理报名手续。少年班考生的考试成绩仅对当年报考少年班招生有效。

二、报名办法

报考2023年普通高校各类招生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报名,包括高职提前招生、运动训练专业、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保送生等高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

(一)报名具体事项

1.我省户籍考生原则上在考生户籍所在地参加报名和考试。若确需在本省异地(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的,须事先征得报名地招生考试机构的同意。报考公安院校、军队院校等有政审要求的院校、专业的考生,只能在户籍所在地报名。

随迁子女须在毕业前学籍所在地报名。

2.报考科类分为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艺术类与体育类不能兼报。艺术类或体育类考生可兼报普通类。

3.艺术类考生除文化科目考试外,还须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包括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和高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两种形式。

艺术类省统考分8类,即: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时装表演类、影视表演类、播音主持类、编导类、摄制类。考生须选择相应的省统考类别(可多选),并同时填选相关信息,完成省统考报考手续。

考生报考艺术类专业校考,凡省统考已涵盖的专业,必须先参加相应类别的省统考且成绩合格,否则校考成绩无效;省统考未涵盖的专业,考生可直接报考校考。考生要按照校考高校的相应要求,合理选定省统考类别,并自行向高校办理校考报考手续。

音乐类省统考考生须按要求选定一种声乐唱法和一种乐器,舞蹈类省统考考生须按要求选定一种舞种;考试时,须与报名时选择的声乐唱法、乐器或舞种相一致。

美术类省统考考生在高考报名地所属的设区市参加专业考试。音乐、舞蹈、时装表演、影视表演、播音主持、编导、摄制等7类省统考,专业考试集中在指定考点进行。各类别省统考时间安排见附件1,报考简章详见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

4.体育类考生除参加文化科目考试外,还须参加相应的体育术科考试。考生报考体育类,视同已办理体育术科考试报名。其中,报考体育特招生的考生,另须参加全省体育特招生专项测试,按要求填报体育特招生专项测试的信息,并在报名系统里提交以下材料(原件的电子图片):在高中阶段获得我省体育特招生相应项目省级及以上体育竞赛前六名(集体项目限主力队员,体操项目在地市级及以上体操比赛中获得过男、女个人全能前六名)的证明或者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

5.报考本省地方属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运动项目如属于我省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专项测试联考涉及的项目(田径、篮球),考生须参加联考且成绩合格,在报名系统中按要求填报高水平运动队专项测试的信息,并提交以下材料之一(原件的电子图片):(1)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及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的证明;(2)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3)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的证明。

6.申报政策加分的考生在完成报名信息录入后,须在报名页面下方的对应栏中填报相关信息,提出相关申请,申报材料须于4月底前报送相关主管部门,逾期不予办理。

7.随迁子女报名办法和残疾考生申请考试合理便利办法按《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优化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残疾考生在我省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的通知》(浙教办考〔2018〕86号)执行。

(二)报名程序与时间安排

报名分网上信息输入和网上缴费两个阶段进行。网上信息输入时间为11月1日9:00至11月10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为11月13日9:00至11月16日17:00。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系统”,认真阅读报名要求,网上签订《诚信承诺书》,如实录入报名信息,并确认录入报名信息的准确。

2.报名信息网上输入结束后,由招生考试机构和报名点学校对报名考生资格进行网上审核。对审核有问题的考生,及时反馈结果或要求补充材料。

3.审核通过的考生在11月13日9:00至11月16日17:00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系统”,确认报名表中的信息,完成考试费用的网上缴费。未按规定完成缴费的,不能参加考试。其中,外语分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均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生从中自主选定1个语种参加考试,所选语种必须与1月首次考试一致。为方便考生,6月高考外语信息确认和网上缴费工作安排在2023年4月,与6月选考信息确认和网上缴费工作一并进行。报名点学校须落实告知制度,确保考生知晓有关政策和程序。

三、其他事项

(一)考生体检按报考当年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另发)执行。政策加分等相关事宜按《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另发)执行。

