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9日,江西南昌,南昌大学原校长周文斌受贿、挪用公款一案在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本刊记者|徐丽宪 编辑|张欢 2015年12月29日,南昌大学原校长周文斌案一审落幕。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周文斌无期徒刑。周文斌当庭表示上诉,称“士可杀不可辱”。 判决书显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周文斌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 周文斌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供他人进行营利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两罪并执,判处无期徒刑。 在此前的受贿指控中,法院只认定了150万元数额的证据不足。判决书显示,指控周文斌收受龚三保、陈华贵、王雪冬给予的财物中,有人民币150万元因证据不足,不予认定。此前,在本刊的报道中,这些人的行贿事实连地点都不存在,其中最为离谱的是香港商人王雪冬的100万,连作为证据的支票都系造假。 2005年10月3日,南昌大学校长周文斌在法国普瓦捷大学“孔子学院”挂牌仪式上展示孔子像。当日,由中国南昌大学、法国普瓦捷大学以及中国中兴发展有限公司共同筹建的“孔子学院”在法国普瓦捷市正式挂牌 11月10日,周文斌涉嫌受贿(2145万余元)、挪用公款(5875万元)案二度在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庭审中,周文斌就自称,“这是江西有史以来,最大的一起经济类的冤假错案。” 南昌大学 在审判长谭绍木提审他时,他也明确告诉对方,很多虚假的证据并未调查核实,既是对法律的不负责任,也与当前的刑事政策不合。 第二次庭审之前,法官曾到看守所提见周文斌,希望他在庭审中不要再提刑讯逼供。 周文斌写给辩护律师朱明勇的信中,这样提到:士可杀,不可辱,我作为一名有良知的大学教授,我将决不屈服,我要为自己,家庭和南昌大学的荣誉抗争到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