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教师招聘考试公告(2023福建教师招聘考试公告)

时间:2023-04-25 04:10来源:考试资源网 考试资料网
福建教师招聘考试公告(2023福建教师招聘考试公告)

福建教师招聘考试公告(2023福建教师招聘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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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福建省泉州晋江市晋兴职业中专学校公开招聘10名教师公告 ?

因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晋江市晋兴职业中专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及相关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一致。

4.持有相应学科高中或中职教师资格证,专业教师有企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5.能胜任班主任工作。

6.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1.数学专任教师2人

2.英语专任教师1人

3.思想政治专任教师1人

4.历史专任教师1人

5体育专任教师1人

6.电商专任教师2人

7.会计专任教师2人

8.美术专任教师2人

9.学前教育专任教师1人

10.建筑施工专任教师1人(土建类专业)

11.中职音乐1人

三、用工性质:符合晋江市聘合同教师条件的,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聘为晋江市聘合同教师。

四、待遇:聘为晋江市聘合同教师的由晋江市承担基本工资、办理五险一金,学校发放绩效奖金。

五、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7月25日。

六、报名方式:

下载填写《晋江市晋兴职业中专学校应聘人员报名表》,连同以下材料扫描或拍照压缩打包发送至学校邮箱jjsjxzx@163.com,经材料审核合格后,电话通知面试、聘用等事项:1)《2021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参加2021年全省统一笔试人员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未参加教师招聘考试人员无需提供);2)相关证件(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相应学科高中或中职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就业报到证,获奖证书等);3)县级计生证明和镇级综治证明(待确认录用后再提供)。

七、联系方式:

1.地址:晋江市磁灶镇张林村西环路292号

2.联系电话:0595-85852250、 13515053308

3.联系人: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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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入编考试时间安排公布

福建2023年上半年入编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2月中旬:2023年公安院校招警联考笔试

2月20日:2023年度福建选调生笔试成绩查询

2月25日:2023年度福建公务员招录考试(笔试)

2月下旬:2023福建事业单位第一次联考发布公告

3月中上旬:2023年度国家公务员笔试成绩公布

3月11日:2023上半年福建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笔试

3月中旬:2023年福建教师招聘招录公告发布

3月中下旬:2023年国家电网第二批招聘公告发布

3月中下旬:2023年福建事业单位第一次联考笔试

3月下旬:2023宁德上半年事业单位考试公告发布

3月下旬:2023年度福建公务员笔试成绩公布

3月全月:国企、银行等单位的春招工作陆续开展

4月上旬:2023宁德上半年事业单位考试报名

4月14日:2023上半年福建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笔试

4月中下旬:2023年福建教师招聘招录笔试

4月中下旬:2023国家电网福建电力第二批招聘笔试

4月下旬:2023宁德上半年事业单位笔试

4月全月:2023年福建事业单位第二次联考发布招考公告

5月初:2023年福建事业单位第一次联考面试

5月中旬:2023上半年福建教师资格证考试面试

5月中旬:2023年度福建公务员考试面试

5月中下旬:2023福建事业单位第二次联考笔试

5月中下旬:2023福建教师招聘招录笔试成绩公示

5月全月:2023年大型国有企业笔试

6月上旬:2023福建事业单位第二次联考笔试成绩公布

6月中旬:2023福建教师招考面试

2020年福建省漳州龙文区中小学幼儿园聘用制新任招聘教师280名公告 ?

为充实龙文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力量,改善教师队伍结构,经研究,龙文区拟面向福建省公开招聘280名中小学、幼儿园非在编聘用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纪律处分,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身体健康,体检符合福建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一)面向福建省,年龄:18-35周岁(即在1984年3月16日至2002年3月15日出生)。

(二)必须参加2020年7月12日福建省统一组织的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

(三)所有招聘条件的认定、加分规定、资格复核、体检、考核等均参照《2020年漳州市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规定的办法执行。

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关于同意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参加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的情况说明》;已经在民办学校、企业等非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作的应聘者,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在报名时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名或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说明,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二、招聘方式

以招聘对象提供的2020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考公布的个人成绩为依据,在招聘报名截止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卷面分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成绩卷面分再相同,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再相同,以学历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入围者,经体检、考核、政审合格后给予聘用。

相关加分材料须在报名时一并提交龙文区教育局审核、备案,逾期按不加分处理。

三、招聘人数及职位

具体招聘人数及职位详见附件1《2020年龙文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非在编聘用制新任教师职位条件一览表》。

四、报名

1.应聘人员需下载填写“2020年龙文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非在编聘用制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现场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24日至2020年8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应聘人员需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将“2020年龙文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非在编聘用制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的电子稿发送至lwqjyj@163.com,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粘贴相片)交龙文区教育局人事职改股,逾期取消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注意事项,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未经现场确认者,取消报名资格。