(二)拟报考有英语面试要求的院校(专业)的考生,可自主报名参加英语面试。免英语听力测试的考生,其成绩折算办法按教育部学生司《关于听力残疾考生参加普通高校和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免外语听力测试的通知》(教学司〔2002〕30号)的规定执行。

(三)提前毕业的非高三年级学生,按5月10日前高中学校提交的该生《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基本信息表》确认报考资格。

(四)招生考试费按照《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33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省统一组织的各类考试(包括文化考试、术科考试)的《准考证》,一般在考试前3天开始,由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系统”进行下载打印。

(六)考生要严格遵守诚信考试原则,真实、准确填报本人各项报考信息,并认真细致核对确认。对因本人填报失误而造成遗留问题的,由考生本人负责。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各级招生考试机构须认真履行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职责,根据报名条件,严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

附件1:2023年浙江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时间安排表

附件2: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报名信息录入样表

有关栏目说明

1.考生号:14位数字,请考生按报名点所给号码填写,或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后自动获取。

2.姓名:考生本人的姓名,应与身份证及户口簿上的姓名一致。

3.性别:1-男,2-女。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正确选择。

4.毕业类别:0-普通高中毕业,1-中等师范毕业,2-其他中专毕业,3-职业高中毕业,4-技工学校毕业,5-其他中等学历教育毕业,6-高职(专科)学历教育毕业,7-本科(含)以上学历教育毕业。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正确选择。

5.毕业学校:考生所在的毕业(高中)学校名称,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正确选择。若毕业学校在显示列表中不存在,应选择‘其它学校’,并输入毕业学校的规范全称。

6.考生类别:1-城市应届,2-农村应届,3-城市往届,4-农村往届。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正确选择。我省实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行城乡一体户籍)区域内考生,按本人户籍制度改革前的户籍性质填报。

7.政治面貌:01-中共党员,02-中共预备党员,03-共青团员,13-群众。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正确选择。

8.民族:本人身份证上标注的民族。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正确选择。

9.退役义务兵:退出现役的义务兵,请在本栏“□”内打“√”。

10.职业类别:19-学生,50-待业或无业(往届生)。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正确选择。

11.身份证号:填写本人18位身份证号。

12.户籍所在县(市、区):考生本人户籍实际所在县(市、区),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正确选择。

13.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属于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考生,请在本栏“□”内打“√”。

内地新疆、西藏班学生:属于内地新疆、西藏班的学生,请在本栏“□”内打“√”。

14.获少年班报考资格学生:获少年班报考资格学生本栏“□”内有“√”标识。少年班考生的考试成绩仅对当年报考少年班招生有效。

15.邮寄录取通知书地址与邮政编码: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指考生接收录取通知书的通信地址。邮编应与此地址对应。

16.高中学籍辅号:是普通高中学籍系统的12位号码,如果是外省中学的号码,请填写12个“9”,非普通中学的考生填写12个“0”。

17.联系电话:可分别填写最便于联系的电话号码。

18.报考科类分为: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艺术类、体育类考生默认兼报普通类。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选择。

19.高考外语语种:1-英语,2-俄语,3-日语,4-德语,5-法语,6-西班牙语。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正确选择。参加高校招生英语面试的学生,请在本栏“□”内打“√”。

20.参加艺术省统考类别:分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时装表演类、影视表演类、播音主持类、编导类、摄制类8个类别,考生可在其中选择一类或多类。

21.符合体育特招生、高水平运动队报考条件的考生,可选择是否参加专项测试。参加测试的考生,应在相应栏目“□”内打“√”,并选择填写测试项目名称。

22.考生简历:应届生只填写一栏高中阶段简历即可,对于有转学经历或往届生应填写两栏。

23.参加各类比赛、竞赛获奖情况(120个汉字)、取得各类证书情况(120个汉字)、本人特长(120个汉字)、备注(120个汉字):请如实填写,切勿乱填,如无内容,请填写“无”。

24.“往届生和应届非新课改考生补充信息”栏:仅限往届生和应届非新课改考生填写,其他考生不用填写。

25.残疾考生首次申请考试便利:符合申请条件的残疾考生按《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正确选择填写。

26.政策加分项目申报:符合政策加分、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请选择相应项目名称。

27.勾选省统考音乐类的考生必须选择一种声乐唱法和一种乐器,参加考试的项目须与报名时选择的项目相一致。声乐唱法分为:美声、民声、流行(通俗)、其他。乐器分为:钢琴;键盘类乐器(含手风琴、电子琴);民族管乐(含竹笛、唢呐、笙);民族弦乐(含二胡、板胡);民族弹拨乐(含古筝、扬琴、古琴、琵琶、柳琴、中阮、大阮、箜篌);民族打击乐(含排鼓、大鼓、板鼓);西洋弦乐(含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西洋木管(含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萨克斯管);西洋铜管(含小号、圆号、长号、大号);西洋打击乐(含小军鼓、马林巴、定音鼓);现代器乐与打击乐[含古典吉他、流行吉他、低音吉他(电贝司)、电子管风琴(双排键)、爵士鼓(架子鼓)];其他乐器。

28.勾选省统考舞蹈类的考生必须选择一种舞种,参加考试的舞种须与报名时选择的舞种相一致。舞种分为:中国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现(当)代舞、其他。

2023年浙江省

单独考试招生报名办法

一、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我省户籍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技工学校)或综合高中毕业;其中,经户籍所在地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报考招收退役士兵高职院校的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退役士兵”)可放宽为各类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 〔2012〕160号)规定条件,同时符合(一)中所列条件的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具备报名资格。随迁子女不得在“流入”和“流出”两地同时参加高考报名。

(三)在中国定居、持有我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并符合(一)中所列条件的外国人,具备报名资格。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普通高级中学的应、往届毕业生(退役士兵除外)或在校生;

3.各类高中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4.在各类高中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5.在往年参加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规舞弊而受到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罚,尚处于暂停期内的考生;

6.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具体事项

1.我省户籍考生原则上在考生户籍所在地参加报名和考试。若确需在本省异地(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的,须事先征得报名地招生考试机构的同意。报考“其他类”中“退役士兵高职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只能在户籍所在地报名,报名前须向当地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制定的《退役士兵报考高等职业学校资格审核表》,由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盖章确认后,按本办法规定进行网上报名。

随迁子女须在毕业前学籍所在地报名。

2.报考类别:分十七大类,即:01机械类、02计算机类、03文秘类、04化工(环保)类、05药学类、06建筑类、07烹饪类、08旅游服务类、09服装类、10财会类、11电子与电工类、12商业类、13外贸类、14医学护理类、15农艺类、16艺术类、17其他类。其中艺术类分为工艺美术(专业考试代码为1)、影视表演(专业考试代码为2)、舞蹈(专业考试代码为3)、音乐(专业考试代码为4)、时装表演(专业考试代码为5);“其他类”分为安全防范(专业考试代码为1)、体育(专业考试代码为2)、学前教育(专业考试代码为4)、退役士兵高职招生(专业考试代码为5)、汽车专业(专业考试代码为6)、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专业考试代码为7)。考生只能选择一个类别报考。考生须参加相应类别职业技能考试。

“其他类”中,“退役士兵高职招生”只招收经审核通过的退役士兵考生,“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只招我省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优秀毕业生,均不组织职业技能考试。

3.申报政策加分的考生在完成报名信息录入后,须在报名页面下方的对应栏中填报相关信息,提出相关申请,申报材料须于4月底前报送相关主管部门,逾期不予办理。报考其他类(退役士兵高职)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不再享受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政策加分。

4.随迁子女报名办法和残疾考生申请考试合理便利办法按《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优化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残疾考生在我省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的通知》(浙教办考〔2018〕86号)执行。

(二)报名程序与时间安排

报名分网上信息输入和网上缴费两个阶段进行。网上信息输入时间为11月1日9:00至11月10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为11月13日9:00至11月16日17:00。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zjzs.net)“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系统”,认真阅读报名要求,网上签订《诚信承诺书》,如实录入报名信息,并确认录入报名信息的准确。