2.报名地点:漳州市龙文区蓝田经济开发区景山机关大院4栋,区教育局三楼大会议室。

3.公共交通工具:乘坐公交车27路或B6,B8,B12至龙文区交通局站。联系电话:0596-2638810

4.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资格条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一经核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5.应聘人员须提交成绩报告单(需注明账号及密码),报名时所提供的2020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考笔试成绩及其他档案材料须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6.现场报名期间,龙文区教育局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应提交“2020年龙文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非在编聘用制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未领到毕业证书的应届生可提供就读院校的毕业证明)、报到证(未领到报到证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等相关材料(上述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2020年7月12日全省统一组织的新任教师招聘考试成绩。

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后果自负。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龙文区教育局负责组织,按以上“招聘方式”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参加体检人员必须在龙文区教育局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的体检项目,未体检的项目视为不合格。女性应聘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必须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龙文区教育局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3.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缺席者,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因体检缺席、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后放弃所空缺的职位,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六、考核

1.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

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取消考核资格。应聘者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核不合格所空缺的职位,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2.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和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七、选岗

同一职位有多个岗位的,按报考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序选岗。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笔试成绩再相同,以笔试成绩卷面分高者优先;如遇笔试成绩卷面分再相同,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再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若不选岗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八、管理方法及待遇

(一)管理

1.用人单位与非在编聘用制教师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以书面形式,一式四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一份登记机关留存,一份存入聘用教师个人业务档案。

2.用人单位可根据师资需求情况确定合同期限,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可确定是否续聘。

(二)待遇

非在编聘用制教师与龙文区在编教师享受“同工同酬”, 参照编内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执行。

九、咨询

招聘咨询电话:0596-2638810;应聘者要及时关注浏览“龙文区人民政府网”(网址:)的“公示公告、教育信息”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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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福建省三明清流县中小学补充教师招聘10名公告 ?

我县第一轮公开招聘教师后,还有10个教学岗位空缺,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师〔2020〕28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补充招聘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专业

2020年我县通过第一轮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后,还有10个教学岗位空缺,具体岗位如下:

1.高中 2个:物理1个、政治1个。

2.乡镇小学8人:语文2人、数学6人。

详见《清流县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补录岗位信息表》。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学历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职业(执业)资格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6.应已参加2020年我省统一组织的笔试。已在我县面试落聘的考生,不再参加我县本次补充招聘。

应聘者年龄必须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4年3月16日至2002年3月16日期间出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后未满5年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我省已在编教师,不得参加本次补充招聘。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含台湾高校)且符合条件的台湾毕业生可报考相应岗位。

三、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应聘者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报名(网址:,数字服务厅-教师招聘考试)

网络报名时间:9月7日-11日,逾期不再受理。

2.资格审查(网上和现场)。现场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面试人选按照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倍的,按上线人数确定;3倍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清流县人民政府网通知)。有关事宜在面试预备会通知。应聘者参加面试报到时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2)面试形式。片段教学。

(3)面试内容。

片段教学范围为清流县现行教材内容。

(4)个人总成绩计算方法

应聘者总成绩为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根据省统一笔试总分折算成100分(占40%)、面试总分100分(占60%),计算应聘者个人总成绩。

4.确定体检考核人员。确定体检考核人员时,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达面试成绩合格线(成绩60分为合格)对象中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员,(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应聘者笔试、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相同,则报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应聘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岗位的,面试合格成绩线为70分。

(1)体检。应聘者体检由县教育局组织,派驻教育局纪检组监督,体检缺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递补人选原则上从报考该岗位且总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书面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2)考核、调档。县教育局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核,拟聘对象必须在考核期间将个人档案调到县教育局。考核采取有关部门协审、查阅档案、实地了解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主要是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表现和对应聘资格进行复核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或其他原因自愿放弃聘用资格,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无递补对象的,该岗位空缺。

5.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清流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6.确定聘用单位。应聘者确定聘用单位后,由县教育局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予以聘用(试用期一年),被聘用人员报到前应提供身份证、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复印件一份及个人档案等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7.被聘用人员必须在我县服务期满五年(含试用期)。

四、加分条件

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服务基层项目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的应聘者按政策规定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者,请于9月15日前提供加分证明材料到清流县教育局教师股审核,逾期按自动放弃此项加分处理。

五、其它说明

1.应聘者如有伪造证件或请他人参加笔试、面试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已经聘用的,一律予以解聘。

2.拟聘人员必须在公示无异议后,在通知的规定时间内到县教育局教师股报到。逾期无故未报到的,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598—5323692

监督电话:0598-5321070

清流县教育局 清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清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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