2.报名信息网上输入结束后,由招生考试机构和报名点学校对报名考生资格进行网上审核。对审核有问题的考生,及时反馈结果或要求补充材料。

3.审核通过的考生在11月13日9:00至11月16日17:00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系统”,确认报名表中的信息,完成考试费用的网上缴费。未按规定完成缴费的,不能参加考试。

三、其他事项

(一)考生体检与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同时进行,具体工作按报考当年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另发)执行。

(二)政策加分按《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另发)执行。

(三)招生考试费按照《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33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文化考试准考证一般在考试前3天开始,由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系统”进行下载打印。

(五)考生要严格遵守诚信考试原则,真实、准确填报本人各项报考信息,并认真细致核对确认。对因本人填报失误而造成遗留问题的,由考生本人负责。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各级招生考试机构须认真履行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职责,根据报名条件,严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

附件:2023年浙江省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报名信息录入样表

有关栏目说明

1.考生号:14位数字,请考生按报名点所给号码填写,或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后自动获取。如已参加2023年浙江省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报名的,可直接使用当时的考生号。

2.姓名:考生本人的姓名,应与身份证及户口簿上的姓名一致。

3.性别:1-男,2-女。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正确选择。

4.毕业类别:1-中等师范毕业,2-其他中专毕业,3-职业高中毕业,4-技工学校毕业,5-其他中等学历教育毕业,6-高职(专科)学历教育毕业,7-本科(含)以上学历教育毕业。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正确选择。

5.毕业学校:考生所在的毕业学校名称,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正确选择。若毕业学校在显示列表不存在,应选择“其他学校”,并输入毕业学校的规范全称。

6.民族:本人身份证上标注的民族。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正确选择。

7.考生类别:1-城市应届,2-农村应届,3-城市往届,4-农村往届。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正确选择。

8.政治面貌:01-中共党员,02-中共预备党员,03-共青团员,13-群众。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正确选择。

9.户籍所在县(市、区):考生本人户籍实际所在县(市、区),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正确选择。

10.退役义务兵:退出现役的义务兵,请在本栏“□”内打“√”。

11.职业类别:19-学生,50-待业或无业(往届生),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正确选择。

12.身份证号:填写本人18位身份证号。

13.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属于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考生,请在本栏“□”内打“√”。内地新疆、西藏班学生:属于内地新疆、西藏班的学生,请在本栏“□”内打“√”。

14.邮寄录取通知书地址与邮政编码: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指考生接收录取通知书的通信地址。邮编应与此地址对应。

15.联系电话:可分别填写最便于联系的电话号码。

16.报考类别:01-机械类,02-计算机类,03-文秘类,04-化工(环保)类,05-药学类,06-建筑类,07-烹饪类,08-旅游服务类,09-服装类,10-财会类,11-电子与电工类,12-商业类,13-外贸类,14-医学护理类,15-农艺类,16-艺术类,17-其他类。

17.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1:如果参加过笔试并合格的,请在本栏“□”内打“√”,同时要注明考试年月。

18.艺术类考生专业选择栏:仅由报考艺术类的考生选填这五项中的其中一项,并在对应项目上打“√”。只能选择一项,不能多选。如已参加2023年浙江省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报名的,则进行默认的相同选择。

19.其他类考生专业选择栏:仅由报考其他类的考生选填这六项中的其中一项,并在对应项目上打“√”。只能选择一项不能多选。其中“退役士兵高职招生”只招经审核合格的退役士兵,其它考生不能报考。如已参加2023年浙江省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报名的,则进行默认的相同选择。

20.考生简历:应届生只填写一栏高中阶段简历即可,对于有转学经历或往届生应填写两栏。

21.参加各类比赛、竞赛获奖情况(120个汉字)、取得各类证书情况(120个汉字)、本人特长(120个汉字)、备注(120个汉字):请如实填写,切勿乱填,如无内容,请填写“无”。

22.残疾考生首次申请考试便利:符合申请条件的残疾考生按《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正确选择填写。

23.政策加分项目申报:符合政策加分、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请选择相应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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